第66节
作者:
时镜 更新:2023-03-13 20:42 字数:2837
陆锦惜不是陆氏。
她文化程度虽然极高,对诗词书画也略通一二,可并不钟爱。相反,看账查账料理人,她是一把好手。
如今这一本烂账,就摊在她面前。
一眼看去,到处都是手脚。
陆锦惜忍不住就嗤笑了一声:“做得也真是够烂的。只可惜,几年来的账目,要追究必定又耗费心神……”
不必说,这都是“坏账”了。
要追究都没地儿。
所幸她也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之人,今日翻账本,也不是为了查旧账这么简单。
她只是琢磨起来,她该给自己找点事做了。
摆在眼下的事情,统共有三件。
其一,薛廷之屋里的事。
安排丫鬟,小厮,屋里再给添置点别的东西,还有回头叫潘全儿去请鬼手张,给看看那跛足,探探他虚实。
其二,印六儿的事情。
该是这个混混,想要进步军营隼字营,只是找不着机会,要求她帮忙。这个要等明日青雀探的消息来了,才能做计议。
其三,琅姐儿的事。
别的孩子都好好的,也就琅姐儿让她暗自记挂。回头得抽空了去找卫仙说话,再说琅姐儿。
三件事,每件都是近期的。
乍一看棘手,细细一想,其实也很无聊,哪一件办不好了也不会死人,照旧没什么意思。
捧着手炉,陆锦惜就这么盯着账本,露出个乏味的神情来。
她干脆拉了一页纸,做了个计划——
就当是她先“借”陆氏一笔钱,当原始资本,划拉划拉回头怎么做,到时候她的嫁妆她也不动,赚得钱添两分利进去,也当她这个便宜娘给孩子们留的家底了。
不同于陆氏工整秀雅的簪花小楷,她的毛笔字,是一片介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的“行草”。
比行书容易划拉,比草书容易辨认。
写起来,自有一股行云流水之感,因为没有半分停顿,又显得思维敏捷清晰,干脆果断。
陆锦惜早想过字迹不同的问题了。
她前段时间已模仿过陆氏的笔迹,但最好的伪装办法,当然不是继续写簪花小楷,而是假称自己学了一种新字体,破绽便会小很多
所以这几天,她已经让白鹭青雀买了几本新的字帖回来临着,倒也不隐忍怀疑。
当下写起来,没一会儿字便走了小半篇。
旁边点着的灯依旧明亮,窗外的一片黑暗,也渐渐被天光驱散。
陆锦惜琢磨得差不多了,偶一抬起头来,便瞧见了那已经明亮的天光,想起了很久以前,很多个很多个熬过去的夜晚,一时竟觉得熟悉又惬意。
随手将那桌上的宣纸收了,压进匣子,她起了身来,略伸了个懒腰,便从书房走了出去。
白鹭跟青雀正从那边过来,准备请她,这一来倒是撞上了。
“您熬这小半夜也真是,正准备来请您去洗漱呢。”
“正好,我也准备回去洗把脸,清醒清醒呢。”
陆锦惜把已经微冷的手炉,递给了白鹭,才进了东屋。
洗漱用的清水、巾帕等东西,早已备好。
陆锦惜洗漱毕了,才叫传了点清淡的粥来喝着。
待吃完了,喝茶的时候,方才出去了一趟的青雀,便回来了,面上带了几分凝重。
这时候白鹭在外面张罗。
陆锦惜便问道:“怎么了?”
“您昨夜吩咐挑几个丫鬟,奴婢已一早拟了名单。另一则,也打听了步军隼字营的消息。”
青雀倒是把她吩咐的每件事,都记挂心上的,便一一禀给了她。
“龙字营和虎字营,都是咱们大将军旧部。”
“不过隼字营,却也是刘提督手下一支精锐,最近这六年,每两年换一次血,选人的要求向来极高。”
“一要身家干净,不能作奸犯科;二要体格健壮,年纪在十八到二十四之间。”
“但因这是步军五营之一,向来地位高待遇好,也有不少已平步青云的。所以即便日子苦些,也有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面钻。”
“今年也就是这个月招人,照旧是刘提督负责。”
“奴婢着人打听的时候,说人已快录满了。只不过……”
陆锦惜听了,倒觉都在意料之中。
若不是这么个削尖了脑袋才能进去的地方,那印六儿何苦求到陆氏这边来?倒是没想到,这个印六儿,眼光挺狠。
刘进可不就是最念着将军府的人吗?
当初她病着时候收的那一根人参,她可还记得呢。
所以陆锦惜琢磨,这件事要做,其实难度应该挺低的。
只是她听见这一声“只不过”,便知道事情怕有一些变化,只看向了青雀,道:“但说无妨。”
“奴婢方才打听的时候,听人说,刘提督好像遇到了点麻烦。昨日长顺街上,不是闹了那么一出吗?”
“今日皇上叫大起,天还没亮,朝上就闹开了。”
“这一会儿大臣们都回来了,说是回头可能要罢了刘大人的职。”
说到这里,青雀的声音,便低了下去。
陆锦惜听得眉梢一挑,有些惊讶,可回头一想,这的确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一天的事情,虽然暂时解决,可众多官员们的面子,又岂是随意就能丢的?
回头总有大片大片的人想不过。
朝上不闹起来才是怪了。
本来这件事与陆锦惜也没什么关系,可她听着,竟然有些高兴起来。
总算是出了点事儿啊。
印六儿要求着办事,巴巴等着;刘进曾送过根好人参,那一日长顺街上,倒也是真心实意的;可如今,朝臣们容不下刘进,那印六儿的事情也办不了了。
这一连串的……
陆锦惜不由得笑了一声,心里觉得有意思。
“白鹭。”
她朝外间喊了一声。
白鹭正在收拾外面回来的事情,帖子拿了一手,听见声音,她忙应了一声,这才进来:“夫人?”
只这一会儿,陆锦惜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一会儿你叫潘全儿跑个腿,我这里有两件事要交给他做。”
“一件事去一趟长公主府。”
“且看看婶母忙是不忙,若是不忙,便问上一问。”
“就说我这里有个人待请刘提督办事,想进隼字营。我自个儿看不清楚,也不知道朝中是什么情况,请长公主帮个忙,掌眼指点一番。”
白鹭听了,点点头,记下了。
陆锦惜又道:“二件事,则是去趟回生堂。”
“大公子那腿脚,这些年来,也没怎么求医问药。他往后总要娶妻,出身将军府,指不定还要谋个官。”
“腿脚若有残疾,怎么都是限制。”
“你只让潘全儿跑一趟回生堂,问问鬼手张能不能来,什么时候来。”
历朝历代,不管做皇帝,还是做官,大都是要看仪态的。
若身有个残疾了,当皇子的与皇位无缘,科举场上的学子便与状元无缘,都是“有失国体”。
薛廷之这样,应该不是个舞刀弄枪的。
她见过他书上那些东西,到底是个厉害的,心怀利刃,简单不到哪里去。说不准他日想要入仕,这身有残疾一项,便是很大的短板了。
陆锦惜心里有自己的考量。
对人心有防备不轻信是真的,可到底也不是蛇蝎。
一则她是想要回头看看,薛廷之昨夜到底说没说实话;二则也是真想要给他看看,有没有治好的希望。
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薛廷之没问题,腿脚也有治好的希望。
至于最坏的……
陆锦惜一笑,摇了摇头,又想起昨夜跟永宁长公主一起离开的那个青年文士,不由改口道:“罢了。你让潘全儿先去回生堂,问问鬼手张,挨着中午了再去长公主府也不迟。”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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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章 改嫁对象
陆锦惜这句话,说得其实很隐晦。
可那一瞬间,白鹭竟然听懂了,愕然了半晌,脸上才出现了后知后觉的红晕,道:“是,奴婢这便去知会潘全儿。”
陆锦惜点了点头,白鹭便退了出去。
上午她也没打算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