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作者:春未绿      更新:2023-03-13 01:51      字数:5980
  虽说榜下捉婿,有不少进士抛弃糟糠,同京城有权有势的小姐成亲,但大多数则不会把之前的事情抖落,毕竟抛弃糟糠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你庄王府这岂不是仗势欺人吗?
  御史们最是捕风捉影,平时无事还要闹出点波澜,更何况有这样大的稀奇事,这些人自然坐不住。
  皇上看了看御史们的折子,摇摇头,这傅澄他还打算重用的。出身低微、武艺高强,这样的人给点好处就能感激,他想如今便拿这个做筏子吧。
  下了朝他就把庄王叫来申斥了一番,满朝文武都觉得今上是明君,不包庇宗室。
  倒是锦衣卫上了一封密折,奉元帝看了皱了皱眉,“这傅澄的妻子是沈贵妃的亲侄女,二人相熟于流放路上,沈氏救了他,还把他接回来养着。”
  丁鹏乃奉元帝很信任的一位锦衣卫,他专替奉元帝去查官员底细的,此人心细如尘。
  他语气平淡无波:“正是如此,这沈氏对他极好,待得破西戎时,他又屡屡立了奇功,故而成了百夫长。二人也因此成亲,现在沈氏产下一子,她们夫妻在玉昌军户所中很有些名气,说傅澄是少年英雄,沈氏也宽厚大方。”
  奉元帝在案桌上叩了叩指节,“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他想即便傅澄再好他也不敢用了,沈贵妃的侄女岂不是恨他入骨,傅澄偏又是个痴心的,听说自己舍不得吃喝,把钱全省下来给妻子,以后他未必会忠心于他。
  既然这样,还不如就随便兵部安排就是了。
  傅澄不知道,正是因为沈莹尘的影响,让他间接脱离了奉元帝刽子手之名,而榜眼以后替奉元帝办事,却是人人憎恨。
  暂且不说傅澄之官职,这饶君羡却远远得了王德鑫将军的赏识。
  第60章 夫妻双亡
  本来饶君羡的父亲就曾经是王德鑫将军麾下, 他父亲战死, 自己也是武进士出身,他升为千户后, 就开始着意和王德鑫联系,尤其是名声受损后,饶君羡更是每月一封信寄给王将军, 里面不乏有自己对玉昌防卫之看法。
  王德鑫将军对他很是赏识,所以下了调令, 调他过去, 同样是六品, 但是是京城的六品校尉,和玉昌的六品可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时候的饶君羡相当之意气风发,儿子也生了,妻子漂亮,又升到京城, 他很是高兴。连带着林淡月也夫荣妻贵, 除了舍不得娘家人, 她也是想去京城的。她从小生活在繁华的天子脚下, 早上吃焦圈豆汁儿,平日无事串门走亲戚,乍然来到玉昌,这个地方见证了她最不堪的一段。
  现在她终于要重回京城了,回到她的家乡。
  与之相反的是饶老太太,别看这人大字不识一个, 却极有见识,她和仇太太在一起时还说:“我也不知道去京城做什么?在玉昌山高皇帝远的,咱们在这里生活多舒服啊,去京城了,你算老几。”
  仇太太以为她故意炫耀呢,谁不想去京城啊,天子脚下,肯定比在这种穷乡僻壤要好太多。不过人家都要走了,她也着意安慰几句。
  这边莹尘也有所准备仪程送给饶老太太,她亲自送过去的,腌制好的两条马肉、红枣桂圆各一小袋,更有布匹两匹,果子一篮。她一过去,就被饶老太太迎了进去,她让老赵把东西搬下来,又和饶老太太道:“这真的是太没有征兆了,以后咱们可就隔的远了。”
  饶老太太无奈笑道:“谁说不是,其实我还挺喜欢这里的,我在这里都过了大半辈子了,你说这乍然去京城,就怕别人瞧不起我这个乡下老婆子。”
  在整个千户所内,她们就是王,但出去了,京城贵人多如牛毛,谁会理你。莹尘当年从个杀猪女的女儿进京,不知道受了多少排揎,她还是挺有心得的。
  “您要这么想,这人啊都喜欢大方好相处又不求人的人。京城的人凡事讲个排场,有的人家把家里的被褥都当了,还要穿金戴银的。您去那边去啊,租个大点儿的院子,咱们自个儿种菜,您就每天送一把菜给那些人,他们都会和您来往的。再说了人家说家有一宝如有一老,您懂的多,官话也说的不错,肯定会相处的好的。还有您那小孙子,以后也不用一定要从军,若是读书有成,出将入相的,您啊就等着享福吧。”莹尘哄着老太太。
  这话说的仔细,饶老太太觉得很有用,她还道:“哎呀,你说的真好。就是为了我孙子,去京城也好啊。”
  其实饶老太太也不是那等十分固执的人,就是故土难离,但她又爱孙子,以后孙子成个读书人了,不会做杀头的买卖去往上爬了。
  她见莹尘不知道是不是刚出月子,脸有点小圆,穿着水红色的棉布袄子,戴着一个金项圈,气色好,看着就觉得舒敞。
  莹尘把东西送到,又说要回去喂奶,便匆匆走了,并未多待。她走了,林淡月才抱着儿子雪峰过来婆婆这边,她这几天天天都是心情极好的。
  她终于不用和沈莹尘同在一个地方了,千户所里如今夸沈莹尘的人倒是比她还多,她这个婆婆还到处说人家的好话,只会拆自己儿媳妇的台,以后去了京城,她和沈莹尘的人生轨迹根本不相交了。
  不过,想起嫂子的话,她还是要来和饶老太太说一声。
  “相公现在已经脱离了军户了,以后就是校尉,我嫂子说澜哥儿借籍的事,您看如何?”就是认下澜哥儿做饶家的孩子,以后他好考功名,若是一直在军户所,那是没办法考取功名的。
  人家要知道你是罪犯,谁愿意跟你担保,秦侍玉两口子知道妹子要脱离军户所了,头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件事。
  饶老太太讥诮道:“如今你说的话君羡爱听,又何必跟我说,我就是不答应,你们也不会照我说的做啊。”
  林淡月语塞,这倒确实是这样,饶君羡反正是同意了。澜哥儿于读书上很是有天分,相当于白得一个资源,以后对于提携自己的孩子也有帮助,这种事情何乐而不为。
  所以不管饶老太太同不同意,她们还是会这样做的。
  她也不好意思说了,反正她们家也占了便宜了。自从怀孕以来,她也想了很多,以前她就是不计较,什么都怕,现在她有儿子了,为什么不计较。她婆婆要是老这么看不起她,以后他儿子长大了,说不定也会看不起她。
  沈莹尘那样不讲情面,娘家占了天大的便宜,不自觉的就在婆婆面前矮了一个头,现在她可不这么想,凡是争取到的实惠才是真的。
  准备好了出行日期,秦侍玉也忙了起来,但她的忙是带了一丝蜜意的,为了儿子的前途,她是心甘情愿的。张氏不免含酸:“好好的孩子改姓饶了。”
  秦侍玉才不管这么多呢,一个穷军户的儿子,姓林能给她什么。
  她也知道张氏是嫉妒,她的旭哥儿读了几天书,就被秦侍玉送到铺子里学手艺去了,张氏虽说百般不同意,但无法,林家不会给别人的儿子出钱。秦侍玉深知给一个棒子再给个甜枣,也不好得罪张氏太狠,便笑道:“您别说,以后等我们澜哥儿真的在京城扎下根去,我就让他接了他小叔叔去,这样咱们林家的俩个孩子岂不都是读书人了。”
  至于到时候的事情就到时候再说呗,张氏听了极是高兴,她家老大旭哥儿本来就是杨家的人,再读下去也实在是不现实,还不如学点手艺以后也饿不死,唯独小儿子是她在林家立身之根本。若小儿子也去京城了,以后说不定她还成官夫人呢,所以张氏也闭了嘴。
  饶家人一走,又来了新的千户,这个时候的林家可就没那么好混了,先是林东阳的文书被撤了下来,少了不少收入。秦侍玉无法,只得和张氏一起织布到赶集的时候用用。别说人家不卖你饶君羡的面子,你去京城是高升没错,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人家也不会卖你面子。
  新来的千户干劲十足,一来就要征兆各个军户所的青壮年去挖沟,燕循也在其中。这天说来也是凑巧,林东阳和燕循几人分在一起。
  林东阳毕竟是男人,他以前位卑,太子也没见过。但秦侍玉就不一样了,她过来送饭的时候,就发现燕循了,她对记人非常敏感。那时小太子微服出宫,她就见过几次,看起来涂黑了脸,把五官都遮住了,她又找小旗确认了一下,这个孩子确实不是一直都在军户所的……
  这就好玩了,她眯了眯眼睛。
  燕循并未觉得别人能够发现他,现在他特意改了口音,而且深居简出的,脸上黝黑,哪里像之前那样翩翩少年的模样。
  秦侍玉一贯沉的住气,她刚被流放的时候就一直在想,到底要如何才能够平反呢?现在她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她的匿名信都写好了,先告知她们太子的痕迹,再出来做引路人,将功补过,以后说不定还能被赦免。
  张氏在外边喊着:“侍玉,快出来,有人找你。”
  秦侍玉把这封信放好后,匆匆出去,一看是个水灵的小丫头,那丫头说看中她织的布了,先付了两百个钱的定金,说约好去某家送。
  她十分高兴,心道,这次是上天都要帮我了,不仅有钱赚,说不准还可以马上脱离军户籍了。
  她把方才的那封信收好,想了想,还是又另外写了一封信给林淡月。以前她们姑嫂常在一起玩文字游戏,秦侍玉怕这封信被人截了后,被人贪功,所以特地用密语把自己发现太子燕循以及衡哥儿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小姑子。她交给了过路的商队带去,这样便宜多了。
  去送布的时候顺便把匿名信送到都指挥使,这样还省了一趟车钱。她们夫妻二人死守着这个秘密,在交货的那一天专门雇了个马车。
  张氏还嘀咕:“还以为自己是少奶奶呢,还坐马车出门子,还真是。”
  没想到这一趟成了死亡之旅,以至于下午张氏自己都没反应过来:“您说什么?东阳他们两口子死啦……”
  “是啊,这俩口子坐着马车,那马车发了疯似的把他俩甩了下来,不治而亡,那尸体都没法看了,全是被马踩过的痕迹。”那人说完,又觑着张氏道:“不知道是谁不小心点起火来,她们都被烧死了,尸骨无存啊……”
  从后堂来的林老爷直接晕死过去。
  玉昌城不远处有个乞丐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笑了笑,他小声道:“我只是把你们当年对我做的,还给你们。”俨然就是王令,他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他在云城做了丐头,也成了家,还有了一双儿子和女儿,他大仇已报,日后对于玉昌就再也没有牵挂了。
  第61章 秦湘的前世
  林东阳俩口子的去世, 实在是太让人觉得震惊, 即便是莹尘这样和他们关系很一般的人,都觉得惊奇。沈夫人更是一声叹息:“虽说我也不喜欢林家的人吧, 但那俩口子也太年轻了,就这么死了也真是……”说完,她又道:“看来人家说的没错,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林家人虽然作些小恶, 但也遭到报应了。”
  对沈夫人的说法, 莹尘不予评论, 她去了林家一趟,确实觉得可怜。林家老的老,小的小,丧事都没能力办,还是傅溆在主持。
  自然这傅溆作为女婿, 也合该他出头, 旭哥儿年纪小, 张氏怀中的小孩更是小的可怜。
  张氏看到沈夫人跟见到亲人似的, 她很是伤心:“东阳两口子就这么去了,我真是……不怕你笑话,我虽然是后来的,但也和他们处的极好。这以后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
  等林东阳两口子去世了,张氏才发现林家真的是家无恒产,她去秦侍玉房里翻了一天, 也就剩一个包银的首饰,几乎就没什么钱了。林老爷那更是一直都没为钱操过心,身上半文钱没有,她才知道她们是又要过苦日子了,怎么能不伤心?
  沈夫人理所当然道:“林老爷还有女儿呢,那样出息,你们怕什么?”
  听到这里张氏又苦着脸,林淡月到后边一直只和秦侍玉联系,对她和林老爷都淡淡的。她根本都不知道如何联系上她,但当着沈夫人的面也不好说什么,要不然不是自曝家丑吗?
  回到家沈夫人不免和女儿又感叹一番,好在过了几日又接到一好消息,傅澄也升了顺天府副将,说是已经在京城赁了屋子,还托秦家人送了六十六两银子过来,并言明可以把衡哥儿带过去。
  其实按照傅澄已经是武状元的头衔,一般都是安排一等侍卫这样驻扎在皇宫保卫皇帝安全,或者进入羽林军,这样才是有前途,据莹尘所知大多数官职都是正三品。而在五城兵马司这等都是勋贵担认,一个副将也不过从五品,这皇帝着实是没有看中他。
  但总归一家人在一起也是好事,但莹尘就要和她爹娘分开了,她正犹豫着如何开口,沈夫人用肩膀顶了顶她:“娘之前就和你说过了,能走就走,我和你爹都能应付的。”
  莹尘难过道:“若是我们一家人能一起过去就好啦。”
  “傻孩子,你还别说,娘还真的不想去那京城呢?你和姑爷在京城好好过,我和你爹也就放心了。”她话里已经没有提到衡哥儿了。
  她清楚的知道,只有跟着女儿,她的儿子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衡哥儿我就带走吧,就是太子那里,您今晚就和他说一声吧。”莹尘如此安排。
  她们都不在这里了,以后太子在这里的危险性就会增加,既然这样还不如直接走呢。这个时候的莹尘只想好好活着,根本没有想过要反或者如何。太子既然被闵王起了杀意,那代表皇室宗亲们已经认可了奉元帝。
  傅澄考了武状元又被授职之事,传了回来。都指挥使的太太、仇太太几人联袂过来,都指挥使太太还送了纹银二十两过来,这是官衙奖赏的银子,莹尘连连感谢。
  众人见她没有架子,都觉得亲近一些,莹尘又与仇太太道:“我爹娘就麻烦您照顾了。”
  仇太太一脸见外的表情:“我们是什么关系,你还说这个。”
  莹尘又让老宋做了几碗熟菜过来,请几位夫人吃饭,她一点官夫人的架子都没有,只道:“这过了好几年我又回去,说实话,还真是有些忐忑。”
  大伙儿又笑说无事云云。
  **
  这边厢傅澄走马上任后,这消息才传进宫里去,这时秦湘正在为太后准备千秋节的礼物,魏氏把消息传进来后,秦湘就愣了。
  是啊,她当然知道傅澄的能力有多强,这个人在前世位列三公,人人都敬仰无比,而她却早早的嫁入永昌伯府这样快落败的有爵之家。那时人人都说她一个冒牌货却占了那样大的便宜,明明该流放的是她,却被真正的凤凰子秦澄保了下来,还给了她一个这样体面的婚事。
  她是在操劳过度中死去的,重生后她开始提高自己的砝码,结交大人物,为家族赚了不少银子。更重要的是她提前认识宁王,并深受宋太后喜爱,还截断了张姨妈的来访,虽然魏氏也知道了真相,但秦国公府是绝对不会舍弃自己这个皇后的,她有这个自信。
  可这傅澄还真是阴魂不散,前世的危机来临,她不禁扶额。
  她身边伺候的宫女红梢很少看到皇后这般失态,忙问:“皇后娘娘,您是否太疲倦了,要不要奴婢扶着您进去休息会儿?”
  秦湘摆手:“这倒不用。”她真的很怕傅澄又一次得到全部人的赞赏,那时候所有人都会指责她是个冒牌货。
  前世她分明也是秦浦的亲妹子,秦浦看到傅澄后,就对她越发冷淡,甚至她在永昌伯府孤立无援时,秦浦都视若罔闻。虽然她不是秦浦的亲妹子,但她在秦府过了那么长时间,秦浦对她却毫无兄妹情,她记得她死的那天,天上飘着雪花,所有人都去祝贺秦澄了,那时他被封了大司马,秦家一家人都对他非常的看重。
  就连她那个夫君,也丝毫不理会躺在床上的她,径直去了秦国公府。
  再来一世,她绝对不会让别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冒牌货,傅澄要出头也行,但必须要为她做事,还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好是一辈子乖乖的做傅澄,别想揭穿任何关于真龙假凤的事。
  一会儿她又镇定下来。
  看了看身边的红梢,她又有些犹豫,这红梢是大哥秦浦安排在她身边的人,会医术也有拳脚功夫,但却是秦浦的人。她的人都被秦国公和秦浦拦了下来,现在她想传个消息出去都困难,魏氏也是傅澄的亲娘,别看现在和她站在同一条船上,但是真正去害傅澄,她是绝对不可能做的。
  所以她现在极其期盼着太后千秋的到来,到时候有命妇进来叩拜,她也好传消息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秦湘从一周目重生的
  傅澄从秦湘重生的那一世被毒死之后重生的
  嗯,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