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节
作者:暖金      更新:2023-03-12 06:51      字数:3949
  石兰点点头“是呀,等到我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让我婆婆过来吧”
  这一年,她做大酱生意,也是挺争气的,虽然比不上林宛他们,但是,一年挣个一两万还是没问题的了。
  她这是闷声发大财,宁江知道她自己已经差不多一万的存款。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卖个大酱一毛钱一罐,也没见卖出多少,咋就挣这么多钱呢。
  石兰得瑟的一笑,她现在也马上和林宛一样,是个万元户了。
  韩亦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闻着身上,一股酒味。
  哥哥也是一样,林宛给两人烧了热水,看着哥哥睡下后,林宛才回到家里。
  “今天喝了多少呀?”林宛看着韩亦微醉的模样逗弄小星星迟缓了不少
  “没喝多少,大家开心,就买了几个菜在厂里吃了”
  林宛无奈的叹了口气,在厂里面吃,那酒可不就是让他们可劲儿的喝了。
  林宛把钱分了两个存折放了起来。
  从上海买回来的礼品也都一一放好了,就等着哥哥结婚的时候过去z市在送给家人。
  z市叔叔那边已经在开始办哥哥调动的事儿了,因为哥哥要走,所以酒厂和火锅店,都要交代好才行。
  酒厂那边倒是没问题,因为有李建业在,平时他们上班,也没操过什么心。
  直到年底分红就行了
  火锅店现在有小谷看着,完全没问题。
  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本来她已经交代小谷,开始培训店长了。她还准备让小谷在市里在开一家店呢
  “小宛,这是这两年火锅店的钱,存折你拿着。如果要开新店,就用这里面的钱”
  “哥,你不用给我那么多,开一间店下来,也花不多少钱的。”顶了天了四千块钱就够了
  当初她们开店也没用多少钱。
  “这个存折是我专门新开的一个,你拿着,里面有三万块钱。剩下的钱我拿去给咱妈。她不是说准备在z市找房子。准备在开个店吗。给咱妈的钱有三万呢。起先咱妈去拿边的时候,给了咱妈一万呢。这些都是这几年店里赚的钱。酒厂那边的分红都在我这里呢。咱家现在就这个多。你在这边好好安排一下。”
  “嗯,行吧”林宛没有推辞
  还有买车的钱,李建业也一并把钱给了她。他们现在除了还政府的钱,别的没什么外债,钱还是有的
  秋装新的一批出来的时候,韩亦和宁江已经踏上了去京都的火车。
  唉,还有一年呢!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安安稳稳的不分离。
  “小宛姐,今天那个百货商场的一个姓刘的主任来咱们店里了,说是要找你”叶子今天跑过来,顺便拉货的时候,和林宛说道
  “百货商场的主任找我干什么?”
  “我听她那意思想继续出我们的货。”
  第六百零六章 李素兰的焦急
  “王主任被刷下去了吧”林宛恍然一笑,好似明白了“你和那刘主任怎么说的?”
  “我把你电话号码给他了,他说会联系你的”
  林宛点点头“嗯,行,对了,咱们的毛衣马上该上货了,回去后你和你那小姐妹说说,先规整下。”
  “知道了小宛姐。”
  林宛在去上海前,已经上让尹沛白把夏季的服装停止生产了,转眼到了九月底…她们夏季库存剩下的并不多。还好这点儿控制的还不错。
  百货商场的那个新来的主任,倒是个靠谱的,并没有和王主任那般私下里有小动作。
  说多少就是多少。现在有了下面那些零散的客户,百货商场在她们眼里已经不算是大头了。
  你很难想象得到,有些零散客户一个月的销量,能赶得上百货商场的销量了。
  主要是人家没有零售点儿,各个县城都去跑。哪里人多去哪里。可不就量大了。
  哥哥结婚,s市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了,得知要在z市举办婚礼,大家都去不了,这几天靳姨,书华小谷都过来,非要把礼金给哥哥。
  “小宛,要不是生意走不开,我真想去z市看看”书华和靳姨的生意倒是挺好。
  中西互补,大部分人来买吃的,想买个面包,也想买个绿豆糕尝尝的。这才几个月,s市大部分人都知道这边有个面包店了。书华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小谷给她介绍了个孤儿院的小姑娘。帮她打下手
  “等你啥时候带出个徒弟出来,就能和我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吗?”
  “比上个月好多了,天一凉,客户们胃口也好了不少”
  “那就好,等哥哥婚礼结束,我去店里看你去。顺便让我家丫头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长进。”
  “欢迎欢迎,管饱。对了,阿辉哥什么时候走,我给他打包点儿面包带过去给梁姨林叔尝尝”
  “就这几天吧”
  …。
  上次给从南嫂子做了件红色的纱裙。这次林宛给嫂子做的是件红色的婚纱。
  这种纱是林宛在上海遇到的,她当时就想到了给嫂子做婚纱用。
  回来这些天,她一直在琢磨嫂子的婚纱样式,裙摆被裁制成无数皱褶的裙子。一层轻纱柔柔的给褶皱裙上蒙上一层薄雾。袖口参差不齐的极薄的透明纱质蕾丝花边从颈到肩的位子显得更加柔美。从肩头上向下螺旋点缀的花藤上朵朵红色的玫瑰,里面花心镶嵌了都是珍珠。剪裁得体的婚纱,蓬起的裙摆,更会显得优雅而华丽。穿在嫂子身上应该会很漂亮。
  这件衣服光成本花了三百多呢,珍珠虽然不是尚好的,但二十多颗下来也要一百多。
  “哥,你去了那边记得给这边打个电话”
  “嗯,知道了。你自己在家小心点儿”林应辉的工作调动已经下来了,z市统计局。到了那边努力个两三年,当个小领导还是没问题的。
  “嗯,放心吧,我们肯定能在你婚礼前赶回去。给嫂子做的衣服你可别忘了让她试试,哪不合适,我到了在改,还来得及”
  “到了我就去找她,你做的衣服,不用改,她穿上肯定合适。不过…小宛,这样的衣服,你嫂子能穿的出来吗?会不会太…”
  “哥,这个样式,上海那边可流行了。人家都能穿,我嫂子怎么不能穿,放心吧,我嫂子看到肯定喜欢的不得了”
  林应辉看着那件婚纱,皱了皱眉,他对婚纱这个种东西感觉到很朦胧,也只在电视上隐约的看过而已。
  林宛帮着哥哥整理好衣服。骑着车子把他送到了火车站。
  家里现在就剩她和小星星了。两个空空的大院子,唉,以后爸妈估计不会来这边了
  …。
  韩亦十一放假,哥哥结婚,肯定是要回来的。从京都到这边,路上就要耽搁两天,林宛不让他在反回来接她。自己带着小星星比她早一天去了z市。
  小星星现在有些不听话,学会走路后就开始乱跑。
  林宛自己准备的衣服并不多,给家里带的礼物到是不少。在车上这一路,可够闹腾林宛的。
  一边要看着自己的包,一边还要看好小星星。
  好在路上没遇到什么事儿。除了没睡好外,别的都还好。
  “这么热的天,干嘛还带着么多东西。”梁红梅接到林宛的时候,心疼的埋怨道
  “妈,这些都是我和阿亦在上海给你们带的礼物。可不能拉下了”
  “我和你爸什么都不缺,带什么礼物。”梁红梅在这边也买了辆三轮车。现在林国之不在家的时候,她就骑着三轮车整天的到处跑着找地方呢,
  林爷爷和林奶奶听说她学过会计,本来想给她找个工作呢。
  可梁红梅不想去,家里儿子女儿都在忙,她要是在上班了,那以后她们的生意就真没人管了。
  梁红梅觉得女儿说的对,自己做买卖自由,以后国之去哪儿时间久了,她也可以跟着去,就像梁倩她一样。
  再说了,她着一大摊子买卖可比上班来钱快多了。
  “红梅…哟,这是小宛吧,小宛也回来了”两人到了家门口。李素兰手里提着东西就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林宛疑惑的看了妈妈一眼,只见妈妈面上并没有什么表情
  只是淡淡的应了句而已。
  李素兰对于妈妈的不冷不热并不生气,哈哈的上前,热情的帮着她们往屋里那东西。
  “小宛坐了两天的火车,赶紧上楼洗洗,孩子我带着”梁红梅一到屋里就催促着林宛上楼
  “是呀是呀,快上楼吧。我和你妈看着孩子”李素兰亦然热情的面带着笑,这种狗腿子行径,林宛还真是无语
  和妈妈点点头,拿着东西上楼了
  李素兰这边也忙稀罕的抱抱小星星“红梅呀,你看看,都怪我,要不是我们混蛋,说不定阿辉和青青的孩子,也有这般大了”
  梁红梅由着李素兰抱着孩子,有人帮忙带孩子,谁不愿意
  “亲家,今天来有什么事吗?”要不是看在两个孩子的事上,她才懒得搭理着女人,以前在靠山村当知青的时候,就不是个老实的,没想到这么多年,结了婚,也不是个靠谱的,不知道这些年咋当的父母。竟然把孩子的婚姻大事当成了他们往上爬的助力。简直不配作为人母
  “也没什么事…”李素兰讪讪的笑笑,道“这不是还有两天就要办婚礼了吗,我们的意思让孩子在家里出门子。你看。”
  “素兰,这事你不该问我们的,你女儿和你们置气不愿意从家里出门子,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我这个做婆婆的不爱管孩子们的事儿,跟别说儿媳了。小两口结婚,两人有商有量的,我和国之根本不用管。饭店的事儿,也是我公公婆婆订的,更不用我们操心。这事儿呀,我还真说不上话,要我说这事儿你该找青青说说”梁红梅踢皮球似的把事给她踢了回去
  李素兰苦闷着脸道“那孩子脾气倔的很,根本不愿意见我们。非要从部队出嫁,她这样做不是明白了打我和国民的脸么。以后让大院里的怎么看我们呀”
  女儿为了女婿的事儿要和她们断绝关系,要不是林老爷子过来说和,估计女儿真的就不愿意认他们了。
  虽然说和了,可女儿现在根本不愿意回家,自从从s市回来,到现在连一次家门都没进过。甚至连留在家里的衣服物品都懒得要。
  在部队里,她爸去找她几次她躲几次,根本不愿意见他们。
  就是偶尔遇到了,也是冷眼相对,不愿意平平静静的和他们说句话。
  “孩子现在在部队,对部队有情怀,想从部队出嫁也挺好,你们也是想的太多了,孩子愿意在部队就在部队吧,你们大大方方的给孩子在部队准备下。就说孩子尊重孩子的意愿不就行了,这样你们也不会太难堪。自己退了一步”梁红梅也不想让事情闹的太僵,反正着大院的人,哪个不知道真实情况。也都知道他们两口子的作风。
  第六百零七章 婚礼(一)
  就算青青愿意在家里出嫁,和父母不和的事实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怪只怪他们做父母的让孩子寒了心。
  李素兰哪能不知道这个法子,可他们觉得还是回家里,面上好看些。奈何都到了这个点儿上,女儿死活不同意。
  她让儿子儿媳妇去劝说了好几次也没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