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作者:
浣若君 更新:2023-03-12 01:19 字数:4722
这一锅子有肉,有土豆,还有炸成虎皮样的鸡蛋,又还有扁粉、腐竹,一锅子炖出来,香的狗蛋和驴蛋口水流的哗哗的。
“妈,这叫个啥饭?”狗蛋问。
苏向晚想了想,说:“东北乱炖。”
“这个乱炖可真香,比光吃肉可香多了。”狗蛋说着,搓了搓自己的双手,回头对驴蛋说:“咱们晚上接着干吧。”
“干吧。”驴蛋说。
俩兄弟吃完饭就跑了,这时候李承泽才进来,端起自己的碗来,往嘴里扒着饭。
“你是不是怕你奶奶真的找到户口本,或者是你的出身证明什么的,要把你给要走?”苏向晚问。
李承泽侧首看着苏向晚,夹了块粉条往嘴吸着:“你不是老早的就想把我给赶走,这下正好能如愿了。”
“是,我一天都不想要你,也不想要谷东,宋东海和宋西岭我也不想要,我就想连你大舅都一起赶走,然后和吱吱一起霸占一张炕,不需要一天做这么多的饭,但是,谁叫你愿意叫我一声妈呢?”苏向晚揉了揉这孩子的手臂说:“放心吧,早在66开始闹事情的时候,你奶奶就把原始的户口本给烧了,重新办的户口本上就没你,赶紧去吧。”
李承泽呼噜呼噜的刨着,把半碗菜全刨完了,就开始往外推苏向晚:“你去睡吧,今天的锅我来洗。”
把碗全放进钢精锅里头,小家伙还知道在蜂窝炉子上烧水,往水里头加碱面子,洗碗洗的甭提多好了。
这家伙小的时候给苏小南干活,那也是干的很好的。
后来到了苏向晚这儿,就开始耍他的小聪明,但凡脏活累活,全是驴蛋和狗蛋俩的,李承泽一直都是带头大哥的角色,至于洗碗做饭的事情,一点都不肯做。
今天这绝对是为了讨好苏向晚,才故意要搞点表面工作的。
在厨房里忙的叮咛当郎的,洗完了锅,一个人抱着腿就在灶火前坐着呢。
现在的李承泽,满打满有十四了。在书里头,这孩子应该是从现在开始,就跟毒品有接触了。
没错,他应该是华夏国历史上最早的毒贩子,据记录,应该就是从今年开始,他就开始藏毒、贩毒了。
最开始只是在秦州销售大烟膏子,到后来,在秦州给公安局的逮了以后才会逃到云南去,有记录的人生中,他一直被公安追捕,也是叫人人都厌憎的毒贩子。
简直跟做梦似的,现在看着还是一乖乖的孩子,在书里头却会成为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毒贩子。
苏向晚还以为小谷东吃了半锅子的肉,夜里肯定得难受,专门跑到县医院给开了一瓶子的食母生回来,想着帮他开开胃呢。
没想到这家伙吃完了就睡,滚圆的小肚子露在外面,一夜屁放的嘣嘣响,但那么多的肉,愣是没把他给撑坏喽。
县一小,苏向晚去接俩小的放学的时候,就见校门口围了一圈子的孩子,凑着头全在看里头。
“手电筒,一支两毛钱,赶紧的,今天只有三支,卖完我们兄弟就该收摊儿了,快点儿啊。”驴蛋正在招揽客人。
狗蛋在往外掏所谓的手电筒。苏向晚凑远看了一下,其实就是个用纸板子糊的圆桶子,里面应该是装了个宋团他们安全帽上的小灯泡,具体电池从哪来的,不知道,但是,纸糊的手电筒,还真的一打就着。
一群孩子抢着买狗蛋自己造的纸质手电筒,买到以后,小心翼翼的蒙着衣服,打着亮的照人呢。
俩兄弟总共其实就赚了六毛钱,不过现在的肉一斤也就一块钱,这俩兄弟再攒两天,估计又能买二斤肉。
既然他们不说自己是怎么赚钱的,苏向晚索性也不问,就是觉得他们俩最近铅笔用的有点多,这才几天的功夫,苏向晚已经买过三回铅笔了。
她故意没上去打招呼,就见俩兄弟勾肩搭背的走了。
毕竟他们也是大孩子了,苏向晚知道钱是从哪来的就行了,转身,她就去接正在上幼儿园的吱吱了。
秦州,李老太太家。
李老太太忍不住,还是趁着闺女不在,给自己捏了一大烟泡儿,点起来抽了一口,深深叹了一气:“舒服啊!”
这时候李激发进来了,一闻见味儿就开始捏鼻子:“妈诶,你能不能到厕所抽去,给人闻见了可咋整。”
李老太太可有理由了:“我骨头痛,这是我的止痛药,而且,这东西又不会上瘾,你怕个啥。”
事实上在解放之后,基本上大烟从华夏国的土地上就绝迹了,毕竟解放后还有好几次轰轰烈烈的销烟,禁烟活动呢。但一则,李老太太家原来在海西就是种大烟的,再则,李大进又是公安,所以他们家藏的大烟膏子在解放的时候没被收走。
前些年老太太碍于政策紧没有抽过,但这几年不是乱嘛,而且政策在这方面监管不力,老太太悄悄的就又抽上了。
“你拿我的烟膏子干啥啊?”老太太见闺女在挖她的烟膏子,不高兴了。
李激发挖的并不多:“有人能拿它当止痛药卖出去,能赚一笔钱呢,我给人送一点。”
说着,李激发又说“哎呀,我带着这东西出去可不安全,要有个孩子帮我带这东西该多好。”
像李老太太在旧社会,那属于农奴主一类的,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这多简单,我们那时候民国政府也禁烟,卖这东西都是让孩子去,咱不行到孤儿园领养一个算了。”
李激发一听,这主意可行啊。
当然,悄悄的私底下卖大烟只是随手为止,李激发现在最要紧的事情,还是想办法,把李承泽给要回去。
当然,现在事情终于有转机了。李激发的丈夫谷平,也是谷北的堂房兄弟,原来在北京军区,现在也调到水库上,做了副总指挥。
当然,有了谷平那个丈夫撑腰,李激发觉得把李承泽要回家,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
另一边,出差的宋团终于回来了。
这都好几年没出过差了,脚刚迈进土司衙门,就听有个孩子奶兮兮的声音:“爸爸!”
小谷东猛的一下就冲过来,扑上他的腿了。
“你妈呢?”宋团把孩子抱了起来,丢了丢,问他。
谷东一只小胖手刚指进院子,苏向晚从里面走出来了:“这都一个多月了,你可算回啦?”
只有个谷东嘛,还不算太懂事,而且毕竟不是自己生的,宋团顾了顾左右,悄声说:“你还甭说,我在外头还挺想你的。”
这一句说出去,宋团自己挺激动,可惜人家苏向晚没有任何反应。好吧,随着年龄渐长,宋团渐老,人苏向晚还是那么漂亮,简直了,该死的是,宋团不但没有常丽萍所形容的,那种亲情式的,左手握右手的感觉,每回一见家属,心跳的不得了。
在他想来,大概这就是爱情吧,一个多月没见面,他没想几个孩子,反而是很想苏向晚。
别的暂且不说,宋团把行李一丢,说:“对了,我从秦州下车的时候是谷北送的我,他说有人要从孤儿园领养牟芳芳,而且要领养的那个人还是承泽的小姑李激发,你是知道的,李激发的丈夫谷平,马上要调到水库当副总指挥,没听说他们家有没有孩子,咋会领养牟芳芳?”
苏向晚本来是准备好好检查一下宋团的包的,突然手就顿住了:“李激发要领养牟芳芳,这事儿听起来咋那么怪异?”
宋团说:“是,谷北也觉得不正常,毕竟牟芳芳可是日系间谍家的孩子,不过李激发一再保证,说自己一定会好好教育牟芳芳,要从骨髓里头把牟芳芳给净化干净,谷北让我们去看一下,正好谷平请吃饭,咱们跟李激发具体谈谈这事儿。”
苏向晚轻轻拉开宋团包上面的拉琏,仔细回忆着书中的剧情,突然就发现疑点了。
对了,据书中所写,李承泽在七十年代的时候,不就一直在秦州悄悄的贩卖大烟嘛,而后来举报他的人,正是大义灭亲的李激发。
而李承泽在给李激发举报以后,之所以不留下来劳改,要跑,则是因为他一直养着个小闺女,恰就是吱吱,他怕宋青山知道之后,要从他身边带走吱吱。
小家伙当时可谓是给人围追堵截,十面埋伏着从秦州扒着火车,带着吱吱跑到云南去的。
书里形容说,那一年云南破天荒下了好大的雪,他带着吱吱,坐着绿皮火车,俩孩子一觉醒来,窗外落进来的雪把李承泽埋了半截子,吱吱还有件破毛衣,李承泽只穿着个半截袖的汗衫,俩人一起挤在火车上看雪。
那一回逃到云南之后,吱吱整整昏迷了半个月,差点没命。
苏向晚看书的时候,恨不能把手伸进书里头,把李承泽给掐死啊。
但现在她怎么觉得,那个李激发,大义灭亲的也太正义凛然了吧。
第115章 虎门销烟
纯棉的平脚内裤,还有苏联泊来的胸罩,苏向晚往身上贴了贴,发现还挺合身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胸罩大小,原来侯清跃买来的可都不合身啊。”苏向晚说。
宋团手说:“我要不知道你该穿多大的,那不才是奇了怪了?”
他又从包里拿了好多的,上面是英文封面的糖果出来:“这个,常丽萍说孩子们肯定爱吃,我就收下了,你给孩子们吃吧。”
苏向晚接过来捏了捏,玉米饴糖,但是,塑料包装上闻着怎么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小谷东已经从里面抓出糖来吃了,但是才吃了一嘴子就是呸的一声:“妈妈,不好吃,臭的。”
苏向晚抓过装着玉米糖的塑料袋,闻着一股浓香,再继续摸,就从里面居然摸出一管口红来,旋开,还是用了一半的。
宋团依旧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在往外掏着他的衬衣。
他们这种军人,天生的素质,衣服都是洗的干干净净,叠的整整齐齐的拿回来。把衣服叠好了,他就得去洗个澡,然后还得去上班。
“你跟常丽萍在哪儿见的面?”苏向晚突然问。
宋团说:“还有谷平,齐力,另外几个战友一起吃了个饭。不过可不是我约的她,她是跟着齐力一起来的,那不非得送孩子们几包糖嘛,你就留着给孩子们吃吧。”
这就对了,那个常丽萍自认魅力无边,估计还没有遇到过自己攻略不下来的男人,现在以收伏宋青山这种对于女人的魅力一无所知的男人为已任。
送一包糖,里面还要放半管子口红,这是给她看的,连糖的味道都给串掉了,难怪谷东都不喜欢吃。
苏向晚不动声色,把糖,连带着口红一起拿出去,就给丢掉了。
到了晚上,一起躺到炕上,宋团居然长吁断叹。
苏向晚觉得莫名其妙:“宋团,你怎么回事,原来没听你这样过。”
“就是觉得挺亏待你的。”宋团说:“常丽萍原本想送你两管口红,但是她那个女同志跟侯清跃不一样,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生气就没要。”
当时大家一桌子吃饭,侯清跃的前夫齐力也在,常丽萍以侯清跃做比喻,把已婚的妇女们批了个遍。
她的意思,结了婚就只有亲情,没有爱情,想要保鲜爱情,就不应该结婚。
而侯清跃结婚后不懂得保鲜爱情,自己变成个黄脸婆,之所以给抛弃,全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宋团觉得吧,没有婚姻又哪来的爱情,所以齐力做的不对,应该批评齐力。
当时常丽萍就反问了一句:“宋团,你握着你家属的手,是不是有一种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宋团这种男人,怎么可能把自己跟家属的相处说给别人听。
于是,大家一起打哈哈,他也就愤而闭嘴了。
但想来想去,宋团心里还是觉得挺亏了苏向晚的,毕竟同样的年龄,同样的条件相貌,人家常丽萍穿的什么,吃的什么,用的什么,而苏向晚呢,跟着他啥都没有。
“没钱就算了,现在也不是个涂口红的年月啊,我不要那东西也能过。”苏向晚特体贴人意的宽慰宋团说。
宋团一翻身,不知道从哪里还真的就摸出一管口红来,轻轻旋开说:“但这事儿能难得倒咱吗?我趁着开会休息的时候,给炮兵团的连长们讲了一下定向爆破技术,然后从他们那儿收缴了几十块钱的百货票回来做为回报。再然后,总共买了这一管子,据说商场里最贵的口红。”
所谓最贵的口红,其实也是国产货,跟常丽萍塞在糖袋子里的那种进口口红当然比不了,铁管子的蝴蝶牌,闻起来格外的香,颜色呢,就是最正最正的那种正红色。
苏向晚接过口红,往睡着的吱吱的眉心涂了一点,嗯,红的触目惊心。
“怎么样,喜欢吧?”宋团得意洋洋的说:“我们一帮子当兵的进了百货商场,把售货员都给吓懵了,大家一起给你挑的颜色,最红,最亮。”
好吧,一个直男的审美算什么啊,一群直男的眼光才最可怕,比死亡芭比色更恐怖的猩红色,要苏向晚真涂着,直接可以拉去拍鬼片,都不用化妆的。
第二天正好周末,谷平不是在秦州的悦宾楼请吃饭嘛,苏向晚和宋团正好也就把几个孩子全带上了。
孩子一多,出门就是个麻烦。
吱吱闹着不肯走,非得要画口红,而且还要给谷东也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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