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节
作者:墨青衣      更新:2023-03-11 20:48      字数:4749
  安乐王妃对自己那位心性凉薄的父亲简直可以说是了若指掌。
  她相信,对方为了自己的颜面,绝对做得出把失智老母虐待致死的事情出来!
  “只是,我不明白,您为什么成了小仙姑的祖祖,难道……您认了她做曾孙女吗?”
  已经见识了楚妙璃本事的安乐王妃虽然很乐意与楚家人扯上关系,但是,以她对自己祖母的了解,对方应该不是那种会故意用如此手段,去攀亲附戚的人。
  面对自己孙女的疑惑,华杨氏脸上头一回有了笑容。
  她满脸慈爱地拍了拍安乐王妃的手道:“傻孩子,我没必要认乖囡做我的曾孙女,因为她本来就是我嫡嫡亲的曾孙女!你的堂侄女!”
  华杨氏这话简直有石破天惊之效。
  一直都在旁边作壁上观的安乐王父子以及罗知县三人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尤其是安乐王府的世子肃哥儿!
  他真的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敬佩万分的小仙姑居然会是他的表妹!还是有血缘关系的那一种!
  安乐王妃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她在最初的震惊以后,很快就猜出了楚家人与华阳侯府之间的关系。
  说不清自己此刻心里是个什么滋味的她连忙郑重起身,对着华杨氏敛衽福身道:“恭喜祖母心愿得偿,与小叔顺利重逢!”
  一边说,她还一边又郑重其事地向楚老头夫妇行了个礼。
  在场众人中,再没有谁比她这个自幼长在华杨氏身边的孙女更清楚华杨氏有多思念小叔这个失踪多年的幼子了!
  此时见到自己祖母如愿以偿,她真的是打从心底的为前者感到高兴。
  安乐王父子向来以安乐王妃马首是瞻。
  如今见她如此郑重其事地再次向楚老头夫妇行礼,他们自然也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配合。
  特别是本来就对楚妙璃尊崇不已的肃小世子,他在给楚老头夫妇行完礼后,也没忘记对着他那新出炉的表舅表舅妈行礼。
  楚大和燕氏因为肃小世子的身份,本能的有些紧张,不过自从在女儿的指引下一同踏上修行道以后,他们的眼界已然远甚从前多矣。
  于是,他们只是稍微失态,就很快恢复如常的接受了肃小世子的行礼,并且还分别赠送了他一件礼物。
  ——期间,脸皮厚得堪比城墙的罗知县也没忘记在里面搀和一脚,很是为他们的相认喜极而泣了一番。
  华杨氏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眼前这和乐融融的一幕,心里真的是说不出的欢喜和欣慰。
  看在家人的面子上,向来对安乐王父子不假辞色的楚妙璃也难得缓和了面色,摇着怀中喵崽儿的猫爪对着他们热情地挥了挥手。
  这样的小仙姑安乐王父子还是头一回见,回想当初坐在飞剑上,被对方折腾的痛不欲生的悲催情景,一时间,心中竟生出了几分受宠若惊的感觉出来。
  等到双方满心喜悦地又再次叙礼完毕后,华杨氏才一边用刚刚才给安乐王妃擦过眼泪的帕子拭泪,一边哑着嗓子用充满骄傲的语气对安乐王妃道:“我的乖乖,我就知道以你的聪明,一准猜得出来!”
  “祖母过奖了,”安乐王妃顺着华杨氏的口风,含泪带笑道:“您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孙女儿要是再猜不出来,岂不成了祖母那最瞧不上眼的冥顽蠢物了?”
  华杨氏满眼慈爱地拉着安乐王妃的手不住点头,点着点着,她就像后知后觉想到什么一般,满脸惭愧地旧话重提起来。
  “孩子,祖母知道祖母这回定然把你吓了一跳……不过,祖母还是希望你能够理解祖母的选择,毕竟,祖母亏欠你小叔良多,委实是半点都不愿意再与他分开了!”
  “母亲!”自从与生母相认,不论做什么都觉得倍感有劲的楚老头眼眶微微有些发红的低唤了华杨氏一声,“是儿子不孝,让您老人家为难了!”
  如果不是他因为顾虑着自家宝贝乖囡的安全,坚持不肯回华阳侯府认祖归宗,他的老母亲也不用彻底割舍掉京城里的一切,与她一手养大的孙女分开了。
  “我的儿,你可千万别这么说!”华杨氏闻听此言,连忙匆匆打断了自己小儿子说的话,“为娘我是心甘情愿留在这里的!而且,这里的日子,相比起京城来,不知道有多舒坦呢!”
  更遑论在这里她还幸运无比的被自己的曾孙女楚妙璃给带上了修行路,成为了曾经想都不敢想的玄门中人了。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华杨氏又转头望向安乐王妃道:“孩子,看在祖母好歹养了你一场的份上,你能不能答应祖母一件事?”
  安乐王妃被华杨氏的话说得满心酸楚。
  她忍住心头的难过,满脸佯怒的如同幼时般,冲着自己的嫡亲祖母娇嗔抗议道:“祖母您这是哪里话,只要是您开口,别说是一件了,就是十件、百件的,孙女儿也甘之如饴!”
  要知道,当年在华阳侯府,若无自家祖母一力护持,现如今的她是否还存活于世,都是个未知数呢。
  安乐王这个耙耳朵在听了自家爱妃的话后,也忙不迭地挺身而出,拍着胸膛毛遂自荐,直说他也很乐意帮华杨氏这位老祖母的忙,只要她开口,他们保证无有不应!
  华杨氏早就知道他们孝顺,但听了他们的承诺后,心中依然充满着欣慰和喜悦的情绪。
  她满眼慈和地来回望了望两人道:“真要说起来,我也没什么大事找你们,我只是希望你们能够答应我,别把我还活着的事情传出去,以后,就让我在这新华县清闲自在的安享晚年吧。”
  华杨氏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是打从心底的觉得如意,半点都不愿意再起任何的波澜了。
  安乐王妃知道她的祖母早已经对她的父亲心灰意冷,是以,在听到这样的要求时,并不感到奇怪,事实上,她又何尝不是如同她的祖母一样,已经彻底把那狼心狗肺的生父当陌路人看待了呢。
  而且,她祖母华杨氏的身份在大楚到底有些敏感,她又嫁了个拥有争储资格的正宫嫡出王爷……
  在略微斟酌片刻后,安乐王妃与安乐王当着华杨氏的面交换了两个眼神,然后不约而同地点头向华杨氏许诺:除非她自己愿意,否则他们绝不会把她还活着的事情传扬出去。
  不过在此之前,安乐王妃没忘记为自己谋一谋福利。
  撒娇耍赖地恳求华杨氏让她没事有事的就带着丈夫孩子来这九曲山小住个几天。
  “以前我也是因为自身出了点状况,所以才没能时常在祖母跟前承欢膝下,如今我的身体既然已经好转起来了,那么这该有的孝顺,自然也不能落下了!”
  “不是祖母不近人情,不肯答应你的要求,而是你找错人了!”华杨氏被安乐王妃讨巧卖乖的模样逗得喜不自胜,她笑吟吟地扭头望向自己儿子楚老头,满脸意有所指地对着自己孙女儿又道:“你若当真没事有事的就想带着丈夫和孩子来这儿小住一趟,那么,就先好生征求一下此间主人的意见吧!”
  如果可以的话,华杨氏当然巴不得安乐王妃一家能够常住九曲山,不过她并不喜欢倚老卖老的压在小辈们头上擅作主张,因此,干脆把皮球踢到了自己儿子的怀里。
  楚老头做了这么多年的孤儿,对亲情着实渴望的厉害,如今好不容易与自己的生母相认,真的是怎么尊敬、怎么孝顺都不为过!
  因此,在接了华杨氏踢给他的皮球后,他几乎是想都不想地脱口而出道:“母亲,您又何必与儿子算得如此之清?且不说这九曲山的地契本来就是您的孙女婿给儿子的,就是不是,这九曲山上也再没有谁能轻易越得过您去!”
  楚老太等楚家人在听了楚老头的话后也有志一同地纷纷点头,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对华杨氏与他们‘生分’的强烈不满。
  特别是楚妙璃这个外人眼中威仪天生的小仙姑,仗着自己人小的缘故,更是如同一只灵猴般,抱着喵崽儿‘嗖嗖嗖’地钻进了华杨氏的怀抱里,满脸委屈地问华杨氏:是不是故意说这样的话来惹他们伤心。
  华杨氏被他们哄得整颗心都要暖化成一滩热水!
  在听了楚老头等人的表态后,她再无半点纠结地点头同意了安乐王妃的请求。
  而安乐王妃也在他们亲昵又熟稔的互动中,深刻地体会到了楚家人对她祖母的看重和孝顺,而这,无疑是她这个做孙女的喜闻乐见的!
  在楚家人的大力支持下,安乐王一家安安稳稳地在九曲山上住了下来。
  看在祖祖华杨氏的面子上,楚妙璃更是主动出手为他们一家三口梳理了一下身体。
  毕竟,不论是身陷仆婢之手多年的安乐王妃,亦或者因为担忧爱妃和母妃而整日惶惶不可终日的安乐王父子体内都或多或少的存留着一些对普通人而言,十分麻烦的隐疾。
  时间就在九曲山日新月异的改变中和安乐王一家的乐不思蜀中,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又到了楚妙璃去往任务世界的时候。
  早已在见习宿主识海中久候多时的系统在见到见习宿主的魂体出现在香炉空间里时,竟破天荒地在心头涌现出了一丝紧张之情。
  第122章 世间人(1)
  漠州又下冰雹了。
  足有小儿拳头大的冰雹噼里啪啦地砸向人间,把猝不及防的行人们砸了个鸡飞狗跳。
  集市上的小商贩和行人们骂骂咧咧地一边紧赶慢赶地拾掇着自己的东西,一边如鸟兽散的就近躲入了一幢幢瞧上去结实异常的石头房子里。
  唯独一个头戴着厚皮帽,身穿着厚皮袄,脚踩着厚皮靴的高大男人还在这如同疾风骤雨一般的冰雹中,闲庭若步般地行走着!
  在他的肩膀上还摞扛着漠州独有的土特产——三头漠虎狼。
  这种狼只在漠北繁衍生息。
  有狼的外貌、虎的吼声和狈的狡诈。
  漠虎狼在漠北很受欢迎。
  因为它们身上的皮毛十分保暖,可以用来做衣物被褥;它们身上的肉也极为鲜美,口感绝佳;它们上颚的獠牙更是漠州小孩人人都渴盼的宝贝——据传可以辟邪,防止幼童被鬼魅所伤。
  漠虎狼身上的诸多好处,注定了它们在价格上只高不低的超然地位。
  通常谁要是能够在漠州边城外猎来这样一头漠虎狼,他周边的街坊邻里都会主动上门来表示庆祝,并掏出钱物来,央求主家能够大方一次,让他们也割上几两肉,回去好尝个鲜。
  尤其是到了冰寒蚀骨的漫长严冬时,漠虎狼肉的价格更是可以飙到天上去。
  因为众所周知,严冬时的漠虎狼在连换了几次毛发后,身上的皮肉也会出现一种十分奇特的现象。
  当人们把漠虎狼的肉吃入口中时,会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五脏六腑仿佛被一种格外温暖的热流冲刷一般,浑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舒坦!
  也正因为这样,当抱头鼠窜的行人们发现在冰雹中,居然有人扛着漠虎狼在行走时,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从自己胸前的衣襟里掏出钱袋,迫不及待地冲着高大男人用力舞动起来,边舞边喊:“英雄!英雄!快到这里来!快到我们这里来!”
  面对这样的呼唤,一张胡子拉杂的俊脸尽皆没入了漠虎狼皮毛中的高大男人连眼皮子都没颤一下的继续往前行走着。
  他的步履是那样坚定,又是那么冷漠。
  眼见着高大男人走远的众人中,有那沉不住气的忍不住悻悻然地叫骂起来。
  直说这人简直就是个吝啬鬼!
  明明猎了三头漠虎狼,却一头都不肯匀将出来与他们共享!
  再说了,他们又没打算要白拿他的,真的是银子掉到脚边上,也不知道捡!
  也有那脑子清明地嗤笑一声,直言不讳地出口反驳:“这漠虎狼有多难猎,整个漠州边城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家愿意匀给我们,是人家心好,人家不愿意匀给我们,我们也没资格由此而生出什么怨怼之心。”
  不错,漠虎狼在漠州是出了名的难猎。
  它们总是一个族群、一个族群的活动,从来就没有走单的时候。
  非但如此,它们还睚眦必报的厉害。
  惹上一头,也就等于惹上了一个族群。
  如果不在招惹他们后,迅速把它们打服或除掉,它们总有一日会顺着仇人留下的气味偷摸进仇人的家中,将仇人全家不论老少都吃拆入腹。
  是以,漠州向来又宁惹狼虎莫惹虎狼的俗谚。
  宁惹狼虎,指的是普通的灰狼和老虎,虎狼指的则是大名鼎鼎的漠虎狼!
  高大男人足足走了将近半个时辰的功夫,才钻进了一条有些逼仄的巷子里。
  他在其中一间看上去有些破败但还算整洁的一进小院门口停了下来,伸出手叩了叩门。
  他的手没有寻常武夫的粗大和毛糙,相反,还修长白皙的很,乍然看上去就如同最上等的羊脂玉石一般,端得是让人倍觉赏心悦目。
  伴随着他的敲门声,一个瓜子脸冻得红通通的少女一边跺着脚一边顶着把兽皮伞难掩欢喜地拉开大门,侧让到一边;“北宫大哥!”
  身形高大面容俊美的男子,也就是北宫长毅微微点头,从少女让开的大门口走了进去。
  由于北宫长毅把自己浑身都裹得极厚的缘故,他在与少女擦身而过的时候,胳膊肘处的皮毛顺势在少女的脸上拂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