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作者:
三水小草 更新:2023-03-11 18:32 字数:4153
树还在继续的碎裂,从主干而始,向着枝头和根须蔓延,树干溃塌,枝叶凋落,花朵颓萎,好像刚刚那一树的繁茂是人们的幻觉。
只剩下这一地的碎屑,可以被风吹成任意一种模样,它曾经有一千块木头能够组成身体,现在的它似乎也是一样。
路俏垂下头,所有人都看不清她的脸。
林卓甚至顾不上去深究她的手臂的奇怪纹路,他只在纠结,粉果和牛肉丸到底哪一种能让路俏更快地恢复心情,虽然他心里隐约预感,大概这次就连烧鹅都不顶用了。
风,吹着细小琐屑,渐渐露出了它们所掩盖的东西。
一枚拇指大小的种子,又一枚拇指大小的种子,还有另一枚,这一枚的颜色,是别样的红艳。
路俏弯下腰把它们一个又一个的捡起来,最后那一枚红色的种子,她握在手里的时候,有一种异样的熟悉感,就好像他就是小红,只是换一种方式,重新陪伴在她的身边。
红色的种子并不能被人完全捡起,因为它的下端拴了一节让人熟悉的红色丝线。
那丝线牵连着地下。
顺着线的方向徒手往下挖掘,路俏找到了一个盒子。
“如果有一天,公输家出现了能让小红认可的继承者,你们就会发现我的这点隐秘,揣测一下,持信者或许是我的丈夫,或许是我的儿子,更或许是我的孙子。
有小红在,见信之人总也离不开血脉牵系,那我也就不再赘言于客套了。
若是丈夫,阿成,见信莫哭,我此生亏欠良多,若有来世,你我千万莫再相见了,我公输姳酒债尚且拖欠,情债更是懒得偿还。欠便欠了,我只当是前世你欠了我,纵使是遇见,也不过还你一杯薄酒,酬你今生为我尽心竭力,也不负我风流骄纵恣意妄为的名声。
若是儿子。我身为人母,给你们留下的,只有那点些末技艺,该说的我生前于你们也都说了,虽然那时的你们,不过是襁褓稚儿,你们母亲我生平最恨啰嗦,此处也就不再啰嗦了。如果你们有缘能看见我的这封信,作为母亲,我也要你们往河里倾上一壶酒,太平滋味,我总该尝尝。
亦谢你们,于我公输家为继。
前路艰且险,唯内心坚定者,可成千机傀儡之大成。我一生不曾避战,你们若还认我为母,凡事也就莫要退缩也莫要避让。纵横天下,靠不得钻营苟且,唯心正力强,才是抗敌之本。
若有缘能见到你们的干妈,也要替我跟她说一声,曾约好战后把臂同游,不能了,且待下次吧!
如果尔等是我孙辈之后,我就只能摇头叹息了。我那丈夫虽性情憨直心底善良,却也为人守成、不敢奋进,想来此时的你们已经隐姓埋名,甚至别居他乡,此番能见我,不过是以众人中取其最优而已。
千机傀儡师一脉虽未曾断绝,却也难见旧日体面了吧?
但凡韬光养晦之人必有制胜之宝,我丈夫却于无立足地处亦退步,他却不知道跌倒一次又无支撑,爬起来就难了。
身为公输家最不肖之人,我只能寄语尔等,无论此刻公输家已是何等败落或繁盛,千万记得,所谓古今最强者非为一人乃为一心,心恒一者,可成神矣。
另有三物遗赠公输家后人,其一,为百丈控魂师,其二为《公叔机关术》,其三,我有偶人红刹鬼,我身后亦庇佑我之衣冠遗信,此时它必又归为偶人魂核,请将之置于北极星陨之处,它半生护我,剩下半生,便替我守着她吧。
附言几句:
若有人名为路俏来此地探访于我,言我年过四旬尚酒醉放荡,一日失足葬身此河,死前亦大笑欢歌,千万勿念。”
“好。”路俏低声对着那帛书应了。
一阵风,从山谷吹向大海,沿着当年公输姳骨灰飘荡的方向而去。
那人应了,你可知否?
也正在此时,浩浩荡荡的车队开进了澜海的地界,这个车队没有进入澜海的城区,而是顺着山路一路疾驰,方向正是对着小小山谷而来。
“言咒师大人推算出结果了么?”
一辆车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人透过后视镜小心地看向坐在后面的那人,说话的语气已经无比的恭敬。
坐在后面的似乎是个男人,他从头到脚以纱包裹住自己,外人根本看不见他的脸。
在他旁边还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同样以纱遮脸,正端端正正地坐着。
两个人对那个男人的询问都置之不理,过了许久,小女孩儿才用脆生生的语气说:“言咒师大人说了,此次的事情或有不顺,但是他已经加持了咒语。”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男人喜不自禁,立刻用手机向别的车里的人传达消息。
小女孩儿说完话之后又直直坐着,一双小脚根本踩不到地面也没有像普通小孩儿那样轻晃。
这次能够出来侍奉言咒师大人,她一定要做到最好最好才行。
在她旁边那个以薄纱覆面的诡异男人手指微微收紧,他手上银色的配饰随着他的动作刺入了他的手掌里。
情况越来越糟糕,昨天还能隐隐透出气息的星海之门现在已经彻底打不开了。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他是个男人,就终究不能被星咒海认可么?!
“原来只要被这棵树认可了就有大礼包可以拿啊。”卿微喃喃自语,她明白了,自己的万事顺意咒并不是被树所用,而是因为公输姳留下的念想才会作用在树的身上,帮它完成开花到涅槃的过程。
不过……这效果也太好了吧?
她抬起自己在地上划来划去已经脏兮兮的爪子,难道因为她要死了,所以星咒海对她格外恩赐?
酥饼和米糕已经无视了它们傻乎乎的主人,它们看着路俏手里的三个“巨型瓜子”默默磨了磨牙,如果不是小动物与生俱来趋利避害的本能,它们已经扑上去抢了。
突然,酥饼圆咕噜的眼睛看向一直跟在公输全全背后亦步亦趋的偶人小妥。
一样的气息啊。
那里面有瓜子!
第67章 不速之客
林卓和天咏两个人通力合作把车上路俏买好的酒一坛一坛地搬了下来。
从都城开始一路往南而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不仅要去吃当地的美食,路俏自己还会去找当地比较有名的酒。
离开都城之后的几天,路俏发现很多全国驰名的低档酒在外面小商场的价格反而比在都城的大商场里更高。
天咏跟她解释的很简单。
包括都城在内的几个大城市是这些年国家民生发展的重点,在这些大城市之外,因为国家的军事优先政策,导致有驻军的地方生活作风浮夸,民间生活水平提高不起来,酒的价格相对别的物价自然会高一些。
“军事实力上去了,民生却后力不足,利弊得失非一言能说清。”
听着这些,路俏没有说话。
战争与死亡的伤痛其实一直以各种形式如影随形的陪伴着这个国家。或者说陪伴着这个世界。
就连当时还叫姚全全的傀儡师也在某次闲聊的时候说起,他人生中第一次吃到鱼还是在他十几岁的话是上中学的时候。是的,虽然有河有海,甚至站在山上还能看见河流的入海口,但是整个澜海的人,都是不吃鱼的。
因为,整个澜海的海域,都曾洒遍了铁骨战士、异能者、普通士兵的鲜血。
听了这个,路俏没忍住用了一点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姚全全。
那一天,路俏在吃饭的时候特意要了一条大鱼,包括顶着方来来皮子的天咏在内的所有人,都盯着姚全全。
他们的目光里似乎都在说着:“可怜的孩子啊,多吃点儿吧”“从小没吃过鱼这命也太苦了”
姚全全都永远都记得,那顿饭自己是如何艰难地吃掉整条四斤重的鱼的。
当时他仔仔细细地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庆幸自己短时间内不想再做模特。不然,就这个腰线已经不那么完美的身材,他光是做魔鬼训练就不知道要做多久才能恢复回去。
一坛一坛的酒就摆在了河边,有梅子酒、有桂花酒、有甜酒、有浓烈的粮食酒,甚至还有几瓶洋酒。
公输姳曾经醉后戏言,她自己要喝世上最烈的酒、玩世上最烈的汉子。酒醒之后记起前言,就连她自己都大笑不止。
后来,路俏每次被她言语无忌逼急了,都会拿这件事嘲笑她。
今时今日,所谓最烈的汉子路俏没有给她带,就连酒都是一路才买了个齐全,*着手臂,她一坛又一坛地将酒倾倒在河里。
“总喝烈酒伤身,别的滋味也该尝尝。就像你总是在嘴上说什么最烈的汉子,最后不还是选了姚成?”
酒香顺着河水缓缓而下。
她在这里送走了公输家族人,又在这里祭奠了她的朋友。
这大概也是她在恢复记忆之后依然留在都城的原因,世界之大,处处是她同袍的埋骨之乡。
再看看那些醒来之后就瑟缩在一旁山坡上的山上姚们,路俏没有再说什么。
把这里留给他们就好了。
姓姚的人能聚在一起幸福愉快的生活,大概也是姚成心中隐约的期望吧。
一直站在一边的天咏展开手上的外套给自己的姐姐披上,他陪路俏一起看着远处似有似无的海岸线,轻轻地说:
“其实有些事情,姚成不是没有预见到,他也不是不知道公输姳到底期盼的是什么。可他为什么要按照公输姳说的去做呢?”
“嗯?”路俏把视线放在了他的身上。
“如果是我最爱的人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只为了另一些我完全没看在眼里的东西,那我干脆就把这些东西都毁掉好了。”
天咏说的很认真。他是真的理解姚成为什么愿意用这样的方式任由公输家沉寂于历史长河之中。
因为,千机傀儡师的传承也好、公输家的延续也好,在他眼里都是害死了公输姳的罪魁祸首。
路俏深深地看了自己弟弟一眼,慢吞吞地说:
“所以。我不希望你成为一个战士。”
说完这句话,她就又沉默了。
除了酒,车上还有一些牛羊肉和腊肉,也是路俏在路上偶尔兴致勃勃买来给公输姳的后人的。
现在公输姳的后人只剩了一个公输钱和一个公输全全,让他们两个注重身材的男人把这些肉全部吃完,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身为保姆的林卓只能默默地把这些肉搬下来。
刚刚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他并不很清楚,只记着原本在树上神神叨叨的路俏突然发怒。
再醒来的时候,就是他们几个人对峙着一群傀儡师。
但是这完全不妨碍他的脑补。
各种洒满了狗血的爱恨情仇在他的大脑里面交流激荡。
写出来那就是一本书。
卿微抱着兔子在一边发呆,刚刚有两个年轻人似乎想趁机抓她以作为威胁路俏的人质,却没想到被兔子三脚踩在头上直接揍晕了。
意识到这几个人里连看起来最废的兔子都异常凶残,无论是山坡姚还是水边姚这才算是彻彻底底的安静了。
路俏把他们当空气,剩下的她的房客、她的弟弟、她的保姆、她的崇拜者也对他们视而不见了。
于是姓姚的一群人蹲在一起像是被圈养的鸡,偌大空地上只有林卓一个人在忙来忙去,路俏姐弟在对河伤感,公输叔侄在拼接心的控魂丝,卿微主宠在顺毛和被顺毛。
谁让林卓不仅“单身”而且最正常呢?
山谷前的拐角呈口袋型。这种天然形成的造型,能让站在山谷口的人轻易听见远处汽车驶来的声音。
就像现在的卿微,作为一个对噪声敏感的文艺死宅,她甚至能感觉到车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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