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作者:
暮兰舟 更新:2023-03-11 10:36 字数:4291
约十几种杂菌做成了锅子,在火锅里沸腾翻滚。
白术每一样都夹了一朵,放在碗中,“以身试毒”。
作为大夫,她大概认得百来种菌子,这些菌子都是可以食用的,看不出蹊跷。
饭毕,小夫妻奔赴赴南京守备太监张允和孝陵神宫监谷大用联合摆的接风宴,路上,白术回忆着沐府的杂菌汤,沐朝夕说道:“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杂菌汤是沐府的家常菜,吃了一百多年,没吃死过一个人,问题不在汤里。”
沐朝夕自嘲道:“你想想,太夫人和沐绍勋都不喜欢我,他们要是想弄死我,早就用杂菌汤送我归西了,第一个变丧尸的应该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说白术烧了另一本书女主胡善围的宅子,这个说法不对。这栋宅子房本没有写胡善围的名字,只是暂住了几年,这是老朱家的产业。胡善围的宅子是云南哈。
都是我的亲闺女,我不会偏心任何一个,我都爱。
第59章 水太凉
张永和谷大用把接风宴设在秦淮河的一座画舫里, 这座画舫的二楼是扶桑国木匠做的,窗户直接落地,是推拉式样。
落地的窗户用的是玻璃, 坐在楼上, 围着火炉,可以欣赏秦淮河两岸的雪景。
江南人就是会玩啊。
难怪我哥哥乐不思京,玩了一年都不想回去。
共在宫廷为官, 这两个老太监晓得白术的喜好,不爱热闹,只爱听简单的箫声。
乐人站在船头吹箫,乐声中,雪景愈发美了。
一曲终了,白术给了重赏。
得了赏的乐人进来磕头道谢。
白术眼睛一亮, 好清秀的一个少年,或许美人都是相似的, 这个少年眉眼之间和麦厂花有些神似。
张永说道:“这是我新认的一个干儿子, 聪明伶俐,略识得几个字, 可惜一个阉人, 在南京是没有前途的, 如今我人走茶凉,想为他谋个前程, 弄到司礼监内书堂栽培一番都不能够。听说白司药深得新帝和蒋太后看重,我想走白司药的门路, 把他弄进宫去——要多少银子打点都好说。”
张永一上来就直奔主题,实在出乎白术意料。
一旁沐朝夕心中冷笑:塞进来一个和麦厂花相似的小宦官,要我老婆提拔他?你们把我当死人吗?
谷大用笑道:“张公公太心急了吧,您看,都吓着白司药了。”
张永说道:“白司药是个爽快人,搞那些弯弯绕绕的反而不喜。再说了,将来这孩子出息了,对白司药也有好处。如今白司药和麦厂花和离,不再是麦家妇了,从此各走各的路,麦家靠不住了,得培养自己人,白司药,您说是不是?”
至始至终,两个太监都把沐朝夕当成白术的附庸,没有必要照顾一个附庸的心情。
在他们看来,沐朝夕是靠着老婆升官的小白脸。
原因很简单,沐朝夕是锦衣卫的人,以前是个看大门的,一个看大门怎么突然得了赏识,一飞冲天?靠本事吗?京城有本事的人多了,绝对不是。
锦衣卫一直被东厂压制,现在的锦衣卫指挥使陆炳是皇帝奶兄,肯定不甘居于东厂之下,要对东厂发起挑战,需要人脉。
白术和麦厂花去年离婚,和看大门的沐朝夕好上了,陆炳提拔了沐朝夕。
白术改换门庭,从东厂转为投向锦衣卫的怀抱。
所以张永觉得,白术能够把沐朝夕弄成锦衣卫第一红人,就有能力在宫里扶持一个新人。
这个新人眉眼有些像麦厂花,是存了变态报复的意思——张永觉得,白术和麦厂花婚姻不谐,必然有许多怨气,正好可以通过折腾这个新人发泄出去,大家各取所取。
白术心中暗叹:离开权力中心才一年多,张永就看不清真相了。
沐朝夕心中火冒三丈,白术使了个眼色,要他淡定。
阉人心中多有扭曲之辈,麦厂花是罕见的“正常人”。
沐朝夕按捺住火气,安静的当个花瓶。他有些理解白术为什么不正常了,整天和这群扭曲变态的人在一起,能够正常就怪了。
白术婉拒道:“我和麦厂花已经和离,以前婚姻尚在的时候,就过得不怎么愉快,和离之后,没有成仇人就不错了。这个小内侍即使有机会进宫,日子不会好过,必然会受到麦厂花的排挤。”
张永说道:“只有送进去,就有希望。先苦后甜嘛。”
张永一边说着,递上一沓银票,“白司药,这些银子用来铺路,不够的话,尽管开口。”
送人又送钱,张永真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还想借着徒子徒孙们翻身,重新回到权力中心。
白术想从这个张永认的干儿子嘴里套些话,对沐朝夕点点头,示意他把钱收下。
沐朝夕不情愿的收了银票。
白术问这个吹得一手好箫的小宦官,“你叫什么名字。”
小宦官很上道,明显是经过张永调/教过的,做低伏小说道:“贱名不足挂齿,还请白司药赐名。”
可惜了,这么好的相貌,却一副奴颜婢膝,气质和麦厂花云泥之别。
白术看着落地窗外的细雪,说道:“今日在秦淮河上认识你,就叫做怀秦吧。”
这个毫无新意和艺术性的名字,众人都拍手叫好。
小宦官靠近过来,跪地说道:“多谢白司药赐名。”
沐朝夕仿佛见到十五岁的麦厂花,内心醋海翻波,他嫌小宦官靠的太近了,那双眼睛像是带着钩子似的,勾引白术。
沐朝夕看不过眼,往堆成宝塔状的红桔方向伸手,故意没拿稳,红桔塔坍塌,一个个圆溜溜的桔子从在桌子上翻滚,撞翻了白术面前的茶杯,茶水倾斜而下。
沐朝夕乘机牵着白术的手往后撤,“小心脏了裙子。”
就在此时,小宦官蓦地从怀中摸出一把短匕,朝着白术刺来。
沐朝夕是武人,他将白术往后面一推,单手举起椅子,拦住了利刃。
变故来的太快,张永顿时吓呆在椅子上,不得动弹。
倒是谷大用以前执掌过西厂,经历太多这种惊心动魄的时刻,他拿起红泥小炉上温着的酒壶,往小官宦扔过去。
小宦官矮身躲避酒壶,酒壶啪的一声,将落地玻璃砸碎了,来了个玉石俱焚。
沐朝夕一脚踢飞了小宦官手中的短匕,正欲生擒此人,见对手太强,小宦官放弃了刺杀,往破碎的落地窗方向滚去,扑通一声,跳进了冰冷刺骨的秦淮河。
张永这时回过神来,尖叫道:“快,捉拿刺客!”今天的接风宴,他是东道主,谷大用只是陪客,出了这么大事,他要担当责任的。
水太凉了。
闻讯赶来的护卫面面相觑:这要跳下去,不死也要冻掉半条命吧。
沐朝夕要保护白术,不能亲自跳河,干脆把刚才张永送的银票掏出来,“谁捉到活口,这些银票就是谁的。”
在金钱的刺激下,护卫就像下饺子似的噗噗往河里跳。
护卫们在秦淮河里摸人,沐朝夕抱着惊魂未定的白术,对张永怒目而视,“张公公,今日接风宴如何变成了鸿门宴?你如何解释?”
张永百口莫辩,曾经风光无限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此刻就像抽了虾线的虾米,弓腰缩背坐在角落的官帽椅上发呆。
谷大用连忙站在中间说和,“陷害!绝对是栽赃陷害!如果张公公真要刺杀白司药,刚才在酒里或者茶里下毒岂不方便?何必搞什么美人计、图穷匕见这么麻烦。”
沐朝夕听到美人计就火大,你们还真当老子这个丈夫是个死人啊,你们这些人对婚姻有什么误会?
沐朝夕冷笑道:“我妻子是大夫,酒里或者茶里有毒她尝得出来,所以不敢冒险下毒,但是她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我……”
若不是我吃醋,故意打翻了桔子塔。
“若不是茶杯翻了,我恰好拉开她躲避茶水。”沐朝夕将刺客的短刀捡起来,刀锋泛着蓝光,明显是萃过毒的,“这把刀就会要了白司药的命。”
沐朝夕拿出牙牌,“今天各位都别走,去南京锦衣卫衙门把事情交代清楚再说。”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谷大用何曾把沐朝夕这个花瓶男宠放在眼里——他曾经执掌西厂,锦衣卫在他眼里都是一群废物,此刻他努力保持冷静,说道:“我们是封皇上之命,守备南京。只听皇上号令,什么时候锦衣卫敢管到守备太监头上的?”
这倒是实话,就连镇守南京的魏国公都要听守备太监的。守备太监的地位,类似现在政委在军队的作用。
沐朝夕反问道:“什么时候南京的守备太监敢公然刺杀大明宫廷女官?今天我妻子差点命丧黄泉,若放你们大摇大摆的回去,我还有脸为人夫婿?你们要向皇上告状,尽管去告,我不怕你们。”
谷大用正要反驳。一直保持沉默的张永终于开口了,他双手撑住椅子两边的扶手,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只是腰始终直不起来,说道:“沐佥事,白司药,刺客是我的干儿子,事情是在我设的接风宴上发生的,我,责无旁贷。”
谷大用急道:“张公公——”
“住口!”张永拿起杯子,往地上狠狠一掷,“是不是我的话都不管用了!收养的干儿子被别人收买、身边的护卫都不听我号令,沐佥事拿出银票才肯跳下河捉拿刺客,想不到我张永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现在又要背负刺杀宫廷女官的罪名,白司药,沐佥事,我愿意配合你们,找到凶手,早日还我清白。”
不愧为是曾经的掌印太监,短暂的震惊之后,很快冷静下来了,敌人的敌人是盟友,现在不是和沐朝夕白术翻脸的时候。
张永突然爆发,大发脾气,谷大用不敢再说什么。
这时白术也冷静下来了,“今年夏天,白府闯进来一群刺客,也是要我死。但我命大,被沐佥事所救。我便……以身相许,嫁给他了。”
白术看着秦淮河已经结了一层薄冰的两岸,目光比冰还冷,“我到了南京,他们还不肯放过,收买了张公公新认的干儿子刺杀我,为了一个已经离开宫廷的六品女医,如此大费周章,幕后黑手还真看得起我。”
刺客事件说明一件事:假扮夫妻计划失败,被幕后黑手识破了,知道她来南京是干什么的,知道她对丧尸病研究之深,正欲刺杀她,阻止她查下去。
张允问:“白司药,这一年多来,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得罪了谁?拦了谁的路?”
也没干什么,不过是偷了龙体,发现了龙体变丧尸,砍了亲哥哥的头,砍了一群丧尸的头,发现了丧尸脑子里的蠕虫,如此而已。
这时护卫们在前方朱雀桥下找到了一具浮尸,漂亮苍白的就像一副象牙做的雕像,正是刺杀她的小宦官。
小宦官是冻死的,水太凉了,没能游到岸边。
白术不想看到这张酷似麦厂花的脸,她用一张帕子盖住了尸体的头部,对众人说道:“麻烦各位配合我的丈夫做一件事。”
张永说道:“只要能还我清白,做什么都行。”
白术说道:“为我办一场丧礼——就说我死于刺客刀下,刀上有毒,最终毒发身亡。刺客跳河逃跑,在河里冻晕过去,被你们活捉,目前关在锦衣卫地牢。”
作者有话要说:白术又要骚操作了,本书即将完结,最近评论区太清冷了,大家都活动起来么,动动你的小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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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软饭男新婚燕尔携妇还乡光宗耀祖,接风宴成鸿门宴新娘血洒画舫
有内鬼, 终止交易。
幕后黑手要杀白术,假夫妻这出精心设计的戏失去了真正的观众, 就没有必要再演下去了。
干脆, 置于死地而后生。
画舫还在秦淮河上飘着,白术和死尸交换了衣服和装扮。
这是个身子骨还没长全的十五岁少年, 正好白术也是这样发育不全的身材, 停留在少女阶段。
白术给死尸梳好了妆发,头戴金丝狄髻,金嵌宝石头面首饰,双耳挂着玉兔捣药坠子, 手上戴着两个金嵌红宝石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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