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者:大魔王呀      更新:2023-03-11 07:32      字数:4487
  春蝉清晨便退了烧,人也醒了过来。
  见李绾在床边守了自己一宿,眼下都泛着淡淡青色,心里边儿难受,“姐儿,我真的没事,你快回府去吧。等我能起身了,便也回去。”
  “你是为我才受了伤,我哪能把你扔在这?”李绾咬着唇,面上全是愧疚之色。
  春蝉叹了口气,说:“姐儿,要不是你当年买下我,我早就死了,我们吕家更是全家皆承你的恩,才过上了好日子。即便为你舍了这条命,我都心甘情愿,这点儿伤又算的了什么?你莫要再难过,否则我哪能安心养伤?”
  她当年被买进李府,在给姨娘磕头的时候曾经说过,就是豁出命也会护得小姐安好。这句誓言她不曾忘记过,也一定会做到。
  见春蝉挣扎着要起来,李绾赶忙扶住她:“你别起来!我走就是。一会儿我让冬雪来照顾你,你俩也方便些。”
  “她也过来,那谁伺候你?你随便打发个小丫头来就好......”
  “你安心养伤,就别操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听闻谕恩候府的马车到了,李绾便往外走,哪知马车旁还杵着宋怀秀。
  “你、你怎么还在这?”
  他倒是坦荡,笑道:“我送你回去啊!”
  “让别人看了,像什么样子?你快回你家去吧!”
  宋怀秀却指了指身后一匹大黑马,道:“我远远跟着你,要不我不放心。”
  之前遇到的那伙山匪打扮的人,一个个身手了得,一瞧就是练家子。一伙人根本不愿多与他缠斗,招招都袭向马车,只为取李绾性命。可惜,他们瞧着像是哪家的护卫,拳脚上招式繁多。
  宋怀秀学的功夫,却是半点儿花架子也无,出手间只为杀人,他这人见了血就兴奋,连自己的生死都不顾。即便是训练多年的杀手、死侍,打斗时也不可能毫无自保动作,这是人求生的本能,剑到了眼前难不成还奋力迎过去?
  可宋怀秀就是这样,哪怕迎着剑刃也要出招攻向对方,根本就是不要命的疯子。可若不是这样,他那天也不可能护得住李绾。
  连他师傅都曾说过,他若做杀手,天下无人可及。可他做杀手干什么?他只要能保护她就够了。
  但仔细想来,谁家的护卫能有这样的好身手?得了主人命令,就便敢明目张胆要侯府小姐性命。甚至再往前想,英国公府的那两条蛇,金菊宴上婢女故意的动作,一切都指向了沈芸芸。
  沈家如今得势,沈芸芸又是钦点的中宫皇后,她想要害李绾,宋怀秀哪能放心让她自己回去。
  他压低声音道:“绾绾,那天我瞧的分明,婢女是故意往你方向洒了水,怕是有人示意。”
  李绾垂下眼:“我知道,是沈芸芸。”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她,但她几次三番动手,更害的春蝉受伤,这件事,她早晚要向对方讨回来。不愿让宋怀秀也搅进浑水中,李绾回身故意拉着调子道:“秀秀~我心中有数,你别去找她。”
  宋怀秀瞬间红了脸:“秀、秀秀?”
  “怎么?你可以随意叫我绾绾,我却不能叫你?”
  “不是!你想怎么叫都好,只是秀秀听着也太像女子了......”
  女子眼光一转,眉目间高傲的艳色令人晃神。“是吗?那我还是叫你宋公子吧,也请你守礼叫我李姑娘。”
  “别啊!秀秀、秀秀挺好,我乐意!”
  李绾扭身上了马车,一放下帘子便笑成了月牙眼,原来欺负他这么有意思。
  而宋怀秀骑着高头大马,跟在李绾马车后,明明连佳人头发丝儿都瞧不见,可还是觉得心花怒放,连看路人都格外顺眼。
  他哼着小曲想,她这算是答应了吧,只要待她及笄后来提亲......可自己与英国公府的关系不好,想必那位国公夫人也不会愿意出多少银钱,他得去挣些银子才行,可不能委屈了绾绾。正美滋滋想着挣钱的门路,便到了谕恩候府门前,这一看,宋怀秀可就笑不出来了。
  门前熙熙攘攘站了不少小厮,地上摆着礼箱扎着红绸,上边居然还有一只雁。
  说起来朱御史也是无奈。儿子想娶谕恩候府的小姐,简直就是不可理喻,要坑死他这个亲爹,除非他疯了才会答应。可他没想到,性子一向绵软的儿子,还真为女人犯起了倔。
  家里不肯答应这婚事,朱庭俊便跪在院子中哀求。朱御史让小厮把他关回房间,他又闹起了绝食。硬挺着七八日不吃不喝,眼看着人只剩下一口气,还是执拗要娶谕恩候府的李绾。
  朱御史是彻底没了脾气。官途是要紧,可独子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朱庭俊之所以拖到二十二岁还未娶妻,就是为了等他表妹及笄。如今也顾不得了,只好硬着头皮,退了人家的婚事,两家人因此彻底撕破了脸。
  朱御史又答应帮他来谕恩侯府提亲,这才哄着朱庭俊吃了半碗稀粥。
  而宋怀秀看着朱御史和媒人打扮的婆子,同谕恩候一起走了出来。他只觉得呼吸一滞,这是姓朱的抢先一步上门提亲了?
  若万一岳丈他答应了......
  要眼看着绾绾嫁与旁人,那还不如杀了他。宋怀秀翻身下马,刚要上前。
  就听李昭满脸歉意道:“对不住朱大人了,三女一向最得我疼爱,实在是舍不得她早早嫁人,婚事还要等到她及笄后再定。”
  朱御史也是偷偷松了口气。事情两难,拖一拖倒是最好的方法。既不用娶对头家的女儿,也不用看着儿子饿死自己,只需如实告诉他,待人家及笄后再议,他应该也不会再闹。
  “哪里哪里!是我们贸然登门,唐突了。”两人皆挂着虚伪的笑,互相致歉。
  直到听朱家人走了,李绾才下了马车,“爹。”
  “回来了,纷儿呢?”
  “出了些事,我便先回来了,进去与您细说。”
  “嗯。”
  两人都没提朱家提亲的事。李昭知道女儿不会愿意,李绾也知道爹爹不会答应,从头到尾只有宋怀秀一人瞎担心。
  李昭早就看见了处在一旁的宋怀秀,碍着他老爹的面子,上前两步笑道:“这位可是英国公府的公子?不知有何贵干呐?”
  宋怀秀满心欢喜,笑的比谁都灿烂,撩袍便拜:“小婿拜见岳丈大人!”李绾听了脸瞬间涨红,只想踹死这个不要脸的。
  李昭更是笑容一僵,眼角抽了抽,咬牙道:“宋公子,这话我可听不明白了......”
  那人仍是笑的灿烂,满眼认真道:“在下宋怀秀,想要求娶贵府三小姐李绾!”
  “是吗?可我刚才也说了,三女还小,亲事要等及笄之后再议。虽然您乃是国公府的公子,出身贵重,可我挑女婿却是不看重出身,只看他自己有没有出息。”
  “朱家少爷尚且有功名在身,不知宋二公子可否也有?”
  宋怀秀一怔,老老实实答道:“惭愧,我书读的少,不曾考过功名。”
  “爹!”
  李昭示意女儿不要说话,又对宋怀秀道:“据我所知,宋公子还有个兄长,你将来能否继承爵位尚且不好说,自己又没个功名。阿绾则是我捧在掌心的宝贝,我为何要把她交给你?”
  宋怀秀毫不退缩,想了想问:“我虽然读书不成,可我功夫不错。若是挣得军功,侯爷可否将绾绾嫁我?”
  这一句绾绾气得李昭后脑发痛。但他还是忍着怒气道:“不论文武,都是本事。可军功也要看你能爬到哪一步。若是个小小百夫长,我难不成也要将女儿嫁给你吃苦?我的阿绾无论姿容性情,皆配得上世间最好的,委屈不得。”
  宋怀秀点头:“当然,离绾绾及笄还有一年多些,到时我若做了将军,可娶得?”
  一年做到将军?真是少年人的大话。当打仗是孩子间的玩闹?
  李昭笑道:“可。”
  年轻的男人眼中绽出光彩,“一言为定!”
  第42章 身世
  李昭心里不是滋味儿。
  自打他们父女二人在京都相见的那一刻, 他就知道她的阿绾长大了。圆润可爱的玉雪团子, 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娇艳佳人。再也不会扑进他的怀里,仰着脸甜甜的叫他爹爹了。
  女儿长大了,性子没变, 依旧懒洋洋的像只猫儿。贪睡、少食, 多走几步都要抱怨。可他们之间的相处却变了。他不能再给阿绾夹菜,也不能再抱着她去逛夜市, 就连想要摸摸她的头发, 也只有趁着酒意,才敢伸手。只因为女儿大了, 父女间的亲昵便成了不合规矩,李昭也曾觉得后悔。
  他为了当这劳什子侯爷,不光身不由己,卷进浑水之中, 还错过了阿绾成长的那些年,连这个唯一亲近的女儿都像是远了一般。仔细想来真没什么意思。
  可人就是矛盾的。若是让他做回小小典史, 他又舍不得权势在手的感觉。便劝慰着自己,硬着头皮也得扛下去。只有他爬的高了,一家子女眷才能过的舒坦。再说阿绾这般娇,半点苦头也吃不得,总得嫁进个富贵窝才行。
  以往是这样劝着自己, 可事情真到了眼前,李昭却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些觊觎他女儿的登徒子!
  见阿绾还朝那宋家小子偷偷摆了摆手,李昭气得冷哼一声, 拔腿就走。
  进了府,故意收着步子走,等她来和自己解释,却不见人跟上来。他又担心女儿是不是还与那小子说话,正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叫她,便被人从后边拉住了胳膊。
  “爹怎么都不等我!我坐马车坐的累死了,你还走的那么快!”
  嗬!她倒是恶人先告状。
  可女儿耍赖的调子,却让他觉得被亲近了,便又没了脾气,只故意板着脸道:“哼!总之无论是那个朱庭俊,还是这个宋怀秀,你都嫁不得!”
  李绾一怔:“可你刚才不是允了人家?说只要他......”
  “只要他做了将军?”李昭冷笑道:“将军又不是阿猫阿狗,谁想做就能做?一年的时间,想做将军,他还真当自己是白起、李靖不成?不过是年少轻狂,大言不惭罢了!”提起这帮想叼走他女儿的狼崽子,李昭就是一脑门子气。
  李绾却默默低下了头,生怕爹爹日后想起来尴尬。
  昭义将军宋怀秀,平北鹘,定南漠,一生当中战无不胜,是大雍赫赫有名的战神,天下无人不知。别人定下一年之约,说要做将军,李绾定然不信,可宋怀秀?战神说啥是啥!
  “虽然是不太可能......可万一呢?”
  见女儿小心翼翼的提问,李昭更是恼怒。“你还真喜欢那疯小子不成?万一?就算真有万一,他做成了将军,你也嫁不得!”
  “那英国公府是什么地方?一家子就没一个良善人!英国公是个笑面虎,他那妇人是沈家的嫡女,更是一肚子尖刻心思,你嫁到他家,还不得磋磨死你?这事儿不行!除非......”
  李绾抬起头:“除非什么?”
  “除非他肯入赘到咱家。”
  一年时间做到将军,还要舍弃英国公府的继承权,入赘李家。这事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别说勋贵之家,就是平头百姓,不到万不得已,男人也绝不会轻易入赘,说出去要抬不起头,被人戳脊梁骨的。除非那宋二疯了才会答应。
  赶走了狼崽子,留住了女儿,李昭心情大好。迈着方步,哼起了小曲。
  留下李绾垂头不语。将军对宋怀秀这样的天生将才来说,不是难事,关键是入赘......哪个男人能轻易答应?爹爹这是刻意为难呢。
  .
  .
  转眼月余,秋风渐起,天气转凉,春蝉的伤也好了大半,早就挪回了府里养着。
  “这是他们刚寻来的新药,让冬雪给你涂上试试。”
  春蝉摆摆手:“姐儿可饶了我吧,这些药一个比一个味道怪,她一天恨不得给我涂八遍,我闻着都要吐了。”
  “药哪有味道好的?该涂也得涂,都是祛疤的灵药呢。”
  春蝉还是摇头:“反正伤在后背上,穿着衣裳别人瞧不见。脱了衣裳,我自己也瞧不见。有疤就有疤,也没什么打紧的。”
  李绾无奈,只好说:“这一小瓶花了六十两呢,你不喜欢就不涂吧,只是可惜了......”
  春蝉瞪大眼睛:“六十两?他们怎么不去抢啊!姐儿以后可别再瞎买了。”她苦着脸,小心翼翼拿起瓷瓶:“冬雪,走,帮阿姐涂涂药,多涂些,可都是银子,别浪费了!”
  李绾忍俊不禁,见她们出去了,才捡起话本接着看。
  才看了没两页,便听有人在窗外轻声叫她:“绾绾~绾绾!”会这么叫她的,只有一个人。
  李绾探身去看,果然是他。
  “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