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作者:
沈惊春 更新:2023-03-10 16:59 字数:3005
晚晚脸上有过一瞬间的错愕。
“我始终认为,我们才是一路人,爱情首先是精神契合,是思想交流,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是最合适的,你符合我对爱情和完美的一切幻想。”
他在对她表白。
晚晚没有想过许思齐对他会是这种感情,因为她没有想过,所以他的想法,对她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
如果放在从前,她定会非常无情地拒绝掉他,也不会考虑他的心情。
但经历过跟陆知行的事情之后,她明白了在感情的世界里,不被喜欢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她说:“原来班长也这么欣赏我,我也很欣赏你。”
“但是,我们不合适,对吗?”许思齐立即明白。
跟他交流总是很省力,有时候太过聪明真不是一件好事。
晚晚试图婉转:“但是我并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两个相似的人在一起,就像找了另一个自己来对话,这样只是让自己没有那么孤独罢了。”
“你喜欢的,是我跟你交流很愉快,让你觉得找到了同路人,也就是说当你遇到另一个同路人,我就不再是那么无可替代,到那时,你还会喜欢我吗?”
她的问题,让许思齐有过瞬间的迟疑。
“真正的喜欢,是独一无二,是非你不可。可见,我不是你的唯一,你也没有那么喜欢我,你可能没有分清有好感和喜欢的区别,才有了这样的误会。”
“不管怎么说,感谢你对我的欣赏,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许思齐。”
这是他们相识以来,晚晚对他说过最多的一次话。
面前的少女对她伸出手,手指纤长,皮肤白皙,她并没有因为他迟迟没伸手而觉得尴尬,似乎笃定了他一定会跟她握手。
他确实握了。这是他们礼貌且并不亲密的道别方式,就像晚晚这个人一样,再怎么亲近,也能感觉到她身上有距离。
他很感谢她给他的台阶,也确实有被她的话说服。
“木晚晚,认识你很开心。”
*
高考终于结束,陆知行超水平发挥,自认考得成绩还不错。
晚晚倒是正常发挥,没觉得有什么难度。
经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之一,晚晚感到很开心。
从前在寨子里,那些看不完的书,学不完的知识,都在这场考试里告诉她,付出没有白费。
高考后假期漫长,陆知行提出想到她的家乡看看。
总说她是大山里来的,他想看看她从小生活到大的地方,到底长什么样子。
说这话时,正在饭桌上,陆振川夹菜的手一顿,陆夫人连咀嚼都忘了。
“啊。”陆振川把菜夹到陆夫人碗里,“这事儿,我们跟晚晚商量商量。”
“这有什么要商量的,我也不是去干什么。”
陆夫人:“你去的是人家的家,她总要知会家里一声。你贸然去了,到时候晚晚还要怪你不提前打招呼,连个准备都没有。这多不好。”
陆知行不懂这些人情世故,都由他们去了。
其实陆家夫妇只是害怕医蛊的事被陆知行知道,这毕竟超出了正常人的认知范畴,很难被人接受。
如果陆知行真去了的话,他们希望寨子里的人能够保密这件事,就伪装成普通的山民就好。
晚晚表示理解。
同样地,她也不打算让陆知行知晓情蛊的事情。
他们都想把陆知行放在保护罩里,他能长大已经很不容易,就让他永远天真,快乐,无所顾忌,一往无前。
当然,晚晚也清楚,他们之所以会让陆知行前去,也是惦记四叔当年说过的,陆知行并没有被彻底医治。
等十八岁时,还要再次接受治疗。
晚晚将这些告诉四叔,四叔答应会让寨子里的族人伪装好,绝不被陆知行发现。
做好这些准备工作,晚晚与陆知行乘坐飞机,回到了大山深处。
陆知行身骄肉贵,进山之后折腾得不像话,没想过山路这么难走。
山中有野兽,有些地方还设了捕兽夹。晚晚拉着陆知行,让他务必跟着自己。
山太高,树木高大,遮天蔽日,很容易让人失去辨别方向的能力。
外人乱闯此山,会迷失在山林中,或者进了山民猎捕野兽的陷阱。
这是木家千挑万选的深山,当然不会轻易被人闯入。
一直走到天黑,才终于进了寨。
月光挂在天上,寨子里燃着火堆,为了迎接新客人,他们在露天的地方办了篝火晚会。
每家每户都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在一起准备晚饭。
看到晚晚带着陆知行回来,寨子里的孩子顿时跑过来,不由分说拉起陆知行,围着火堆跳起了舞。
被孩子们闹了一圈,陆知行才得以消停,从包里带了一堆零食分给他们:“放过哥哥好不好?哥哥年纪大了,跳不动了。”
终于打发掉这群小祖宗,陆知行才获得自由身。
他走到晚晚身边,看到面前一脸威严的男人,想也知道,这就是晚晚口中的四叔。
“四叔好,我是晚晚的……同学,我叫陆知行。”
四叔上下打量他,没多说什么,把陆知行当作一个普通的晚辈对待,简单地寒暄了两句。
陆知行没想到寨子里的人这么热情,着实把他吓坏了,他带的那些礼物压根就没够分,看来下次应该搞个直升飞机过来空投。
他人长得好,几乎人见人夸,寨子里的老人看到就打心眼里喜欢。
陆知行这人脾气是臭,但要真想讨好一个人,那嘴能把人夸出花来,所以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已经俘获了寨子里上下老小的所有人心。
陆知行在寨子里待了几天,白天和那些小孩子嬉闹,已经隐隐有孩子头的架势。
寨子地势是斜的,晚晚他们住的木屋就在上方。
山上引下来一条小溪流,弯弯曲曲像一条线一样,把寨子里的每一户人家穿在一起。
晚晚与四叔就站在溪水的上游向下看。
陆知行带着一堆小孩子玩老鹰抓小鸡,陆知行一会儿当老鹰,一会儿当鸡妈妈。
“四叔,您觉得他怎么样?”
四叔说:“不错,心地善良。”
“我特意带他回来,就是为了让您看一眼,您才好放心。”
四叔闻言,侧目睨了她一眼。
“就只是看一眼而已?”
晚晚自知瞒不过四叔,也就不再兜圈子。
她忽然单膝跪地,低头垂首。
“四叔,请您解掉我身上的蛊。”
没错,她身上的。
“我能理解您的苦衷,也请您理解我。”
“就算他解开情蛊之后爱上别人,我也不会后悔,我对您说过。”
“如果您不同意,我已经学习了杀掉母蛊的方法,我自己动手。”
“你——”
晚晚斟酌了好几天,想不到更好的,能让四叔接受的说辞。
她只能将曾经说过的话再说一遍。
四叔被她气得不轻,想不到过了这么久,她没有丝毫变化,仍旧这么固执。
他问:“他值得你这么做?”
“我想,如果我跟他身份调换,他也会做同样的事。”
四叔不答,侧目看了看远处,还在与孩子们做游戏的陆知行,久久未语。
“四叔——”
晚晚话未说完,被四叔抬手打断。
“可能,这就是女大不中留吧。”
“四叔只是希望你幸福,如果解开母蛊能让你开心,我为什么要拦着你呢?”
晚晚眼睛一亮,里面重新注入了活力。
“只是,你要想好,解蛊这种事,单解你身上,远比单解他自己,伤害要大得多。你真的能够承受吗?”
晚晚目光坚定:“我可以。”
就算有任何疼痛,都作为木家欺瞒陆家的惩罚。她身为下一任家主,理当代为受过。
“那好,我可以为你解蛊。”
*
晚晚醒来,已是大半个月之后的事情。
睁开眼,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木屋,她大脑昏沉地坐起来,再然后,下床为自己倒了杯水。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她一点都不记得,只记得她跟四叔谈话完,隔天她告诉陆知行,四叔要带她去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去很久,让他先离开。
陆知行说他不走,一定要等她回来。
再后来,四叔带她去了木家古楼,也就是四叔现在居住的地方。
他们在古楼最顶层,四叔炼蛊,以血引蛊……
然后就昏了。
正回忆着,木屋门传来响动,晚晚出去一看,是提着木饭盒过来的四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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