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者:朱砂      更新:2023-03-10 13:31      字数:8103
  知晴想起当时许碧手持瓷片,划得那倭人脖子里鲜血泉涌的情景,只觉得一阵腿软,后知后觉地转过身去就呕吐了起来。
  清商也没管她。由她这样吐,总比乱说话的好。只是她看那络腮胡子的义士,好像真有些——佛祖保佑,他可别真的生了心思,再把沈少奶奶掳走啊……
  许碧还真没清商想得多,因为她这会儿正疼得头上冒汗,顾不得别的了。
  刚才马车那么狂颠,苏阮生怕她掉下去,拼了命地抱住她的脚,虽说没将她脚踝拉脱臼,却也是扭到了。方才麻木了不知疼,这会儿血脉流通,脚上稍稍一动便是一阵疼痛。十根手指因为死死扳着车辕,不但磨破了皮,还折断了几根指甲,尤其是左手食指,整片指甲都掀了起来,十指连心,比脚上还疼呢。
  “只是扭伤。”络腮胡子拉下她的袜子看了看,又握着她的脚活动了一下,“还好没有脱臼,只消好生休养几日就无事了。”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只是这几日万不可再随意行走,若是再扭一下便伤得重了。”
  这可不是军营里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们,便是有些小伤小病也根本不在心上。看这身子纤瘦得跟柳条似的,肌肤更是娇嫩,才扭这一下就已经肿了起来。尤其那双脚——本朝虽不兴缠足了,这双脚仍旧还没有他手掌大,他一只手便能握得过来。
  还有那双小手,纤纤十指血迹斑斑,有她自己的血,也有刚才樱木脖子上喷溅出来的血;那掌心和手指上还有握紧瓷片时割出来的裂口。一个闺阁女子,竟然敢扑上去将那倭人割喉,实在是——勇气可嘉。若不是她,说不得他就要挨上一弩,虽说未必就会致命,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多谢你了。”许碧试着把自己的脚往回拉了一下。虽说她不是真正的许二姑娘,并不会像知晴一般,觉得自己的脚被外男碰了一下就该剁掉,但总这么被陌生人抓着也不大像话,就算是医生,检查完了也该放手了。
  络腮胡子猛然回神,连忙松开了手,又看了看她的双手:“待回去还是请个郎中好生看看吧,这指甲大约还养得回去。”军中拷问奸细也有拔甲这项手段,可算入酷刑之中了,这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指甲被掀成这样也不知会如何疼痛了,不曾哭出来已是意料之外。
  不,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她连人都敢杀,又能自己死抱着车辕坚持了这般久,又岂会因这伤哭起来……络腮胡子不由得自嘲地摇了摇头。好在这会儿后面的人也该撵上来了,宣城虽小,文同总还能请个得用的郎中来。
  许碧其实心里也揪着呢。这络腮胡子杀了倭人,还嚷着要留个活口,显然不是普通山匪了,但他杀倭可不等于就会放了她们。这会儿听络腮胡子说“回去”,心里才猛然一松,试探着道:“不知义士尊姓大名?蒙义士搭救,请教了名姓,回去也好为几位立个长生牌位,早晚一炷香,保佑诸位长命百岁,子孙荣华。”
  她不敢说必有厚报什么的,唯恐这些人以为她是要打探他们的底细,再生出杀人灭口的心思来。虽然她觉得络腮胡子应该不会如此,否则刚才又何必拦住马车来救她?但仔细一点总是好的。万一她提出厚报,这些人觉得她有油水可榨,再向沈家要赎金可怎么办?那事情就闹得太大,她这被劫持的事儿也就兜不住了。
  就算不是真正的许二姑娘,许碧总归还是有常识的。被绑架这种事儿,放在现代都有不少麻烦,更不必说是在这个时候了。真被嚷嚷出去,第一个丢脸的就是沈家,第二个就是许家。婆家娘家都因为她丢了脸面,就算她是受害人,恐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所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这几个人做了好事不留名,拍拍屁股就走人,然后她自己再想办法回去。
  虽说被劫了一夜,自己回去也有好些事情说不清楚,但幸好那些倭人是连知晴一起绑了来的,身边有个丫鬟陪着,要比自己被绑架强得多。
  不过她说了这些话,就敏锐地感觉到气氛有些奇怪。络腮胡子大半张脸都被胡须盖住,倒还看不出什么来,可后面赶上来的那几个汉子,表情就是十分古怪了,倒似乎是想笑又极力忍住的模样。尤其是那个瘦瘦小小的年轻人,一手牵着刚才络腮胡子骑过来的马,把脸藏在马颈侧,好像马上就要忍不住笑出来似的。
  许碧正在琢磨自己究竟说了什么可笑的话,便听络腮胡子大声咳嗽了一声,将双手一拍:“罢了,什么长生牌位,俺们也不要那个,这就告辞了。弟兄们,走了。”
  后头几个汉子一声应喏,掉头就走。这些人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没片刻就爬上山坡,当真消失在树林中了。
  “姑娘!”知晴总算不吐了,眼泪汪汪地跑过来,“这,这些山匪走了?”居然真的将她们放了?真是菩萨保佑,等她到了沈家,一定要去庙里上香还愿!
  “走了。”许碧抬起一条手臂,挡住知晴别往自己身上扑,“还哭哭啼啼的做什么,想想如何回去才是要紧的。”
  苏阮走上来,对许碧深深施了一礼:“今日之事,都是我连累了姑娘……”
  许碧摆摆手:“这种无妄之灾谁能说得准,快别这么说了。咱们现下得想法子回宣城去。我的人想必还在驿站里,就不知道你身边的其他人还能不能……”
  苏阮黯然:“我身边的人,除了清商,都已被杀了。”
  她一边说,一边找了条干净帕子想替许碧裹住双手,又有些发愁道:“可如今这也不知是跑到了什么地方……”别说她们都不会赶车,就算会,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正说着,忽然听到后头隐隐有声音。知晴是惊弓之鸟,立时就变了脸色:“姑娘,快躲躲吧!”
  情况未明,的确是应该躲一躲。许碧正要开口,忽然竖起了耳朵:“等等!我听着——像是知雨的声音!”
  “知雨?”知晴这一喜非同小可,也顾不得害怕了,连忙爬上车辕翘首望去。也亏得她一双眼睛颇为好用,片刻之后便欢呼起来:“姑娘,果然是知雨!”
  来的可不只是知雨。林妈妈等人都在,还有个穿着官服的人,领着几个衙役,倒是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
  知雨眼睛都要哭成了烂桃儿,一见许碧伤痕累累的模样,那眼泪又像开了闸一般:“姑娘,姑娘你受苦了!都怪奴婢回去得太晚了……”
  林妈妈也是面如土色。她一时偷懒,就被倭人将少奶奶给掳了去,若是寻不回人来,回了沈家她这条老命怕也要保不住。此刻眼见许碧无恙,连身上的衣裳都穿得好好的——虽然也有脏污破损,头发也有些散乱,但林妈妈是有经验的人,看许碧胸前衣襟没有撕扯的痕迹,颈中也干干净净的,心里那块大石便放下了,忙也上前来嘘寒问暖,又道:“亏得知雨去报了官,文县令便带了衙役来寻人……”说着就拿出帕子来抹眼角,“真是菩萨保佑,姑娘没事……”
  许碧扶着知雨的肩膀,一瘸一拐地转向那位文县令:“多谢文大人了。”
  “姑娘切莫客气。”文同连忙还礼,“这些倭人实在可恶,乔装混入宣城,竟意欲劫持沈少夫人。幸得少夫人机警,这些人未能得手,便丧心病狂火烧驿站,以至苏家下人死伤惨重。不过将几名倭寇全部围歼于驿站之内,不曾有一人逃脱,也算是侥天之幸了。”
  许碧不由得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文县令。看着年纪不大,这话可是说得滴水不漏啊。先说这些倭人就是冲着她来的,那苏姑娘之前的事自然就被抹了去了,至于那些下人,自然就是死在宣城驿站的。再说将倭寇围歼于驿站之内,那她被劫持一夜的事儿也就没了,还多了个机警的美名。而且不曾有一人逃脱,他这个宣城县令也能将功折罪——虽说被混进了奸细来,可到底还是一网打尽了嘛。好几颗实实在在的倭寇人头呢,正经是一份功劳。
  “多亏了文县令调遣得当,救援及时……”许碧接口,“那几名倭寇实在是凶悍残忍……”花花轿子众人抬,文县令替她保住了名声,那她也该成全人家的功劳。再说了,这功劳恐怕本来就是这位文县令的,络腮胡子那帮人刚才如此痛快地就走了,必定是早知道文县令会带人过来,所以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吧……
  “不敢当不敢当。”文同也在不露痕迹地打量着许碧。看着是一身的狼狈,换了别家的姑娘只怕早就吓得魂不附体了,这位却还生龙活虎的,看着精神居然不错。真不愧是沈家选的儿媳,有胆色!
  当然,这会儿文同还不知道许碧手握瓷片给樱木割喉的战绩呢。
  苏阮在旁边也松了口气,清商更是险些腿软得坐到地上去。虽则驿站里有不少人,但沈家这位少奶奶与她际遇相同,自是不会往外乱讲。而文同若是要这份功劳,自然也会让手下人守口如瓶,如此,苏阮被劫的事儿,就算是抹过去了。
  唯一倒楣的大概就是那处驿站,非得被祝融大神光顾一次不可了。不过那驿站本来就挺破烂的,若是趁此机会再重新修建,倒还是件好事呢。
  “来人,将那三名倭人枭首示众!”是三个不是六个,大家日后可不要说漏了嘴。
  对好了数字,一行人自然返回宣城。好在马车离开之时乃是深夜,走的又是野旷人少之处,并未引起注意。加上驿站那边放了把火,黑烟冲天引得半城人都去救火,许碧一行人趁机入城,倒也无人得知。
  驿站那边是不能住了,文同便将人带进了县衙后院,他自家的住处。
  文同是带了家人来上任的。文家人口简单,除了文夫人之外,便是文同的老母,以及他的妹妹。
  文老太太虽被称一声“老”太太,其实年纪也还不到五十岁。只是文家清贫,文老太太还曾经在地里做过七八年的活计,风吹日晒,瞧着略老相些,精神却是极健旺的。看见儿子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儿回来,年纪都与自己小女儿相差不多,便眉开眼笑,只当是自己女儿一般亲热。及见许碧手上的伤,又不由得心疼,忙赶着叫人去请郎中,又安排下人烧水,给许碧和苏阮梳洗。
  许碧身上看起来血迹斑斑的吓人,其实也都只是皮外伤,郎中敷药包扎之后再洗漱过,便觉得神清气爽,仿佛重新活过来了似的。
  “姑娘,这是安神药。”知晴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碗药从外头进来。这个药是文同特意让郎中开出来的。毕竟都是闺阁之中的女儿家,被穷凶极恶的歹人劫持,可不是要被吓坏了?吃上几帖安神药,这也是富贵人家女眷受惊之后常用的手段。
  知晴觉得自己也应该喝一碗安神药。在马车里时倒还不觉得,如今已经脱离了险境,她脑海里来来回回的倒全是那血淋淋的场面了,恐怕今儿晚上也别想睡得着觉。
  许碧没有接药:“你跪下!”
  知晴打了个冷战,连忙把药放到一边,扑通一声跪下了。如今她看见许碧,就忍不住想起她割那倭人喉咙时的狠厉,只觉得心惊胆战,哪敢违背许碧的话?
  “你可知道错在何处?”如果知晴是员工,许碧早就把她开除了,无奈贴身丫鬟不同,她也只好狠狠敲打她一番,只望她还不是个榆木疙瘩脑袋,能开上一窍也好。
  “奴婢,奴婢……”知晴真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她还自觉今晚跟着许碧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呢。
  许碧脸色更冷:“你可知道,这些倭人之所以劫持我,都是因为你肆意招摇,说出了我的身份之故!沈家在江浙抗倭,乃是这些倭寇最仇恨之人,听见说是沈家的女眷,焉有放过之理?若不是他们有意将我当做人质,恐怕昨天晚上,咱们一行人就要全遭了他们的毒手,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知晴这会儿才害怕起来:“奴婢,奴婢不知道……”她就是生气清商抢她叫人烧好的热水,以为清商是仗着主子是待选秀女,所以想抬出自己家姑娘的身份来,好压一压她呀。怎知道那里会有倭人呢……
  “你一句不知道,却害得我落入贼寇之手。纵然文县令好心遮掩过去,沈家人却是知道的。你说,他们会如何看待于我?连身边的丫鬟都约束不住,口无遮拦招来这样的祸事,授人以柄。这样的少奶奶,沈家人可会喜欢?若是他们对我不喜,你们这些跟着我陪嫁过来的,难道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不成?”
  知晴软倒在地:“姑娘,奴婢错了,奴婢知错了……”姑娘不得好,她自然也不得好啊。高门大户里对名节有失的女眷如何处置,知晴也是听说过的。若是姑娘被送去了庵堂里,或者是幽禁在院子里,那她们这些陪嫁丫鬟自然也是要跟着的,到时候沈家纵有天大的富贵,也与她无关了。
  许碧却不打算就此罢休:“你才离了许家就犯下这样大错,可见是我约束不住你。既然如此,我也不敢用你,今日就叫人送你回许家,大约回去了,你也就知道规矩了。”
  知晴大骇,忙跪正了,呯呯地就磕起头来:“姑娘别送奴婢回去。奴婢知错了!日后定然小心谨慎,再不敢胡乱说话了。求姑娘饶了奴婢……”
  知雨在一旁站着,看知晴磕得额头青紫,不由得面露不忍之色,却强忍住了没有开口。
  许碧端着架子坐了片刻,看知晴涕泪交加,真是被吓得不轻,才对知雨使了个眼色。知雨忙也跪下:“姑娘,知晴姐姐这回知道错了,下次断不敢再犯的,姑娘就开开恩,别送她回去了。不然,知晴姐姐回去也要挨罚的。”
  知晴想到回了许家只怕下场更糟,连忙又用力磕头。许碧这才叹了口气:“既然这样,你先留下,以观后效。若是再犯,我也顾不得这些年的主仆情份,只能打发你回去,免得你既害了自己,又害了我。”但愿这一回能让知晴得了教训,以后老老实实做事,别再惹祸了。
  第14章 结拜
  打发哭花了脸的知晴下去,许碧才靠在椅子里,长长地吐了口气。
  别以为她看起来挺镇定的就以为什么事都没有了。做为一名跟随采访过援非医疗队的记者,死人她是见多了,可自己杀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老实说,到现在她回想一下当时猛下狠手的自己,都觉得两只手有点发颤,手掌上似乎到现在还有鲜血灼热的感觉,怎么洗也洗不掉。
  “姑娘——”知雨忧心忡忡地道,“姑娘刚才说的,都是真的吗?沈家真会嫌弃姑娘吗?”当然她知道女子名声最为要紧,姑娘被劫持总归是——可说到底,那些倭人劫持姑娘,还不是因姑娘要嫁给沈大少爷?若真算起来,其实姑娘倒是被沈家人连累了才是真呢。
  许碧按着太阳穴叹了口气:“要是他们这么想,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但万一人家不这么想呢?而且这里头还有知晴自己犯傻干出来的事,真要算起账来,沈家虽然不能全部推卸责任,但也有话可说。
  “这可怎么办?”知雨这一夜都急着找人,还真没想过这件事的后果,这会儿也不禁着急起来。亏得刚才她还看着知晴可怜,现在想想知晴惹出这样的大祸,姑娘只说要把她送回许家去,已经是极宽容的了。
  许碧笑了笑,忍不住又用手帕擦了擦手:“也没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做最坏的打算,然后抱最好的希望吧。林妈妈呢?”
  知雨有些恨恨:“姑娘一丢,她也慌了神了,这会儿姑娘回来了,我看她似乎镇定了些,已经吩咐人回去送信,让沈家再派些人过来接姑娘。她自己这会儿借了县衙里的厨房,带着喜鹊和周嫂子给姑娘做点心呢。”
  许碧被掳,林妈妈也休想逃得了干系。何况当时许碧身子不适,她却偷懒回了自己房里,以至于根本不知许碧失踪。若是沈大将军问起此事,林妈妈首当其冲,少不得放下身段来讨好许碧,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她知道害怕就好。”许碧沉吟了一下,“既然这样,这事儿就由她去与沈家人说吧。”
  “可是——”知雨很有些不甘心。
  许碧摆摆手:“若是她识相,倒不如先就如实说了,若是她瞒了自己的事,倒是给我们留了个把柄。”横竖她现在没事,估计林妈妈也不会受太重的惩罚,说不定这把柄以后再用,反而效果会更好。
  知雨不是很明白许碧的意思,但她素来听话,既然许碧这般说了,她便也不再说林妈妈:“方才奴婢还遇见了苏姑娘身边的清商姐姐,她说苏姑娘要来给姑娘道谢呢。”
  许碧不禁一笑:“那就请苏姑娘过来吧。”
  苏阮换了一身藕合色长袄,梳了个简单的垂鬟髻,清清爽爽地扶着清商的手走了进来,一进来就要行礼。
  许碧行动不便,赶紧叫知雨去扶住:“苏姑娘都道过谢了,怎么还要这样客气。”
  知雨扶住了苏阮,清商却在旁边跪下来就磕了个头:“奴婢替我们姑娘谢过许姑娘救命之恩。”方才她们已经问过了,文同能及时赶来,都是因为许碧派了知雨去县衙报信的缘故。
  许碧叹道:“快起来吧。其实苏姑娘也算是救了我。当时若不是苏姑娘抓住了我,说不定我早被甩下马车了。你再不起来,难道叫我瘸着一条腿去扶你不成?”
  苏阮不禁笑了一下,示意清商起身,才轻叹道:“许姑娘不但是救了我命,还救了我的名声……”文同巧妙地将她之前被劫的事抹了去,其实看的还不是沈家的面子。这一点苏阮心里清楚,可都是沾了许碧的光。
  许碧连忙摆摆手:“可别再这么说了,这都多亏了文县令。”很显然,络腮胡子跟文县令是一伙的,不过她怎么看,络腮胡子都不像个普通衙役。
  苏阮其实也有好奇之心,忍不住小声道:“只不知救人的那几位义士是何人。他们不愿以名姓示人……”莫不成还是文县令养的死士之类不成?不过看文县令这样子,也不像能养得起死士的人。
  许碧也道:“是啊,我说要给他们立长生牌位,他们还笑。也不曾开口要什么报酬就跑了,这里头真是大有蹊跷啊。”
  两人小声猜测了几句,苏阮不由得叹道:“若是从前,见了这血淋淋的场面,我只怕早就吓晕过去了,如今过了这几日,竟也不怕了……”不仅如此,还觉得这些倭寇死得好!
  许碧苦笑道:“我还不是如此。从前又何曾想到,我也会——”说着忍不住又把手在裙摆上蹭了蹭,从前她哪想过自己也有一天会杀人呢?
  苏阮伸出双手,握了许碧的手,微红着脸道:“我与许姑娘一见如故,也算得是生死之交了。如今厚颜说一句,我虽有姊妹,却也并不怎么亲热,如今见了许姑娘倒觉得格外亲近,若是许姑娘不嫌弃,我们结个异姓姊妹如何?”
  许碧稍微怔了一下,随即就有点明白了。这件事她们两个真可算是同病相怜,苏阮被劫多日清白可疑,许碧却是亲手杀人更为惊世骇俗,都不是什么好名声。苏阮要与她结异姓姊妹,一则确实是生死之交,二则大约也是表明心迹,以示定会守口如瓶之意。又或许知晓了她要嫁入沈家,图个日后交好也是有的。
  对苏阮,许碧倒是很有好感。被劫持这些日子还能保持镇定,设法自救,可见心性坚韧。在马车上时又拼命抱紧自己的腿,不是那等自私自利的。即使是有些小心思也无伤大雅,毕竟这个时代对女子有诸多限制,不得不用心。
  就只有一条。苏阮既然能参选,肯定已经过了及笄之年,比她这个身体要大一些。可是在许碧看来,苏阮这年纪还不抵自己一半呢,要叫姐姐可真是有点叫不出口……唉,算了,多活一世又年轻了二十岁,已经是占了莫大的便宜,还计较这些做什么呢?
  苏阮见许碧没有立刻说话,心里便有些惴惴之意。她的确是如许碧所想的一般有些小算计,可最要紧的还是因为那生死之间的交情。尤其是许碧竟扑出去杀了那倭人,简直教苏阮佩服之极!
  天知道她也很想杀掉那些倭人,只是既不得机会,又实在没有这个胆气。如今许碧做了她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便是许碧与沈家一无关系,她也想深交。只是这些话说出来别人也未必相信,若是疑心她攀附,也是说不清楚的。
  苏阮正想着,许碧已经干脆地叫了一声“姐姐”,顿时让她一颗心落到了实处,连忙回了一声“妹妹”,又取了一只镯子出来:“这是我娘留给我的一对镯子,如今我和妹妹一人一只,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妹妹别嫌弃。”
  这对镯子乃是青白玉,还有几点黄褐杂色,虽然玉质还算细腻温润,但时人以通体一色为贵,这样颜色便不值什么。只是这雕琢的匠人却是别出心裁,将镯子上琢出了一片莲池,青处为莲叶,白色为荷花,恰好的几点黄嵌于花心,褐色处则雕成半露的藕节,真是栩栩如生。
  许碧接在手里便不禁惊叹:“真是好心思!”这玉镯的雕工颇为简单,甚至有点儿小写意的感觉,并没有雕刻得丝丝入微,但意境已在,那股子鲜活劲儿呼之欲出,真不能不让许碧感叹,这些玉匠简直是太会用心了。
  苏阮微微笑着,略有些与有荣焉:“我外祖父喜治玉,这镯子便是他雕琢的,图案则是我外祖母所绘。”
  “神仙伉俪啊!”许碧感叹。看人家夫妻俩,一个设计一个雕刻,夫唱妇随,简直就是神仙眷侣,多有生活情趣。这世上,荣华富贵固然是人所追求,但这样情投意合的生活,却是女子都会憧憬的。
  也不知道她嫁给沈云殊之后,能不能找到共同语言。许碧心里闪过一个念头,随即就觉得好笑——真是昏头了,还找共同语言呢,你还是先想想沈云殊能不能活下来,再想想沈家会不会计较你一个庶女充嫡的事吧。
  苏阮也轻轻叹了口气:“是。我外祖父与外祖母,的确是一世琴瑟相和。外祖母过世之后,外祖父便未再娶……”不像她母亲,嫁给父亲之后过得并不如意,且母亲才过世百日,父亲就迫不及待以无子为由另娶了新人。
  当然,那时她才两岁,这些事都是后来母亲的陪嫁妈妈告诉她的。但父亲对她这个女儿并不用心,却是她年纪虽小也能感觉到的。若是真对亡妻情深意重,又怎会只因为她是个女儿便不闻不问?
  苏阮情窦初开之时,自是也憧憬过将来能如外祖母一般,嫁一个两心相合的夫君,举案齐眉,白头到老。故而父亲来接她进京参选之时,她是万般不愿的。只是名字已经报了上去,不去便是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