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作者:水墨染      更新:2023-03-10 02:30      字数:3933
  “前十几年有叶青那个老太监护着,这几年有秦衍这个小的护着,锦衣卫,御林军,东厂,他倒是比叶青还要难缠。”
  不止难缠,这两年都折了他多少人了,上次泉州一事才多久,这么快又想动起六部。
  张怀安声音冷然,李执自知是自己失言,咳了几声又道:“大人,现在后宫的那个沈贵人竟然有了身孕,我看皇上今日朝上还有意提拔沈家的势力,就怕....”往后再出一个外戚。
  李执没说出口,但张怀安怎么不懂,他自己便是外戚,他的亲妹就是先皇的贵妃,如今的太妃娘娘,亦是祈王生母。
  若沈若柳生的是皇子,那就算明顺帝身死,皇位也传不到祈王身上,当初原以为小官好拿捏,可没想到世上之人,果然皆是贪心的。
  不过,张怀安丝毫不放心上,他妹妹的手段,若是连个未出世的孩子都搞不定,也不会让先帝这么些年,只得两个儿子。
  “后宫之事,自有太妃拿捏,不需我们操心。”
  李执点了点头,似是想起了什么,“那大人,春末的百官春狩,下官觉得,不如趁着这次再试试......”他抹了抹脖子,意思明显。
  张怀安看了李执一眼,眸中闪过一丝狠色,“试试,也好。”
  第五十六章
  皇家涉猎原本都是定在秋季, 但由于秋日天气早晚悬差大, 最易得风寒之症, 明顺帝又身虚体弱, 半分吹不得冷风。
  是以礼部最后便商议改成了春狩,春天乃万物初生期, 为显帝王仁德, 于是将之挪到了春末夏初, 最后就成了现在这般不前不后的时间。
  这些是苏宓听冯宝偷偷讲的, 说是正五品官阶以上皆可参加, 且能携女眷嫡子。皇上的诏令已下, 定在了五月末,她自然也在其中。
  春狩的选地就在龙虎山的一角, 虽说龙虎山就背靠着督主府,但其山势绵长,跨着南北, 行马车也要一二个时辰才能到。
  “小姐, 您这次又不能带上奴婢呀。”春梅嘟囔着泄气道,上一次小姐说走就走,留她一个人在督主府,这次一听, 似乎又是不能带上她的。
  苏宓从书中抬起头, 笑道:“我可是替你问了, 冯宝说, 这次能带上你, 不过进去先得搜身,晚上你还得与宫女们一道睡帐篷里,你愿不愿意去。”
  春梅急着道:“去去,当然去了。”
  运气好,她还能见一次皇上龙颜呢,这在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的。
  苏宓看春梅咧着嘴傻乐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一阵。
  “春梅,我不在的这些日子,旧书铺怎么样了,李掌柜除了账册还有送书来么?”
  春梅点了点头,“送来了,前几日阴雨,李掌柜还用火斗一页一页熨过了呢,不过....”
  “怎么了?”苏宓有些狐疑地抬头,见春梅吞吞吐吐的,和平日大不相同。
  “奴婢那日去取账册,见到了修书的书生,”春梅望了苏宓一眼,犹豫道,“奴婢总觉得那个书生,和小姐您,长得有些像。”
  春梅支支吾吾的,其实说一个男子与女子长得像,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可她跟着苏宓这么多
  年,见着那书生第一眼,就是觉着两个人不笑的时候都是差不多的,但她也只是看了一眼,就与那个书生擦肩而过。
  “那书生长得像我?真有这么巧的事?”苏宓闻言笑笑,人有相似也很正常,不过男子像女子的话,那该得多秀气啊。
  “也兴许是奴婢看错了。”春梅不确定道,她也只是看了一眼,万一是因为她那几日太想小姐了呢。
  ***
  黄昏的斜阳西下,薄暮余晖,长街的屋檐都好似镀上了一层杏黄色。
  夕水巷子的珽方斋里,与往日不同,门口右侧的榆木柜台后头,站着的不是那个微胖的慈祥老头,而是一个颀长俊秀的书生。
  他的模样端方如玉,背脊瘦削而不显得单薄,水蓝色的袖袍稍稍提过手腕,手中执笔,此时似是在对台几上的一本账册。
  寻常一般的读书人若是碰些账单钱物便会显得有些俗气,可偏他容色认真兼着气质斐然,这些俗物在他的手里,都仿佛生出了书香气。
  上官琰快至书斋门口时,看到的便是简玉珏玉色的侧颜,与那日习字帖一般,安静的好似一幅画卷。
  他负手走进了书斋,一身亮色锦缎圆领袍衫,由第一排踱步到了最后一排,也没见简玉珏抬起头来。
  上官琰凤眸一挑,终于忍不住往简玉珏那走去。
  “你们铺子里,就是这般招呼人的?”
  简玉珏听闻这略带挑衅的话语,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他缓缓抬头,对上上官琰的视线,
  “那你想找什么。”
  上官琰身量不矮,但与简玉珏相比,便稍逊了一些,此时索性两手交叠,半伏在台几上,仰着头看向简玉珏,“找你。”
  他笑得随意,颇有些无赖的味道,手臂压着半本账册,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简玉珏微微向后退了小步,到与上官琰平视的位置,才开口道:“你找我做什么。”
  “为何不先问我是谁?”
  “我知道,你与那日踢翻我摊子的人为同窗。”所以听到那挑衅之语,他丝毫不奇怪。
  “哦,既然你记得,那我们也算是熟人了。”
  上官琰笑了笑,直起身子,“放心,我可不是来拆你铺子的。”
  他顿了顿,看着简玉珏,“我要你做我的食客,月钱随你开,我还能帮你进到国子监,成为监生。”
  上官琰的手臂一离开台几,便重又露出了方才那本账册,简玉珏向前一步,接着方才的账目继续算了下去,与上官琰的语气相反,他轻描淡写地开口,
  “你走吧,我不愿。”
  “你就不怕我带着卢冠霖过来寻你的事么?若是你成了我的人,我便替你挡了他。”
  简玉珏头都未抬,“不愿。”
  上官琰看向眼前略带执拗的穷书生,不知为何竟然不觉恼意,似乎这般回答才是应该的,不过,他想做的事,还未有做不成的。
  “好,那你便试试等我几日。”
  上官琰走后,简玉珏看着门外那抹远去的浓紫色身影,不住地揉了揉眼尾,李叔要他看几日,得空回老家置办些事,若是真带了人过来,就怕毁了人家好端端的铺子。
  可他到底是何时惹上了这些人的。
  ...
  转眼间五日已过,李掌柜揣着一个包袱,神色高兴地进了店门。
  “玉珏,我回来了。”
  简玉珏看到李掌柜,心里舒了一口气,这几日,他还真怕有人上门来寻事,又不好关了铺门。
  李掌柜将包袱放进了铺子的里间,笑呵呵地重又跑了出来。
  “李叔,家里的事办妥了?”简玉珏递过给他这两天整理的账册。
  “是啊,玉珏,我把老家的房契卖了,筹了一笔钱,想在这京府偏郊买个小院子,以后你也不用住那草屋了,漏雨天那地方可是潮的很。”
  简玉珏是青州人,青州与京府临近,也是相较于其他十几州而言,实际若是行马车也要个两天时日。他来京府摆卖字帖,一是简奶奶身子骨才痊愈,需要银钱补身,二则是用来买书。因此花在自己的吃住方面,自然很是简陋。
  这些事,李掌柜以前不知,如今熟悉了,多少也猜到了些。他年轻时,曾受过一次磋磨,断了仕途,如今看到简玉珏这样的好孩子,心里就忍不住心疼。
  看着简玉珏垂头不语,李掌柜笑呵呵地轻轻又推了他一下,“反正,陪陪老头子呗?”
  简玉珏刚想开口,余光瞥见一抹朱红,那艳色教他眉头微拢,来的人不是上次那人又还能是谁。
  上官琰摇着骨扇,施施然踏进了门槛,也不看向李掌柜,只对着他喊了一声。
  “简玉珏。”
  简玉珏往他身后看了一眼,却并未如料想一般有其他人,“你还来干什么。”
  “我说过,我能让你进国子监。”上官琰走到台几边上,半倚靠着笑道,“你运气好,当巧这两日有人得了急症,我替你要了那位置。”
  他说罢,手中一块桃木芯牌子掉落到了台几上。
  李掌柜年轻时也做过监生,对国子监的太学名牌记得清楚,他离得近,此时拿起了一看,赫然是简玉珏的名字!
  “这,玉珏,这是你的名牌。”
  简玉珏一听,骤然拿过那块漆饰蓝色的桃花芯木,那金灿灿的三个大字便晃在他的眼前。
  简玉珏手中握着这块方木,神色终于冷了下来,他转向上官琰,“为何我的名字会刻在这名牌之上。”
  “本就是你的,不刻你的名字,刻谁的。”上官琰无所谓地笑笑,“所以,现在,你愿不愿意做我上官琰的食客。”
  李掌柜站在一旁,他比简玉珏还要明白,这半途拿到的监生身份有多么难办,说什么得了急症,个中曲折稍加思量,都能明白过来。
  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离明年二月的会试已经不足一年,若能进国子监,那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可,李掌柜看了看简玉珏,以玉珏的心性,那是绝不会要。
  果然。
  “不愿。”
  简玉珏向来温润的眼眸第一次染满了寒霜,是比上一次在永安街时更为直接的冷色。
  他喜静,从不愿与人争闹,学问便是他唯一想做之事。倘若他真要依附于人,凭他青州解元,当初就不会失去那次会试的机会。
  他自出生被人遗弃,一无所有,父母传给他的,大抵也还只剩下这一点骨气。
  上官琰看了他一眼,轻呵了一声,“简玉珏,你这般迂腐,真是白白废了我一番心思。”
  他说完,转身便走,连台几上的名牌都未带上。
  李掌柜看了简玉珏一眼,一咬牙,趁着简玉珏还未反应过来,他跑回内室,拿出那袋变卖房契得来的银子,一路小跑赶上走至门外的上官琰。
  “我替玉珏将这名牌买下来,我会劝服他去。”说罢,李掌柜将一袋沉甸甸的银子塞到了上官琰手里。
  其实是不够的,李掌柜知道,若只是束脩,绰绰有余,但加了上官琰付出的人情,却是他耍了无赖。
  “我会劝他去的。”李掌柜怕上官琰不肯收,又加了一句。
  上官琰看了对面这老头一眼,脸上忽然升起笑意,他拿着这袋碎银颠了颠,“这么碎的银子,我还是第一次用。”
  ...
  “玉珏,”李掌柜回到铺子里头,将那名牌塞到了满满讶异的简玉珏的手心。
  “记不记得我说过的。读书人要正直,也要审时度势。”
  “不是他逼你,是老头我逼你去,你纵然天资聪颖,也不能继续这般荒疏下去。这监生,就当是我买给你的,钱都花了,你不去,便是对不起我。”
  李掌柜刚刚才从乡里回来,结束了一路的奔波。腰背因赶路而疼痛,此时只能撑扶着柜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低着头不敢看向简玉珏的,他怕玉珏怪他。
  简玉珏捏紧了手心的木牌,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手心的方木,烫热无比。
  “李叔。”
  “已经来不及后悔了,你说,你到底去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