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喜欢看书的安忆
作者:墨染红尘      更新:2024-12-23 17:16      字数:2377
  其实对于安忆这种假期就死宅在家和游戏、动漫、小说拼命的人来说,时间会不知不觉过得很快。
  而且在现充们看来,安忆的生活一定非常单调、无聊,可实际上,她却觉得活得非常充实。
  这个世界大中华的文化产业异常发达,乃是真正的文化输出大国,在文学领域,作家们的实力都非常强劲,她阅读了许多她那个世界都未曾有过的名著!
  这些作家指的便是传统作家,而商业作家,却由于漫画产业太发达的缘故,写出来的作品,都是那种漫画式的小说,或者就是直接被授权将那些大火的漫画的小说化。
  似安忆那个世界网文一般的yy爽文,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诞生。
  安忆确实是个很喜欢阅读的少女,她在阅读那些名著时,还将那些优美的句子都摘录下来,经典的句子也可以引发她作画的灵感。
  上次安忆从林清诺那儿听说,那位流浪作家欧何居然将她写进书里之后,她就对那部名为《时间如乞丐在流浪》很感兴趣,然后抽时间就去买了这部大约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
  安忆一开始只是抱着随便读读的心态,但却没有想到这部横扫文学界各大奖项的作品,竟然开头就吸引住了她。
  这是一部非常简洁的作品,简洁掉了剔除一切累赘冗长的描写,有一种超脱于世的冷峻与淡漠,完全看不出作者本身的主观想法,他只是将现实的一切,都赤裸裸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安忆听林清诺说,刚刚出道的欧何,是一位非常喜欢繁杂长句卖弄辞藻的作者,他甚至可以让自己写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成为“欧何语录”,现在网上在搜索那些经典名句时,往往就有欧何在十七岁时写下的句子,只为她而写——
  “若无缘,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惟独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白发,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
  “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不知所栖,不知所结,不知所解,不知所踪,不知所终。”
  “年少时再以为刻骨铭心一生一世的感情,也会一点一点消逝,虽然伤疤可能存在一辈子,但也绝对不会如起初那般心疼一辈子。”
  ……
  当时他在文坛闪耀之时,许多前辈都认为在这具年轻的身体之中,藏着一个成熟的灵魂,然而他终究是个青春少年,在情之一字,困了不知道多少年。
  明明这样一位早熟的作家应该对爱情看得很透彻,但事实却是,他并没有看透,那个他对她说“你是我的禅,秀色可‘参’”的女孩,终究成为了他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他至今未婚,一流浪就是十多年。
  如今他再次回到文坛中时,他的文风大变,本来那繁杂华丽的长句变得极为简洁,明明应该可以让读者很煽情很动容的句子,也消失无踪,他的文字中,似乎已经完全剔除了那深沉到极致的情感。
  然而这种冷峻、淡漠的文风,却意外地非常吸引人,使得安忆仿佛也成了书中的乞丐主角,他冷眼旁观这个世界,并准确地记录下这世界发生的一切。
  这是欧何一部沉淀是十多年的作品!
  十年磨一剑!
  难怪这样一部作品可以横扫文学界,甚至在销量上都产生了一个大爆发,欧何这个名字再一次闪耀于文坛之上。
  原本安忆以为,这种冷峻、淡漠、理性的文风,会一直持续到全文结束,这才是一部保持统一风格的完整作品,而它也必将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可安忆却没有想到,前面的那种冷峻与淡漠,在“忆安”这个女画家的角色出现时,竟然完全消失了,或者说前面的冰冷,只是为了衬托此时她出现的温暖!然后就是他年轻时的那种华丽煽情的文风——
  “走在路上,黑白的世界,渐渐色彩斑斓。哈,原来是遇见了你。”
  “你鼻梁眼窝,唇形耳郭,还有皱眉时候眉心一道褶皱,我鬼迷了心窍,你是我心里的鬼。”
  “晚风路过陶坛吹散酒香,我记得你所有模样。”
  “你的名字是我写过最美的文字。”
  ……
  安忆努力告诉自己,这个名叫“忆安”的女画家绝对不是她,应该是那个欧何想起了过去的那段感情,然后便刻画这样一个形象,要不然这也太让她羞耻了,这到底是在写现实主义大作,还是在写情书?
  这怎么“忆安”这个角色一出现,就画风大变?
  从现实主义一下子变成了浪漫主义、幻想主义,还有种特别荒诞的感觉,前面的经典大作的气质,全部都被破坏了!
  安忆觉得这分明就是败笔,使之无法成为经典,因为作者的自嗨而胡来的败笔!
  然而在全书都是冷色调的情况下,这个出场并不多的女画家,却成了书中唯一的亮色,仿佛整部书的灵魂,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也难怪她令所有读者都感到难忘了……
  她毁了这部书,而这部书却成就了这个出场并不多的角色。
  既然出场不多,也正说明,这个女角色并没有和乞丐主角发生太多的交集,她只是给他画了一幅画,画的却并非乞丐的肖像,而是一条思念与时光的长河,这是一幅抽象画。
  在书中,他用了整整一页来描述这幅画,首先背景是浩瀚的星空,然后是一条横贯星空的时光长河,即为银河,思念则如酒,倾倒在时光之中,在银河中,竟有人在玩“流觞曲水”,无数放入思念的星辰酒杯,在缓缓流淌,而一个乞丐,却在以星辰为觥、思念为酒,取之,一饮而尽……
  安忆被这种天马行空、肆无忌惮的脑洞给震惊了,她将描述这幅画的内容重复读了五遍,然后竟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以此来画这样一幅抽象画的冲动!
  而当她完完整整地读完这部书时,却又不得不承认,她所认为的败笔,分明成了文中画龙点睛之笔,这个名为“忆安”的女孩,已经成为了一个经典人物的形象,她象征着这世上最美好的初恋。
  真是一部值得品味的好书……安忆对欧何的才华算是真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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