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24节
作者:山石土      更新:2024-05-23 14:08      字数:2455
  这已经很违背他的良心了!
  沈思勤差点没笑出声。
  难为男主的良心了,还得站中间。
  沈思勤起身将今个煮的鸭架和花生米装了一些出来。
  他买的是,目前他能买到的最大号的电饭煲和最大号的高压锅,这会就煮了不少东西,他们俩兄弟肯定是吃不完。
  “拿回去给嫂子和三林,趁着新鲜吃。”
  “不是,我说,二弟,人家不一定喜欢男的,这种事我也查了,不好改的,人家要是喜欢女的,你这样不是挺那啥的吗?”
  沈思健知道自家小弟喜欢蔺圣锦之后,就去偷偷找了书看。
  “我就算是姜太公钓鱼,鱼也得愿意上钩才行。”沈思勤没说他知道蔺圣锦喜欢男人的话,只是挑了挑眉,对沈思健说,“你得相信你弟的长相能力,要是蔺老师不喜欢男的就算了,当我媚眼抛给瞎子看,要是蔺老师喜欢喜欢男人,那他肯定会喜欢我的。”
  嘶!
  沈思健倒吸一口凉气,被酸的。
  “哪有这么夸自己的?”
  沈思勤耸耸肩,摊了摊手:“实话。”
  沈思健打量了一下二弟,自己吃得满头大汗,脸通红脖子似乎都粗了,二弟除了额头上出了点汗,脸上多了一团红晕,还清清爽爽的。
  哎,别说,还真别说。
  自家弟弟是人模人样的。
  “行吧,你有你的打算,我跟你嫂子也就放心了,三林也担心你呢,说你突然上进吓死他了。”
  沈思勤:“……”
  本来还有些感动,但最后一句话可以去掉的!!!
  “不说了,吃菜。”沈思勤觉得这话是聊不下去了。
  “对,吃菜,这个鸭货,你准备也在店里卖吗?”
  别说味道真不错,尤其是下酒,一下子还能做一大锅。
  “偶尔,我想吃的时候就卖,不想吃就不卖,每天换不同的花样,我最近看了不少书,有了很多做饭的灵感。”沈思勤说出计划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现在展示出来的天赋打个补丁。
  沈思健咂咂嘴,那这会他得多吃点,下一回还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呢!
  *******
  第二天一早,沈思勤先绕着街道跑了四圈
  答应了蔺圣锦,他就没有阳奉阴违的意思。
  他甚至没有再去操场,而是就地锻炼身体,给蔺圣锦喘息的空间。
  微微出汗的沈思勤用毛巾擦了擦额头,慢步往小卖部方向走去。
  厨具店老板:“哎!小沈你回来了?你的展示架做好了,我给送过来了。”
  章旗正撸起袖子,拿着个锤子哐哐哐地帮沈思勤安装。
  这展示架也是带滚轮的,报刊亭老板吴春学就在一旁扶着,防止它滚动。
  “挺快啊,这才四天。”沈思勤看向厨具店老板。
  而且他定货不是跟厨具店老板定的吧?
  怎么是他来送?
  厨具店老板盛海平呵呵一笑:“我去催了,我跟老陈一块开店好几年了,都老熟人。”
  他都来了两趟了,愣是没排上号,本来他就是听儿子说了,来凑个热闹,可每回过来都能闻到香味,就是吃不到!
  他是来一次就想一次。
  心里猫抓猫挠的。
  要是沈思勤早点开始正式做生意,他说不准能买上。
  每天五份饭还是太少了,他店铺又不在这条街上,哪里比得过附近的人。
  这么想着,盛海平就用幽怨的眼神看向章旗和吴春学。
  章旗和吴春学只当没看见。
  沈思勤想了想说道:“那今个就开张吧。”
  择日不如撞日。
  “哎,小沈!这可是你说的!”盛海平就等他这句话呢。
  沈思勤微微仰头笑道:“我说的。”
  章旗搓搓手:“哎呦,我可是等到这一天了。”
  沈思勤把小卖部打开,从水龙头接了水管,先把架子清洗一遍,又用酒精消毒,然后才把煤气罐推出来。
  他从仓库里找了点深色雨布,打了个简易的前棚,防晒防雨,除了锅,沈思勤还准备了不锈钢桌子,放调料和乱七八糟的东西。
  吴春学、王秋桃几个都过来帮忙。
  很快就收拾好了。
  沈思勤将大米饭蒸上后,就安心地回去想中午该吃什么了。
  定食谱是件很为难的事,想吃的东西太多,不知道该做什么好,自己这工作还怪‘繁重’的。
  *******
  北至大学,六号教学楼。
  “北门口那个帅哥今天要在外头摆摊,你去不去,听说他做的东西可好闻了。”
  “你还不知道啊?那个就是在咱们学校外头说是看上女孩子钱,才跟她处对象那个!”
  “啊?他啊,看着不像。”
  “坏人也不能把坏人俩字写脸上啊。”
  拿着书刚要进中央教室的蔺圣锦脚步一顿。
  坐在门口的两个女生,赶紧坐直了身体。
  蔺圣锦走进教室。
  轻轻将书放在讲台上。
  突然,他想起,沈思勤没再去操场跑步。
  这人还真……说到做到。
  他心中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失落。
  蔺圣锦深吸一口气,翻开书,将刚才的想法丢到脑后。
  最近老师带他当顾问的地下工程,进口的盾构机出现故障,其他方面也出了不少问题。
  他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没时间想东想西。
  坐在门口的两个女生一整节大课都正襟危坐,好好听课。
  一直等蔺圣锦宣布下课,她们才松了口气。
  作为少有选择地下工程专业的女生,两人太突出了,坐在两班一起上课的大教室里都像是被标注了重点符号似的。
  “走走走,去北门。”
  “真去啊?不说不是好人吗?”
  “嗨,不是好人,那做的饭好吃不就行了,我听我弟说,他班里有个同学吃过,真的香。”
  “那成吧,我骑自行车载你。”
  “好啊。”
  大学北门。
  两人骑着自行车到的时候,根本不用找地方,直接往人最多的地方走就对了,两人好容易找了个地方停车。
  凑过去看,来了不少面熟的人啊,瞧着像是同学校的同学。
  沈思勤被这么多人看着也不着急。
  他穿了一身半旧的白背心,绿长裤。
  额前比较长的头发用小皮筋扎了个发揪。
  他快刀轻斩,将肥三瘦七的猪肉切成细丝。
  萝卜、木耳、青椒同样没有躲过被切成细丝的命运。
  泡椒剁碎,葱姜蒜切成末。
  肉丝加盐、老抽、料酒,用水淀粉抓拌均匀。
  先调个料汁。
  酱油、味精、糖、盐、料酒、葱姜蒜、醋拌匀。
  起锅,加油,油热之后先下肉丝,要用勺子去推动,直接翻炒就不成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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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散开,加入泡椒和豆瓣酱。
  这两样可是精髓。
  肉丝变色入味,萝卜、木耳、青椒丝倒进去翻炒,加入刚才调制的酱汁,等汤汁收汁,出锅!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啪啪啪。
  剧烈的鼓掌声在沈思勤身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