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124节
作者:
笋丁豆腐包 更新:2024-05-16 16:11 字数:3268
他停好自行车,走到教室门口。
此时,已经到了该结束的时刻了。
苏清风站在教室门口,就已经能听见教室内的喧哗声音。
这些大娘婶子,坐了那么久,还纳了那么久的鞋底,哪怕有再多的话题唠嗑,此时也只有一个念头,回去泡个脚,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炕上,感受着暖融融的被窝,抓紧漫漫长夜……睡一个好觉。
甚至有些不讲究的,还自觉地把泡脚这个过程给省去了。
教室里的一盏昏黄的灯泡,散发出幽幽的光芒,同时,透过开门的罅隙,照亮了停在外边的自行车。
教室里传出隐约的惊叹声。
这可是自行车啊。
虽然村子里,已经有了,但是这玩意,依旧是个稀奇物件。
苏清风朝教室里招了招手,就走到自行车旁,半靠在上面,连带着挂在自行车车把上的网兜也摇晃了一下,发出了清脆的咣当碰撞声。
教室里的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自行车、饭盒、饭菜……
这一刻,苏清风虽然身处在黑暗中,但是在所有人眼里,他的全身,都好像蒙上了一层微光。
而老太太一行人,尤其是逢夏和寄秋,看着苏清风的身影,和他背后的自行车,再感受周围小伙伴投来的羡艳的眼神,那感觉……倍儿有面子。
我哥就是辣么厉害!
虎头就是直肠子,有啥话就说出来了。
眼见别人还不好意思说,他直接道,“来娣、盼娣,我能跟你们换个哥吗?我哥除了会揍我,抢我饭吃,另外啥也不会做。”
逢夏和寄秋,顿时一脸警惕地看着他,“我哥就是我哥,咋能给你呢?!还有,说了多少次啦!我们改名字了!我叫逢夏,盼娣叫寄秋!”
虎头讪讪,摸了摸脑袋,但依旧想要说些什么。
呜呜呜,当个亲哥不行的话,认苏清风做个大哥也可以啊。
不为别的,就为了苏清风的做饭手艺,虎头都想抱着苏清风的大腿,求他再做一顿饭了。
小老太太虽然不知道这自行车是从哪来的,但是她可以肯定,这车绝对不是苏清风的。
因为不说别的,单说自行车票,就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了。
根据小老太太的推算,这应该是哪位领导借给苏清风的自行车。
别的不说,小老太太年纪大了,眼力还是有的。
但即便如此,老太太心里还是高兴。
这能说明啥?
为啥自行车摆在领导家里,领导不借给别人,偏偏借给苏清风?
那还不是因为苏清风有本事,受领导看重吗?
要是换成其它年纪轻轻,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子,那领导能放心把自行车借给他们吗?
这么金贵的玩意,万一摔着碰着了,又是谁的责任呢。
老太太这么一想,心里美滋滋的。
还是他们清风靠谱啊。
她这样想着,就觉得走路时候,都身形带风,要不是裹着小脚,只怕都能迈着八字,来个螃蟹走路。
只是苏清风在外面等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有点流里流气的声音,“哟,清风啊,这才下班回来呢。”
苏清风听到那一句“才”,一时心头有些好笑。
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多想了,所以面上没有表露出什么其它的神色,只是淡淡地转过头,看向来者。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长着一张麻子脸的马成功。
黑暗中,苏清风借着教室透过来的灯光,看到了马成功,敏锐地发觉他有了些许变化。
原本的马成功,因为在村里是个二流子,兜里又没钱,所以平日里畏畏缩缩的,说话做事间,透露出一股子猥琐讨好的意味,哪像现在,抬头挺胸,身上的衣服也是镇上供销社卖的成品衣服。
要知道,这年头,很少有人会专门去供销社买成品衣服。
这年代的人心灵手巧,顶多是扯条布,回家自己琢磨着时新的款式做。
做出来还真不一定比城里卖的差。
透过以上几点,苏清风轻松地得到了一个显然的结论。
那就是——马成功发财了。
他对于马成功这种人没啥兴趣,但是也不愿闹得太僵,因此只是有些敷衍地笑了笑,“买衣服了啊。”
连个称谓,叫声哥,他都懒得多叫。
但马成功却没有感受到这一点。
他反而喜滋滋地捋了捋衣角,然后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道,“清风啊,我跟你爹,也算是相识一场。看在这份上,我还是得提醒你几句,这女孩子读书,有啥用?”
“到时候女孩子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了。结果你们家,是又花了钱,又花了力气,好好的两个干活的,放着不用,反而让她们跑去上学,这不是亏本嘛。”
“再说了……要我说,读书也没啥用。有些人,不读书也照样能发财,就看脑子活不活络,会不会想办法。不然……死读书有啥用?”
苏清风听到这话,正眼看了一下他的衣服,是当下七十年代最流行的灯芯绒,镇上还不一定能买到,说不定是跑到县里,甚至省城里去买的。
别说放在苏家村,就算放在整个镇上,那说不定也是独一份的。
他看着这件衣服,顿时笑了,“您有什么话直说呗,这里也没外人,有啥不能听的。”
马成功听到这一句话,顿时哈哈大笑。
只觉得先前所受的憋屈,都随着这一句话,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开口:“我也没啥意思。我是说,人呐,这运道来了,怎么拦也拦不住。我去趟省城,听到了一句话,叫做啥,三十年啥,三十年啥的,仔细一听,还觉得挺有道理。”
“你说呢?苏、师、傅。”
第129章 揍媳妇的男人
眼见马成功这副样子,苏清风也不恼,反而笑了起来,顺着他的话,意味深长道:
“是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说得确实对。谁知道人这一辈子,究竟能碰到什么?”
苏清风这话,不软不硬,但马成功听在耳朵里,记在心里,却觉得苏清风说这话的时候,压根就是在讽刺他。
一时之间,他脸上的神色并不怎么好看。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苏清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冷笑连连:“是啊,谁能得意到最后,还说不准呢。”
苏清风没理他了。
毛病。
根据苏清风之前遇到的事情,他就算是用屁股想,也知道,马成功突然发了小财,来路只怕不大光明正大。
说不定又是靠卖什么古董玉石之类的东西,这才赚了钱。
本身来路不行的钱财,不好好藏着掖着,闷声发大财,结果马成功还偏偏打定主意在别人面前炫耀。
这是生怕别人不举报他啊。
苏清风不说话,不代表其他人不说话。
等扫盲班的人都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马成功她媳妇也在里边。
他媳妇是蔡小琴,平常在村子里也不算显眼,除了被男人打的时候,会哭几声,其余的方面……
别人对她压根没有多少印象。
只是今天,她脖子上围了条红围巾,走出来的时候,脸色不同于以往,看起来简直就是春风得意。
一边走,她还一边炫耀红围巾:“哎呀,这条红围巾,还是我男人专门去省城买的,说什么怕我冷。”
这明晃晃的炫耀,简直不要太刺激人。
当即就有两三个婶子,话里带着酸味,忍不住开口:“你们家这是捡到钱了啊,红围巾都买得起。”
蔡小琴听不出别人话里试探的意思,听了之后,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连带着看这些村妇,都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她家成功,有头脑,有胆子,前些年没赚到钱,那是时候还没到。
现在时机成熟了,可不就发财了吗?
连带着他蔡小琴,也可以一人成道,鸡犬升天。
到时候,她和村里的这些人,那可就不一样了。
怀着这样莫名的心理,蔡小琴说话吹牛,也不磕巴了,当即抬起头,淡淡道:
“其实买了也就买了吧,咱们这些当家做媳妇的,该省省,该花花,男人给咱们买什么东西,就拿着呗。横竖……一条红围巾,也不算特贵。”
前面几句话,听着倒还挺像样。
但是后面一句,就让不少小媳妇暗暗翻了白眼。
马家这时候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能让这样的一家人发财。
老太太不动声色地看了蔡小琴一眼,心里琢磨着,以后蔡小琴家出事,她还是少理会。
别的不说,单就冲蔡小琴这记吃不记打的糊涂样,她就不想去掺和她家的事情。
前面那么多年,被打的那么惨,如今收到一条红围巾,马上就被哄得眉开眼笑。
这也就算了。
但是兜里有点钱,得势就猖狂,一副人五人六的样子,就让旁人心里不大舒服了。
甚至原本对老苏家有点想法的人,看到马成功和蔡小琴的做派后,经过对比,连带着对老苏家的好感都蹭蹭蹭往上涨。
当初苏清风进国营饭店,立二等功,被领导接见的时候,也没见老苏家的人抖起来。
你马家不知道走什么路子,发了笔财,就差鼻孔朝天,那要是再有钱一点,岂不是得飘到天上去?
众人心中的腹诽,这俩夫妻并没有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