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不干了 第6节
作者:
花里寻欢 更新:2024-02-14 13:33 字数:5208
“啧,你小子就是性格太古板,才会快二十了还打着光棍!你看看朕那几个儿子,年纪比你小的老六年初都已经成亲了!”
皇帝是贫苦出身,很看重血缘亲情,原主是他最小的弟弟,他向来拿原主当儿子看待。这会儿他越想越觉得不能委屈弟弟,当即就拍板道,“来人,马上把这封圣旨送到庆国公府去!朕的大壮贵为大周亲王,又才貌双全,品行高洁,这世上难道还有比他更优秀的男子吗?告诉崔家那小娘子,好生做大壮的王妃,朕等着他们小两口三年抱俩!”
他只管自家弟弟高不高兴,才不管崔灵嫣有没有心上人。
萧霁被这话惊呆了。
不是,三年抱俩什么鬼?大哥你有毒吧!!!
又见王德庆已经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接他手里的圣旨,萧霁顿时一个激灵跳了起来:“皇兄!其实我也另外有喜欢的人了!那人就是——就是昨日把我从水里救起来的姑娘!我是见着她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第8章
萧霁连珠炮似的一番话让皇帝愣了愣:“你说的是真的?”
“……是。”已经说出口的话就如覆水难收,萧霁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瞎编,“崔三姑娘已有心仪之人,臣弟也对那位姜姑娘一见钟情,所以臣弟才想请皇兄收回成命。”
“昨日那姑娘啊,”皇帝回神想了想,点头,“确实长得貌美,不比崔家丫头差。”
其实压根没看清姜芜长什么样儿的萧霁忍着心虚低下头:“……不怕皇兄笑话,被她从水里救起来的那个瞬间,臣弟当真以为自己看见了传说中的洛河神女,心跳得都快从胸口蹦出来了……那之后臣弟就意识到,自己对崔家三姑娘的感情,并不是传闻中的男女之情,因为我对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为了不娶崔灵嫣,他也是豁出去了,不仅努力回想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狗血电视剧,从中扒拉出了好几句经典台词,还忍着恶寒低下头,做出了少年羞涩的样子。
皇帝见此场景,不由得有些唏嘘地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的事:“面对真心喜欢的女子,确实会心跳加快,心神大乱……”
皇帝虽生性风流,但也是有过真爱的。那人就是在他微末时嫁给他,一路陪伴他登基为帝的皇后贺氏。只可惜贺氏身体不好,几年前因病去世了。皇帝因此大受打击,沉寂了整整两年才重新踏入后宫。
也是因为想起了贺氏,皇帝终于在感慨过后相信了萧霁的话。
“罢了,既然你真的另有喜欢的姑娘了,那这封圣旨朕就收回来吧。”皇帝让王德庆把圣旨拿回来往旁边一扔,又说,“至于姜家那姑娘,人看着是不错,就是身份太低了些,但既然你喜欢,那朕就下旨叫她做你的侧妃吧。”
萧霁眼皮一抽,立即心神急转地说道:“皇兄且慢!她是臣弟的救命恩人,臣弟怎么能叫她屈于人下呢?还请皇兄同意,叫她做臣弟的正妃!”
皇帝有些意外地摆摆手:“正妃不行,以她的家世,叫她做你的侧妃都已经是朕对她的恩赏了。”
虽然祖上风光显赫过,但那都是过去很久的事了,现在的姜家早已称不上世家,姜芜的身份也和普通百姓没什么区别。端王正妃这般尊贵的位置,她就是踩着高跷也够不上。
“那臣弟就不要她了。”萧霁马上说道,“我不能恩将仇报。”
“???什么叫恩将仇报?”皇帝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堂堂亲王侧妃之位,多少人求都求不来,难道还委屈了她不成?”
“臣弟只是觉得,姜姑娘如果有那个心,昨天就已经顺着皇兄的话答应给我做妾了。她既然拒绝了皇兄,那就说明她并不是那种会为了富贵折腰的人。虽然亲王侧妃的地位比普通妾室要高,可两者都不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臣弟觉得她肯定也是不愿意接受的。”萧霁一边飞快动脑,一边学着原主平时的模样诚恳地说道,“她对臣弟有恩,如果皇兄因为臣弟喜欢她,就不顾她的意愿强行将她赐给我做侧妃,那对她来说,臣弟岂不就是恩将仇报?”
皇帝是个大事上纲常独断,小事上挺讲道理的人,他听了这话想了想,觉得有点道理,心里也没那么不高兴了:“既然这样……”
“罢了,正妃就正妃吧。”他考虑几许后说,“至于身份的问题,亲爹不太行,那就给她安排个得力的干爹,这样你面子上就不难看了。”
本来以为皇帝不可能同意,这样他就能顺势跟他僵持一段时间,之后再另想办法解决这事的萧霁:“???”
大哥你怎么不按理出牌啊!说好的古代阶级森严,皇家尤其看重这些呢?!
“怎么,高兴傻了?”见他懵在那不说话,觉得自己真是个好兄长的皇帝满意地拿起了一旁的御笔,“来,朕这就给你写新圣旨,让你更高兴!”
他对儿子们的婚事都很严格,因为儿子们的婚事会影响到前朝政事。但萧霁是他最小的弟弟,又是个远离朝堂的闲散之人,皇帝对他就没有那么多政治上的考量了。再加上他自己也是底层出身,阶级观念没有世家贵族那么深,所以,姜家姑娘就姜家姑娘吧,大壮高兴就成。
萧霁:“……”
萧霁几乎是扑上去按住了他的手:“皇兄!我想先去问问姜姑娘!”
“?”皇帝被他的突然扑来了一跳,差点一拳给他抡出去。他回神后面露无语,“有什么可问的?朕都破例特许她做你的正妃了,她还能不乐意?”
这要还不乐意,那可就不是不慕富贵,而是太不识相了。
只是借用一下那位姜姑娘的名头,没想过要把她拉下水的萧霁听见这话,赶紧解释:“不是,臣弟不是怕姜姑娘不乐意,皇兄破例给她这样大的恩典,她肯定十分感激,怎么会不乐意?臣弟只是担心,万一她已经定亲,皇兄直接赐婚的话,会影响皇兄的名声。另外臣弟跟她总共就见过一次面,话也没说过一句,臣弟也有点担心真正接触之后,会发现她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所以,还请皇兄先给臣弟一点了解她的时间,等臣弟确定自己是真的喜欢她之后,再正式下旨。”
皇帝嫌弃弟弟的优柔寡断:“你想的也太多了,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这么婆妈怎么行!”
这特么,是我婆妈吗?明明是你太奇葩!
萧霁一边腹诽吐槽,一边冲他作揖:“皇兄就答应臣弟吧!”
“罢了罢了,朕就给你半个月的时间,让你好好了解人家姑娘。”皇帝最终还是答应了萧霁,“半个月后你要是心意不变,朕就给你们俩赐婚。要是心意变了,那朕亲自从那些个适龄贵女中给你挑一个做王妃。你都十八了,这婚事不能再拖下去,早点定下来,也省得你母妃为了你的婚事日日去城外烧香拜佛。”
原主的母妃还在世,因她是太上皇的妃子,太上皇驾崩后,她就随原主住到了端王府。不过萧霁穿来的时候,她去城外寺庙祈福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所以萧霁还没见过她。
这会儿听了皇帝的话,萧霁面上镇定谢恩,脑袋里边儿却是嗡嗡作响。
半个月后,不跟那位姜大姑娘定亲就得跟别的姑娘定亲什么的……
艹,这跟他想的不一样!
第9章
萧霁一个头两个大地出了御书房。
虽然今天进宫的目的已经达到,他不用再跟崔灵嫣扯上关系,但后面的事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料,他一时半会儿想不到应对之法,只能先回家缓缓再想。
好在还有半个月时间,不是明天就得给答复。
不过原主已经十八岁,虽然放在现代还只是个高中生,但这里是早婚早育的封建社会,他就算躲得过这次,也未必躲得过下次……
妈的好烦,为什么他连法定婚龄都没到就要面临催婚这种事!
“王爷留步!”快下台阶的时候,王德庆端着一小碟糕点追了出来,“这是御膳房刚送来的百香桃酥,说是这几日新研制的,陛下吃着不错,吩咐老奴拿几块给您也尝尝。”
被烦出死鱼眼的萧霁一秒切换假笑,伸手接了过来:“有劳王公公。”
“王爷客气了。”王德庆也回以职业假笑。
“那我就先走了。”萧霁说完就要走,但转身的时候意外瞥见了王德庆有点发红的右眼。这让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脚步也停住了,“王公公右边这只眼睛看着有些发红,可是患了眼疾?”
王德庆微愣一瞬,继续假笑:“多谢王爷关怀,老奴并未感觉到不适,许是昨夜没有睡好,才使得眼睛红了些。”
萧霁盯着他看了两秒:“但你这看起来不像是没睡好那种红。公公还是尽早去太医院看看吧,本王听说有种虫子喜欢钻人的眼睛,因为它们长得很小,进入人的眼睛后也不会让人感觉到疼痛,所以经常有人好端端地瞎了眼,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本来没把他的提醒放在心上的王德庆:“……!”
真的假的?!
当然是假的。萧霁只是突然想起原著里提过这老太监患有某种眼疾,因为发现的晚耽误了治疗,最后瞎了右眼,所以用这种方式提醒他一下。
至于他会不会因此早点去看大夫,改变自己瞎眼的命运,那萧霁就不知道了。
“这,多谢王爷提醒,老奴一定尽早去太医院瞧瞧。”王德庆知道眼前这少年向来看不上自己,闻言免不得有些怀疑他的居心,但面上还是神色感激地冲他行了一礼。
萧霁也没管王德庆信没信,反正该做的他已经做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了。他端着那几块看起来颇为精致,但他这会儿一点也不想吃的糕点转身下了台阶,一路出了宫。
*
坐着马车快到家的时候,萧霁在街上看见了萧锦珠的驸马谢明宵——对,就是那个在原著里害得萧锦珠一尸两命的死渣男。
他眼睛一眯,心头那些横冲直撞的烦乱突然有了出口。
“谢兄,好巧。”萧霁立即让车夫驱车上前,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叫住了一身官服的谢明宵,“你这是要去哪里?怎么看起来行色匆匆的?”
谢明宵目前在大理寺任职。看见萧霁这个大舅兄,他微微一顿,神色恭敬但冷淡地向他行了一礼:“见过王爷,臣正忙于公务。”
作为原著里的男三号,他当然也长了一张很帅的脸,并且因为出身世家,从小受到良好教育,仪态气质方面也很出众。可惜太过装逼,天天冷着一张死人脸,好像谁都欠他一百万似的。
萧霁上下打量他两眼,心中啧啧嫌弃,面上继续微笑:“这样啊,我还当你这么着急,是要去给珠珠买生辰礼物呢。”
珠珠就是萧锦珠,再过半个月就到她的生辰了,他正好想起来,就顺口拿来用了一下。
谢明宵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萧霁一看就知道他肯定是没记便宜妹妹的生日。这让他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之后才学着原主平时的样子,继续温文尔雅地笑道:“你是她的驸马,想来已经想好要送她什么礼物了,只是我之前曾听她说,她近来颇喜欢南珠……正好前几日我新得了一副十分精致的南珠头面,是琳琅阁推出的新品,你若是有需要,我可以转给你。”
他这话虽然说得委婉,可意思非常明显,那就是:东西老子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你他妈赶紧拿去哄我妹开心!
谢明宵:“……”
谢明宵听懂了但不想照做,因为他根本不喜欢虽是公主出身,却并没有什么内涵可言,整日只知道吃和玩,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萧锦珠。
他喜欢的是和他一样出自百年世家,家中底蕴深厚,本人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言所思皆有灵魂的崔灵嫣。
若不是萧锦珠横插一脚,他家中也需要有个人和皇室联姻,以保家族继续延绵昌盛,谢明宵是怎么都不可能答应这样一桩婚事的。
只是萧霁毕竟是当朝端王,又已经把话说到这地步,他不好也不能拒绝。谢明宵薄唇轻抿片刻,终是藏起眼中的不屑和厌烦,垂目向萧霁拱了一下手,声音清冷道:“多谢王爷,能寻得一件令公主开心的礼物,是臣的幸事。”
萧霁不用看都知道他在想什么。
皇帝发家前是个地里刨食的农户,这是天下人尽皆知的事。那些个自诩高贵的世家表面上不得不顺应天下大势,对皇帝俯首称臣,心里却大多看不上他,认为他是个只知道喊打喊杀的粗鲁莽夫,不配与他们一起身居高位。
加上皇帝登基这些年没少想法子打压世家,这些人心里就更加不满了。
即便原主师从当世大儒,才貌都很出众,在谢明宵这样心高气傲的世家子眼里,也不过是个靠着兄长往身上镀了些金的乡下土包子。再加上原主和他一样喜欢崔灵嫣,且从身份上看是最有可能娶崔灵嫣为妻的人,谢明宵就更不想跟萧霁多说了。
不过他刚转身要走,马车里的萧霁就又笑着说了句:“好,那一会儿我就让人把那套头面送到你府里去。不过这东西的价格却是有点高……我买来时花了三千一百两,但你是我妹夫,我肯定不能赚你的钱,所以,你让人送三千两过来就好。”
猝不及防的谢明宵差点被这话闪到腰。
三千两?什么破头面要三千两?!
“谢兄怎么这个表情?莫非是嫌贵?”萧霁迟疑了一下,神色无辜地说道,“应该不是吧?区区三千两对淮阳侯府来说,算得了什么呢。”
谢明宵:“……”
这人是不是在阴阳怪气他?
想起原主平日里对他满是欣赏且素来客气的模样,谢明宵眼中闪过了些许惊疑。端王今日这态度,难道是发现了他对崔三姑娘……
呵,发现了又如何?他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不过是在心里暗暗思恋,人后默默关心一下罢了。
他们能用皇权逼迫控制他的身体,可他的心却永远不可能向他们屈服!
想到这,谢明宵眼中恢复平静,表情也比刚才更加冷淡了:“臣只是在想事情,这三千一百两,稍后臣就差人送到王爷府上。”
说罢一个字也不想多听,转身就走了。
萧霁也没在意,三千一百两到手,他心里那些烦躁一下全散去了。
果然调节心情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人出气。这小子不是欺负他妹妹还在他面前装逼吗?
宰死他!
*
三千两对从前的谢家来说,确实算不得什么大钱,因为博阳谢氏乃是当世四大家族之首,屹立数个王朝不倒,此间积累的财富非常人可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