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哪根筋不对
作者:夜尘风      更新:2023-03-08 07:48      字数:4206
  “公子,天色已晚,天气有变,似乎要下雨了。如果现在不走,恐怕今儿晚上要留宿了。”
  书墨低头小声说,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金小光了。今儿早上天还不亮就出了门,现在已是下午了,天气阴沉沉的,乌云压顶。如果下起了雨,回都城的路虽然不远,却有几座不高的山,山如果滑坡,道路不但泥泞还会被阻挡。两人没有骑马,很难走过去。
  金小光却似乎一点也不着急,只是对书墨说了声:“不着急,回不去就不回去了。”
  不知为什么,他今天就是不想回去。
  金小光说的风轻云淡,书墨却心急如焚。当今圣上对四位功高盖世的侯爷疑心越来越重,对四位作为质子留在都城的世子爷的行踪尤为关切。尤其是对势力最大的定远侯世子,每天的行踪都要禀报。
  前段时间回定远就是比上报的时间久了一点,回到都城接受了很长时间的调查。
  出来一整天,晚上又不回府,不知道会惹出怎样的麻烦。
  金小光不着急,他也不敢太催,只是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走着走着就到了院墙另一头的猪圈,鸡舍。
  一眼看见林株手里拿着一只木瓢正在将泔水桶里的泔水隔着木栏删,慢慢往猪食槽里倒。倒的很小心,四头猪,两头大的两头小一点的四只猪头都挤在食槽内,吧嗒吧嗒迟吃的正香。
  林株很休闲的半趴在阑珊上,木瓢里的泔水尽量的躲开猪头,嘴里念叨着:“二师兄,你们几个不要挤了。我可告诉你们,吃的越多,长得越肥。挨刀越早。你,就说你呢,你少吃点。”
  说完将木瓢里的泔水顺着木槽倒了进去,顺手在一头挤的最凶的猪头上敲打了一下。
  “二师兄?”书墨轻轻笑了一声,挨了过去,探过头也看着四头猪说:“株儿,这么悠闲,喂猪呢。”
  “是啊,喂得肥肥的,好过年。”林株回笑了一下。
  “你们要杀四头猪啊?”书墨看猪圈里有四头猪,都是肥肥壮壮的,说:“是你们三口吃还是同你们奶奶他们吃?”
  问话真幼稚。他们只是菜园的员工,那里有属于自己的东西。
  没好气的说:“我们三口都是下人,只要有吃有住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口福杀猪吃肉。只要府上杀了给点应应节就烧高香了。不像金公子云大人,大块肉大碗酒都吃腻了,想吃口咸菜。”
  咸菜二字说得很重。
  书墨轻轻笑了笑,说:“酒肉吃的多了,自然就想咸菜。谁让你娘腌的咸菜这么好吃呢。什么时候给我也来点。”
  刚才公子说起咸菜的时候,他可是看到了林株的白眼。她看起来很不情愿。
  “你凑什么热闹啊。”林株小心的将泔水一点一点的倒进食槽,不让它们粘在猪头上,倒完后用旁边小木桶里的水清洗过。
  书墨没话找话的说:“株儿,我怎么是凑热闹呢。你娘腌的咸菜真的好吃,尤其是那萝卜,下酒最好了。”
  “好什么呀。”林株将泔水桶清洗干净,提起来说:“吃多了胃酸。我倒是想吃大鱼大肉,白面呢,可是啊,没有。”
  说完提着泔水桶往回走。脚步轻盈。
  柔曼的腰身轻轻扭动,乌黑的长发随着秋风飘拂。书墨忽然间觉得心里酸酸的,这个小女孩实在是姑娘身子丫鬟命。如果她现在还是郡主,金帛加身珠光宝气,真不知会是什么样的神仙姿态。
  而现在她竟然要拿着泔水桶去喂猪,还要清理猪粪。
  公子早已知道她的身份,现在看似来菜园同菜二说木屋的事儿,其实是为了她。,不知道以后会将她怎样?凌迟处死?囚禁起来孤老终身还是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自生自灭。
  这些似乎对眼前这个美好的小女孩都很残忍。
  他默默的伸手接过泔水桶木瓢说:“我来吧。”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在菜地边上的小径上,看起来很有默契。正在狗窝旁的柴禾堆旁将一些细枯枝折断准备抱去厨房的林云忙对身旁的林朵挤了挤眼睛,小声说:“朵儿,你看。”
  随时注意追随书墨的林朵在就注意到了,本来脸色已经阴沉,被林云一提醒。站直身子咬着牙骂了句:“该死的赔钱货。怎么谁都想沾。一个铁大宝不够,加上金臻少爷也不够,现在又去招惹云大人。呸,不要脸。”
  “呸。”林云也跟着呸了声,说:“金臻少爷可没理会她,她是什么东西。”
  “可是我觉得金臻少爷对她也不错,昨儿我们都走了,还留下了她。云大人只是跟她说说话。”林朵气呼呼地说完, 抱着柴禾从屋子后面绕了过去去厨房。
  她很讨厌林云处处压她一头。林云被呛了一句,在菜园也没办法修理林朵,小声骂了句:“反了你了。看我今儿回去怎么收拾你。”
  也抱起一包柴禾去了厨房。
  林株越来越让人气愤,装作没心没肺得。可不知为什么金小光燕无忧金臻少爷似乎都对她不错,就连大宝书墨还有那个呆板的大山子也都对她另眼相待。
  这也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尤其是她,每次看到金臻少爷看林株的眼神,就想立刻马上将她掐死,虽然金臻少爷的眼神对谁都很温柔。
  这都是因为林株在菜园的缘故,如果不是她出现,这个位置本来是她的。
  其实这些男子包括大宝都是她这样的民女不敢奢求的,如果给二叔二婶做女儿的是她,那么给燕无忧当丫鬟的就是她,能经常接触金臻少爷的还是她。
  那么她就是有很大的机会的,哪怕是每天都看到金臻少爷,听他说说话。不敢想以后会怎样,只要能被收房就好。哪怕是做个侍妾也行。
  不像现在看不到摸不到只能空想。
  林株跟在书墨身后回到屋前,将泔水桶放在了大门外。斜着眼睛看金小光已经在帮菜二盖木屋,手里提着斧子钉锤,叮叮光光的敲得很响。她还看见他拿起锯子,将一根木棍锯成两段,看起来倒蛮像个小木匠。
  真是闲的蛋疼。跑这儿来找情趣。
  干生气人家不走也不敢说什么。她很想去燕府找无忧公子,好让他将他快点带走。他在这里总是搅的她心神不宁。不是想起那些个莫名其妙的危险就是想起前世单恋十年的人。
  菜二娘子已经知道菜二吃了药,心里充满了美好的希望。自己将菜窖里一大筐子最后一波豆角秧上摘下的豆角切成条,用粗盐搅拌过,晾在了木板上。又将最后一批黑茄子切成条也拌上粗盐,晾了起来。
  据说最后的菜秧上将结的菜,调料容易渗入,吃起来也有韧劲儿,不用太阳暴晒,只是晾干更好。
  她今儿心情特别好,男人吃了药,以后就有希望有自己的孩子,儿子女儿都好。刚才高贵体面的金公子又说她腌的菜好。
  她没见过什么世面,只是在菜园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种菜,腌菜,保证府上四季有菜吃。
  腌制冬天的菜,是她的职责所在。以前被老太君肯定,现在又被金公子肯定,她觉得更应该好好表现。
  这娘也太经不起表扬了,一表扬干劲十足啊。
  林株不想去菜二身边帮忙,以免面对金小光。又不想去厨房做饭,她可不是傻子,很清楚的看到了林云林朵眼里掩饰不住的恨意。
  又怕书墨继续跟在身后说东说西的,惹的林朵秒杀的眼神横扫过来。
  便去蹲在菜二娘子身边,看着她一双粗糙的手被盐水浸湿的红红的,说:“娘,腌这么多菜能吃完么。菜里面加了盐,用棍子搅就可以了干嘛用手揉啊。瞧把手弄得,橡根胡萝卜。”
  菜二娘子慈爱的看了她一眼,继续揉着说:“ 株儿,这盐须是的揉到了,腌出来的菜才好吃。娘的手又不是人家大小姐小娘子的手。粗就粗了吧,反正又没人看。”
  “娘,你这观点不对啊。”林株帮着将揉到的茄子条拨了开来,说:“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得好好保养。明儿用粗布缝双手套吧。”
  “缝什么手套,有那些布,还不如给你舅舅家做鞋底子。”菜二娘子继续揉着菜,说:“株儿,娘就这样了。你的手可不能伸进来。娘可不让你的手变得跟娘一样,娘要你的手像那明珠小姐三小姐一样好看。我们株儿以后啊,可要嫁个大户人家。”
  菜二娘子看林株也将一双洁白修长的小手伸过来帮忙,忙推开。
  林株心里一热,将自己的小手上下翻转,又看了眼菜二娘子的。自己的如葱白般的,骨质均匀,指甲透着肉粉,美丽极了。菜二娘子的,关节粗壮,手指红肿,手背斑斑点点。
  就好像一个公主一个做苦力的婆子。
  可是很多事情完全可以让她去做 ,完全没必要将她当做公主般的养着。
  她垂下头,小声说:“娘,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这些事儿我也可以去做。”
  菜二娘子嗔责地看了她一眼,说:“那可不行。株儿,你虽是娘收养的,可是娘是真的将你当亲生女儿的。不,比亲生女儿还要亲。你都不知道娘第一眼看你你的时候,你就像个小公主。娘当时啊就想以后不管娘多苦,都得将你当公主养着。可惜啊,娘没本事,让株儿受苦了。”
  菜二娘子说完很羞愧的埋头继续摆弄菜,似乎她本该给林株很好的生活,却没有。,
  林株只觉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已经很不错了,都感动的她不知道流了多少次热泪。
  娘将自己当公主般养着,从小到大不让她干任何重一点的活儿,已经这么大了,凉水都没沾过。所以这双手才会这么美。
  而美的代价就是娘的手粗壮的胡萝卜般的,冬天还是得冻疮。
  所有的感激之情都化作力量吧,等以后赚了银子,一定给这可敬的娘请几个丫鬟好好伺候着。
  心正在感慨万丰,化感动为动力。就听得耳边传来菜二很有底气很激动万分的声音::“株儿娘快去做饭,今儿金公子在家里吃晚饭,就做你最拿手的擀面。多捞几样咸菜。”
  菜二说完马上换了一副讨好的嘴脸,对金小光说:“金公子,屋里请。”
  接着又转脸对林株说:“株儿,去给金公子端盆水来洗洗手。”
  对她说话的语气柔和了许多。
  谁说这个菜二老实,他也会看人下菜单。对老婆一种语气,对女儿一种语气,对金小光又是另一种语气。
  尤其是对金小光,简直就是一副奴才嘴脸。举手投足都带着曲意奉承。实在是天生的奴性。
  林株心里骂着,无精打采的起身慢吞吞的去厨房。就算是不满意也不敢表现得太明显。
  这一抹却又被金小光捉摸到了,他扯了扯嘴角,慢悠悠的走过林株身边。偏过头去小声说:“不愿小爷在你家吃饭么?不好意思,由不得你。”
  说得很是得意,眼角眉梢都透着理当如此,你又能如何。
  高高在上深邃稳重的定远侯世子也会有这样顽皮的表情?有点意外。
  林株噘着嘴吧说:“吃就吃呗。不就是一顿饭么。不过金公子。您这么尊贵,我家可没人陪。奴婢还是去将我家公子请了过来相陪吧。”
  如果要吃晚饭,还是将无忧公子请来的好,吃完了好一起回去。
  金小光无声地笑了笑,略显邪恶的说:“不用去了,无忧不在。他今儿去看姨丈,晚上住都城。”
  说完嘴角一扯,慢悠悠的走去屋子。
  留下一脸愕然的林株:无忧公子不在,那么已经这么晚了,他还要在家里吃饭。现在晚饭还没做,吃过之后更晚,晚上住那里?
  他这是哪那根筋不对了?燕无忧不在也要来菜园。该不是特意找她麻烦的吧?
  这可得防着点。
  不过吃饭可以,千万不可住菜园。住人的屋子只有两间,如果他同书墨霸占了,自己一家人要去住哪里?
  她可不想去斜庄坑林张氏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