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更新:2023-12-15 15:20      字数:1792
  好像要放弃抵抗了一般。
  “稳了稳了,这个表情我以前见到过,震惊中带着一丝憋屈,无奈中带着些许愤怒。”
  “那他们这次铁定是要加刑了,就是不知道加多久?”
  “我刚才听了下公诉人说的量刑建议,好像他们之中最高的赵德柱也才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五年是不是太少了?就算不构成抢劫罪,那也能构成盗窃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啊。”
  “……”
  众人在兴奋之余。
  不禁有些失落。
  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实在是太低了。
  和秦牧以前亲手送进去的那些人截然不同。
  那些人哪个不是十几年的。
  最狂的……
  甚至直接到达了封顶的二十年!
  现在就差一个无期徒刑和死刑犯便可以达成成就了。
  “小秦,这个到底是咋回事?公诉人是不是建议错了?”
  张清源等人怎么也想不通,只得看向了秦牧。
  就连万中元……
  也向秦牧投去了求知的目光。
  “咳咳,这个涉及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属于十以内的加减法,比较复杂。”
  秦牧看着众人,认真解释了一句。
  “甚么意思?”
  众人一脸懵逼。
  “是这样的,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秦牧又解释了一句。
  可众人……
  依旧是满脸茫然,完全没听懂所谓的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比较复杂,我就简单说下数罪的总刑期计算方法吧。”
  秦牧想了想,耐心说道:“拿赵德柱来举例,按照公诉机关的起诉,他涉嫌了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是四个罪名。”
  “这四个罪名都是各自时间段发生的,并非是同一个行为触犯的,所以数罪并罚。”
  张清源等人听着听着,不由点了点头。
  看了这么久的庭审。
  他们对这个还是很了解的。
  如果殴打了某人,但某人因殴打致死,则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
  “而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最终判刑应当是四罪累计,我们可以直接算出几人的上限刑期。”
  秦牧接着说道:“盗窃罪情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处三年以下,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
  “累计相加,上限刑期是二十一年。”
  “但因为总和刑期没超过35年的,最高刑期为20年。”
  说到这里。
  秦牧又说道:“至于下限刑期,则应当在数罪中最重的刑期之上,即按照抢劫罪来决定下限。”
  “抢劫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赵德柱的最终量刑区间应该是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在这区间内的量刑都是合理的。”
  众人听到这里。
  更加迷惑了。
  “这个量刑区间范围,实在是太大了,最高达到了二十年,最低居然只有三年!”
  “那为啥以前的被告,量刑都直接往二十年封顶去了?”
  “我总感觉我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十以内的加减法我都快算不清楚了。”
  “……”
  众人都瞪大了眼睛。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但又说不上来。
  “具体判处多少年,这就需要具体罪行具体分析了。”
  秦牧笑了笑,耐心说道:“按照赵德柱盗窃的南瓜金额,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虑到他是老年人,从轻判处,假设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再根据抢劫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虑到抢劫行为并没有出现暴力行径,假设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损毁南瓜数百元,金额较少,情节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设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组织人员冲击基层执法机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并未造成严重损失,且冲撞人员多为老人,不宜过重处罚,假设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四个罪相加,赵德柱的总刑期便是五年。”
  说完。
  他抬起头,看着陷入了沉默的众人。
  却发现……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都在不断眨着眼睛。
  似乎在思考什么。
  足足十余秒后。
  才满脸无语的看着他,七嘴八舌的吐槽起来。
  “所以说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最后却是五年?”
  “好像也是这个道理,他们偷盗的南瓜也没几个钱,不太可能达到上限刑期。”
  “之前侵占了老张儿子房子的那对中年夫妇,数罪并罚累计到了三十多年,难怪直接二十年封顶了,他们的下限刑期好像是十年以上。”
  “给他们老人的优待也太多了,换成年轻人的话,高低得多个五六年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