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更新:2023-12-15 15:17      字数:1746
  随后。
  万中元小心翼翼的看着秦牧,“咨询”了起来。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将《婚姻法》《民法》这些法条过了一遍。
  寻找到了有关彩礼的条例。
  开口说道:“对方这个行为,不违法。”
  没错。
  天价彩礼,并不构成违法,更别提犯罪了。
  彩礼属于民间风俗,是流传下来的习俗。
  各地不同。
  在法律上,也没有严格的规定。
  因此别说108万了,对方就算要一个亿都不违法。
  而且。
  这个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之类的,诈骗罪的认定较为严谨。
  需要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具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情节。
  对方如果不存在所谓的骗婚情形,也就不可能触犯诈骗罪。
  不过……
  “你这个彩礼钱,还是能要回来的。”
  秦牧接着说道:“婚姻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
  这一点。
  也是基于近些年彩礼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机关新增的司法解释。
  只要没结婚,提前给的彩礼都可以要求退还。
  然而……
  万中元却面色铁青,咬着牙说道:“可是我这个逆子……已经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偷偷领了结婚证啊。”
  说到这一点。
  他气得浑身发颤,狠狠剜了万飞章一眼。
  秦牧:“……”
  他忍不住看了眼舔狗万飞章,颇为无语。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喜欢搞这种操作。
  头脑一时发热,就直接拿户口本去登记结婚了。
  虽然婚姻自由,但也不至于这么草率。
  毕竟……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冲动的婚姻最终难免分崩离析。
  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有部分原因就是结婚太过于冲动。
  为了降低离婚率……
  因此还专门出台了离婚冷静期。
  实际上。
  相较之下,更应该冷静的还是结婚。
  一般能走上离婚道路的,都是没办法过下去,感情彻底破裂的。
  “这就有点难办了,在法律上支持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
  秦牧皱了皱眉头,接着分析道:“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说着。
  他不禁看了眼万飞章,这条路已经被他堵死了。
  “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万中元愣了一下。
  看了眼自己儿子,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他们都已经同居一年多了。”
  秦牧:“……”
  这条路,又被堵死了。
  “第三种,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说完这一条。
  他不禁看向了万中元,略带狐疑。
  很显然。
  这条也不是很适合万中元他们家庭。
  作为一家私立养老院的副院长,他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不存在困难的情况。
  也就是说……
  法定的三种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都失效了。
  “那我……这个108万就要不回来了吗?”
  万中元听完,脸色更加难看了。
  其实。
  在询问秦牧之前,他还专门找了擅长民事诉讼的律师。
  询问了下该案件的处理方法。
  得到的回复……
  和秦牧的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婚姻法特别规定的三种可以归还彩礼的情况,全部被他们巧妙的避开了。
  “你们证都领了,还同居了,照理说……就算不再给彩礼,也没事吧?”
  秦牧挑了挑眉,忍不住问道。
  提起此事。
  万中元又叹了口气:“证虽然领了,但对方人却消失了,对方父母一直打电话过来,说只有给了彩礼,才准双方再见面。”
  这也是让他最无奈的地方。
  但给了108万之后,对方又在加价。
  他担心对方狮子大开口,也不敢再转钱过去了。
  “消失了?”
  秦牧本能察觉到了不对劲,但却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
  “我之前问了律师,他说这种情况法律也不支持退还彩礼,除非离婚……”
  万中元又接着说道:“但就算离婚,也只能申请退回部分彩礼。”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彩礼是合乎道德和习俗的聘金,并不非法。
  结婚索要彩礼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性。
  如今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也不符合退还彩礼的相关规定。
  可以说……
  这个彩礼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他这次找秦牧,也只是想死马当活马医。
  其实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然而……
  秦牧仔细思考之后,认真说道:“如果想要回彩礼,这个官司还是比较好打的。”
  “真的能要回彩礼?”
  万中元咽了咽口水,神情一亮。
  一百万不是个小数目。
  就这么白打水漂,他当然不愿意。
  “这个彩礼钱,是直接转给对方父母的吧?”
  万中元连连点头。
  彩礼钱,自古以来都是转给对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