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水楼台
作者:我爱吃话梅      更新:2023-05-15 02:43      字数: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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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维夏站在小阳台上,对着窗外叹气。
  灰溜溜的天空一副随时要下雨的表情,莫非,今天不宜搬家。可转头一看,收拾干净的单人床上只剩了一个床垫。
  算了,搬吧!东西都打包好了,反正不能挪个窝,铺好,再睡一晚上呀!
  看着东西不多,一趟趟往楼下搬还真是挺累的。本来陶乐乐说要帮忙的,临时又被叫去开什么选题会。沈维夏从小就养成了个好习惯——自己能完成的事,绝不指望别人。关键也没人可以指望。
  出租车师傅人好,看她不容易还帮忙把东西给她搬进电梯。
  沈维夏一趟趟的把箱子往家里挪,终于只剩最后一个箱子了。
  忙活了上午,体力逐渐衰减,抱着箱子吃力得很。
  这个箱子里是什么呀?怎么那么沉,一想都是书。精神食粮果然重啊!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搬到餐桌上。
  “唉,累死了,累死了!我要歇一会儿。”沈维夏摊在沙发上直喘气儿。
  胳膊酸胀的感觉跟以前每回考试搬书回宿舍后感觉一样一样的。可怜呢?以前搬书就没有人给帮忙?现在搬家还是自己搬,真是异性缘严重枯竭呀!
  上学的时候,遇到期中、期末、会考、月考之类的大型考试老师就会让学生把课本搬回宿舍。每到那时候她就好羡慕有男生帮忙搬着书自己在旁边什么都不拿只顾和男生说说笑笑的女生。高中课本多,所以每次搬书都得走两趟。第一趟的时候还好,帮忙搬书的人家都是情侣档,情有可原!第二趟呢,可都不是情侣关系还有人给搬书,让她更受打击。
  叮叮叮,门铃声打断了回忆。
  刚刚搬过来,谁啊!费力地从沙发上爬起来跑去开门。
  “你怎么来了?”沈维夏对门外站着的季臣颇感意外。没跟他说,她今天搬家呀,也没给他打电话呀,难道是陶乐乐给他打的电话。陶乐乐也还不至于伟大到把她男神叫来供我劳役!难道是陈西炜叫来的,这是唯一可能的原因。
  “我奉命来帮你搬家,呵呵,没想到你搬完了呀!”这话说的脸不红心不跳。
  沈维夏堵在门口没打算请他进来,其实屋里挺乱的,没收拾。
  “是啊,刚搬完。”
  季臣站在门外看沈维夏也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又恬不知耻地继续说:“我醒来就直接过来了,我还没吃饭呢?我有点饿能不能煮碗面吃啊!”听陶乐乐说,沈维夏做的西红柿鸡蛋面那叫一绝呀,这吃货成天在他面前显摆,他也很想尝尝,现在不讨着吃以后说不定都没机会吃上了。
  刚醒?
  如果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快是快11点半了吧!这生活的还真是随意呀!也对,这才是陶乐乐喜欢的季臣嘛。想当初他可不就是随意把年薪几百万的工作给辞了,还跑去南极游泳。就是这份魄力把陶乐乐迷的一愣一愣的,到现在都不愿清醒。
  “这里什么都没有,我刚搬过来,冰箱里真什么都没有?您外面吃去吧!”
  眼看着沈维夏要关门,季臣利落用脚挡住了。“哎呀!别呀!要不我和陶乐乐去买,你在家等着回来给我们做行吗?听说你的西红柿鸡蛋面特好吃,我都听陶乐乐说好几次了。”
  以前只是听陶乐乐说,季臣嘴皮子溜,死缠烂打最在行。
  今天算是见识了。
  “晚上吧,晚上你和陶陶买了菜一块过来,给我点时间收拾收拾,好吧!”
  季臣往屋里看了一眼,东西摆的一地都是,连个下脚的空都没有。晚上也行,反正能吃到就行。
  收脚,带着认同的笑容,挑着眼角,贱兮兮的回:“行,晚上喊着陶乐乐一块来。”
  也没管门外的人走没走,沈维夏直接关上了门。
  这种不帮忙还好意思讨饭吃的人也没谁呀!
  其实,沈维夏一直觉得季臣有分裂人格,文字中的他沉稳大气,表象下轻佻随性,她没有资格去评判好与坏,毕竟每一种性格都有成就它的境遇,只是相处时会有一点点无措。
  以前她和季臣也没那么熟,毕竟大神和小透明很少有交集,也就是最近来往比较密切。
  沈维夏一点点把东西归位,铺床,摆书,放衣服。幸这东西齐全,要不然还得多费一番功夫。洗洗茶杯餐具,拖了拖地,擦地擦桌椅板凳,中途饿了找点饼干垫吧垫吧肚子。
  收拾的差不多了。
  沈维夏站在屋里默默的想:落地窗和底台弄得特别好,以后能在这躺着晒太阳看书,真是幸福死了,要是林菀姐真不要了,还真可以考虑考虑把这房子买下来。把放在床上的海马抱枕,拿到地台上,躺上去,先感受感受。
  一闭眼,某张俊逸的脸就自动入脑了。
  沈维夏禁不住的想,如果他没有出差会不会主动来帮他搬家呢?
  想了也是白想人家确确实实是去出差了。
  这安静惬意的时光没过多久,陶乐乐和季臣就拎着东西来了。
  “哇!这房子这么好啊,你怎么找到的!”陶乐乐满屋乱窜,对哪都是赞不绝口,沈维夏跟在她身后想给她解释,还没开口就被陶乐乐抢了话,“哦,想起来了,陈西炜帮忙找的。”
  沈维夏点点头当做回应。
  季臣扯了个贱兮兮笑容提醒,“那个……沈维夏!是不是可以做饭了,我这才是第二顿饭,挺饿的。”
  这真是个什么主呀!不是看在陈西炜的面上,就把他轰出去。
  沈维夏本想做锅面给他们吃就得了,一看他俩买的菜还真不少,又拌个黄瓜,炒个青椒肉丝儿。
  即便如此,沈维夏还是低估了季臣的饭量,要不然她也不会现在还站在厨房里煮面。
  又做了碗只有西红柿没有鸡蛋的面,“刚刚忘了打鸡蛋了就放西红柿。”维夏解释。
  季臣满脸不介意,“没事,沈维夏,手艺真不错比陈西炜做的还好吃。”
  “哦?”他还会做面?真没想到,他那个人看着就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没想到啊没想到,绩优股果然不可估量。
  “他就会做西餐,意大利面做得还不错,不过,没你做的这个好吃。”夸夸自家好友说不定以后还能多吃上几次呢,季臣这样盘算着,说完又专心吃他的面。
  陶乐乐一点都不关心他俩谈论的话题,看着他男神一碗又一碗地吃得这么起劲儿,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
  季臣吃的非常满足,末了还指着陶乐乐说了句,“你把这学会了,以后我要是想吃了直接到你那儿去就行了,还近,到这儿有点儿远。”陶乐乐跟季臣住一个小区确实近,关键是以后等某人回来了,他不可能随时来吃呀?这才是个根本问题。
  当晚,在淮阳市某酒店加班修改策划案的陈西炜收到了一张照片,还附了一句话:沈维夏牌西红柿鸡蛋面特别香。
  能让季臣那么挑剔的嘴说出“特别香”这3个字来还真难得,没想到做饭手艺还真不错。这下更觉酒店的意面不是一般难吃。
  第六章这个邻居不好搞
  卡文!卡文!又卡文,卡死算了!
  沈维夏对着电脑快把头皮挠掉了。
  这都半个月过去了,这篇文的开头都没写出来,来来回回都废稿好几万字了,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脑袋昏昏沉沉,从椅子上起身,双手举于头顶伸了个懒腰。“这一夜又白干了,哎西!”沈维夏对刚刚码出来的也不甚满意,没删,想着等填饱了肚子回来再看看,说不定就顺眼了!
  我去!冰箱都空了,也是,距离上次采购都小半个月过去了。
  洗脸,刷牙,换衣服,出门大采购。家里要不屯点货,像她这样的宅女就没法好好的维持生命了。
  沈维夏刚出小区,一眼就瞄到了对面“秘制汤包”的招牌。想着过会逛完超市买点汤包带回去,好久没吃了,馋了。
  她不是很适应一个人在外面吃饭,尤其听着周围人和朋友家人有说有笑的时候让她有点孤寂,刚来北安市那会儿是和陶乐乐同吃同住的,可后来俩人生活作息太不一致,她熬夜加班写稿,陶乐乐每□□九晚五,一个晚上睡一个白天睡。那阵子刚开始打拼,她俩精神压力都大,浅眠,有点动静就醒了,每天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后来她的书卖的还不错,稿费也赚不少了,就决定搬出来住了,从那以后在家吃饭就比较多了,除了偶尔和陶乐乐出去尝鲜,喝个下午茶。
  从超市出来,沈维夏拎着一大包东西,幸亏离得近,10分钟的路程拎着走回去也不会很累。想到这,沈维夏又想起陈西炜了,自从上次他出差走了,以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还说要谢谢他呢,都没机会。
  早上8、9点钟,汤包店里的人不少,不过都是些退休的老年人,脚边还放着鸟笼。沈维夏拎着一大包东西走到柜台,朝里面喊:“阿姨,给我拿一屉汤包,带走。”
  老板娘出来,略带歉意地说:“姑娘,没现成的得等会儿了。”
  “没事,我等会就是。”沈维夏闲来无事就盯着热气腾腾的蒸笼看,旁边有一个大叔,应该是老板,在忙着下屉子。
  老板娘收完钱看小姑娘直愣愣的往里面看觉得有趣,就多打量了一几眼,眸光一闪,试探得问:“你是……那次和小陈一块来的那姑娘吧!小陈怎么没一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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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签约录入的日子,害怕扑街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