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作者:
长天夜色 更新:2023-05-14 08:24 字数:4205
“这个是哪个厂生产的,咋没见过,比咱们前些时候进的好看。”在一旁当背景板的姑娘凑过来,看了看发夹,又翻了翻另外两个铁盒子里的胸针和书签。
“这个书签比我在友谊商店里看到的还要好看,还有这个胸针,一个得卖好几十块呢。”小姑娘摇了摇黎书的胳膊,“爸,你把路平叔侄子的货都收了吧,肯定不愁卖的。”
黎书看着女儿黎媛眼睛亮晶晶的,哭笑不得的说:“我又没说不收,这不是正看着吗。”
“我是不懂你们小姑娘的喜好。”田路平摇了摇头,他并不看好这些小玩意儿的销量。
田志成见黎媛感兴趣,连忙道:“能借我纸笔吗?”
黎媛点点头,转身找了纸笔出来,“给。”
田志成接过纸笔,在纸上简略化了几个发型,然后递给黎书。
“书签和胸针买的人可能不多,但是发夹应该是快销品,黎叔要是有请女销售员,可以让他们把发夹带上。
这里几个发型,可以配很多种发夹,发型风格不同,配的发夹也不同,多样化的风格,咱们才能卖出更多种类的发夹,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大街上都是同一种发夹的尴尬局面。”
人都是爱攀比的,走在路上要是老是看到和自己戴着同样发夹的同性,心里肯都不舒服,难免有种想要比较的心思。
黎媛摸了摸自己的两个大黑辫子,看着纸上粗略的轮廓,娇俏的脸上不免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这批货我先收下,价钱怎么算的还是得说清楚。”黎书虽然人到中年了,可是眼光并不比年轻人差。
女儿黎媛说的他也清楚,但是商场和友谊商店并不相同,人家愿意在友谊商店花五十买一个胸针,那买的是身份和面子。
那怕你摊子上卖的东西再好,人家也未必愿意花同样的钱来买。
“黎叔,您和路平叔是朋友,又把我当后辈帮着,我也不跟您来虚的。”田志成把一早换算好的价格,写在纸上推给黎书,“这都是成本价,我相信您肯定不会让我亏本的。”
黎书拿起纸粗略的看了一眼,发夹的价格都差不多,小发夹五毛一个,大发夹八毛,胸针五块,书签一块五。
“胸针才五块?”黎书有些惊讶,倒并不是说手艺有多贵,而是原材料。
现在国内生产大部分都靠人工,生产力比不上后世,原材料自然是贵,一道道工序下来,出来的成品也就贵。
但是田志成直接从淘宝上买的,都是厂里批量生产,要是买的多,田志成还能拿个折扣。
“都是老手艺人做的,虽然便宜但是量可能不大。”田志成点头道。
“没事没事,这东西量少还好卖点儿。”黎书抬头看向田志成,“这样,发夹我加两毛收,胸针我给你翻个倍,书签加五毛,我先给你写个收条,一周后不管卖多少,我都先给结款,咋样?”
“一周有点久了,黎叔,我是带媳妇出来旅游的,一周后恐怕我都回乡下了。”田志成无奈的说道。
“那就三天。”黎书想了半天,咬牙说道,“三天后我上你叔家找你,到时候一次给你结款。”
真要一次性给田志成结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流动资金,但是田路平都开口让他帮忙了,他当然不会驳了兄弟面子。
要是实在不行,他就找田路平借钱,谁让这小子欠他人情来着。
“路平,你一个外销主任就不想往外给销销?”黎书搭着田路平的肩膀说道。
“人家外商能要这个?”田路平冲他翻了个白眼,起身走出摊位,“货就交给你了,我带我侄子四处逛逛去。”
黎书写了收条递出去,田志成接过后道了谢,跟在田路平身后离开。
“咱们也去友谊商店逛逛,顺便买支钢笔。”田路平说道。
友谊商店距离商场不远,也就隔着两条街道,四周空旷无比,马路四通八达,路上还行驶着不少车辆和行人。
进了友谊商城,一股属于这个时代的时髦气息扑面而来,当然在田志成看来更像是复古风格。
田路平花了一百二十块钱买了一只钢笔,付钱的时候丝毫不带犹豫,这换算下来得一万多块rmb。
田志成想起自己用过最好的钢笔花了一百块rmb,当时他还特别的珍惜,后面智能手机普及后,基本上很少用钢笔写过字了。
二人买了钢笔准备出去,却刚好碰上了买好东西的陈秀和穆晓晓,两个人都拎着不少东西。
“路平,志成,快帮我们拎点。”陈秀仿佛见了救星一样,开始抓壮丁。
“大嫂,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大哥这个月工资肯定又光了吧。”田路平接过东西还有些沉手,不免调侃道。
“都是给他们父子俩买的,花他的工资还不是应该的。”陈秀笑着道。
穆晓晓也有三个袋子,,田志成接过来,拿在手里垫了掂,发现都不是很重。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说好的让我变肥章!我……好像增肥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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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几人搭了公车回家属院, 陈秀极力挽留穆晓晓和田志成吃过晚饭再回去,为此还特地让人早早的就开始做饭。
田靳回了家,发现晚饭比平时早了半个多小时, “妈,今天咋吃这么早。”
“你成天出去野, 早不早的和你有啥关系。”陈秀正好端了汤出来,“志成和晓晓住在招待所, 早点吃完也好早点回去,晚上外面冷的很。”
“哦。”田靳挠了挠头,看着田志成道:“对了, 志成表弟, 我们学校过两天有文艺汇演,你和弟妹要是有空,可以来看看, 还挺新鲜的。”
“我们能去吗?”穆晓晓眼睛发亮, 对此很有兴趣, 她离开学校很久了,而且她也没看过大学里什么样。
“能,到时候家属朋友肯定去得多,你们得早点去占位置, 不然就只能在后排看了。”田靳点头说道。
“你不会帮你表弟他们占个位置?”陈秀抬头道。
“妈, 我当天是后勤, 整天都要忙,再说学校不许占空位,都是先来的坐前面,后来的只能往后排了,今年和往年可以不一样, 还有别的学校来联演呢。”田靳有些无奈的说道。
“没事,反正我和晓晓也是出来玩的,早点去学校里看看也好。”田志成说道。
“好了,先别说话了,都快坐下吃饭吧。”陈秀笑着招呼起大家。
吃过饭后,外面的天色才刚刚黑下来,陈秀让田靳送田志成和穆晓晓回去。
夜里微风吹着,透着沁骨的凉意,田靳送田志成和穆晓晓到大门口,田志成就让田靳回去了。
“我们自己搭车就行,大晚上的,你快回去吧。”
“那不行,我妈吩咐了,让我把你们送到招待所。”田靳老实道。
“回吧,大晚上别把你冻着了。”田志成眼里,田靳更像小辈,他当然不会让对方送,正好这时有三轮车过来,田志成就招呼三轮车过来。
“我车都搭到了,你回去把,顺便和伯母说声,这几天我准备带晓晓四处玩一玩,就不去找伯母蹭饭了。”田志成半开玩笑的说道。
“行,那你们回去路上慢点。”田靳顶着个学生的脸,一本正经的让他们路上小心。
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已经是七八点了,外面开始飘起大片的雪花。
田志成和穆晓晓洗漱好,又到了一盆热水,两个人准备一块泡脚。
水有些烫,田志成把脚慢慢放进水里,忍着灼热的烫意,故意道:“水温刚好,你也把脚放进来把。”
穆晓晓不疑有他,卷起裤脚,直接把脚伸进水里。
“啊……”穆晓晓惊叫一声,连忙把脚缩回来,一抬头发现田志成正含笑盯着,穆晓晓又气又恼,“你这人怎么这么坏,这么烫你还让我把脚伸下去。”
“热水泡脚才舒服,我没骗你。”田志成一本正经的说着,要不是那双眼睛里充满笑意,穆晓晓差点就信了。
她有些恼人的踩到鞋子上,赌气道:“我不泡了,你自己慢慢烫去吧。”
“别,天气冷泡个脚睡觉才舒服,这样,你踩在我脚背上,就不会那么烫了。”田志成抓住穆晓晓的脚,讨饶道。
田志成把穆晓晓的脚抓进水盆里,慢慢放到自己脚背上,穆晓晓的脚很冰,田志成打了个激灵。
“你这脚也太冰了,回头咱多买点红糖,煮点红糖姜水。”田志成边说,边把热水浇到穆晓晓的脚背上。
穆晓晓双手撑着床,脚下田志成的脚背滚烫,让她的脚也渐渐暖和起来。
她眼睛微微下垂,唇角微微抿起,故意把脚往田志成两脚中间挤了挤,等田志成脚移动了,再重重踩住田志成的脚,不让他动。
“呲,真烫。”田志成呲了一声,故意挤眉弄眼,迎合穆晓晓的作弄。
“噗,你别挤了,眉毛都到一块去了。”穆晓晓笑了起来,双眼如含秋水,整张脸更加明媚了起来。
俩人闹了一阵,等水变的温热,田志成就把穆晓晓的脚先擦干,塞进了被窝里。
田志成把水倒了,脱了外套挤进了被窝里。
京市下了一夜的大学,天亮之后,一片银装素裹。
厚厚的积雪把路都覆盖了,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在清理积雪,却依旧很多地方还被积雪覆盖着。
“外面真好看,我还没见过这么厚的雪呢。”穆晓晓扒在窗户上,擦了擦玻璃,等起了雾又继续擦掉。
“别看了,穿好衣服咱们出去玩吧。”田志成穿好衣服,围好围巾,又把帽子找出来。
为了做好保暖措施,俩人都极力把自己裹成熊,带好帽子看着对方都纷纷笑了起来。
在招待所小食堂吃好早饭,浑身已经暖洋洋的了,俩人把挂在脖子上的手套带上,牵着手一块出去了。
外面行走的路人,穿着基本都是臃肿无比,挂脖子的手套也是人手一个的标配。
“琉璃厂离咱这不远,咱们去逛逛,看个新鲜。”田志成一张嘴,就哈出一团白雾。
俩人步行去了琉璃厂文化街,走了四十来分钟才到。
四处可见书店古斋,田志成和穆晓晓踏进开在路口的一家书店里,古朴风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扰了这书店内的雅意。
穆晓晓对这里头的书倒是很有兴趣,站在书柜面前就挪不开脚步,田志成跟在身边,也找了本书翻开看。
……
另一头,田靳刚到学校,就被同学拉去当苦力,和几个男同学一块,陪着系里演出的女同学们去商场淘演出的装备。
商场依旧热闹,逛街的人里却比往日多了些年轻的面孔,田靳一行人都是商场的老顾客了。
一进来就直奔卖衣服的摊子,挑了好几家,又讲了半天假,才把衣服买好。
田靳等人自觉的拎包,跟着女同学身后又去买别的。
“诶,这个还挺好看的。”一个女同学在摊子前停下脚步,拿起摆在摊子最显眼地方的珍珠发夹。
“这位同学眼光真好,你手上拿的可是我们请转人设计,找了老师傅亲手做的,今天才刚拿出来卖。”摊子后面出来一个娇俏的姑娘,乌黑的头发卷成自然的波浪,耳边的头发夹着一个珍珠花式的发夹。
尽管她裹着厚厚的衣服,也依旧让人眼前一亮。
女同学不知道该用什么风格来形容,但是就是好看,顿时手里的发夹就不想放下来了。
要是田志成在这里,肯定能看出来,黎媛的发型,就是他那天画的其中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