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梓涵使计三
作者:
木晗楹 更新:2023-05-04 21:56 字数:2094
待桂花酥的香甜之气弥漫整个舌尖之时,梓涵这才回过神来,错愕地看着眉眼皆是餍足魅惑笑意的上官宸……
轰……
天雷勾地火,梓涵的小脸霎时通红如火烧般滟潋,她何时见过上官宸这般,这般的妩媚人心,这般的放浪形骸?这般的……
梓涵这一既羞且恼的神情,看的上官宸不由心神荡漾,情不自禁地继而倾身,如掠食的猛兽一般……梓涵错愕的瞪大双眼,猛然大力推开忘我的上官宸。
被迫离开柔软的豆腐,上官宸蹙眉睁开迷乱的桃花眼,随即颇为怨怼地看着双颊如血的梓涵,而这一眼,让他忘了对她的怨怼,差点把持不住自己将其压在身下,好好疼爱一番。
梓涵感受到对面而来的灼热视线,羞怯地垂下头,恨不得此刻找个地缝将自己藏起来,殊不知,梓涵这一番羞怯有加的模样,看在上官宸情潮的眼中,更显诱惑动人。
随即,上官宸一把抱住梓涵,将下巴搁置在梓涵的颈间,大力喘着粗气,谁知,梓涵身上的幽香传至鼻尖,身体中的躁动越发难以控制。
良久,呼吸趋见平稳,此时的上官宸这才察觉出梓涵的僵硬,心下暗叹,她还是不习惯他的靠近,虽僵硬但不抗拒,这一点让上官宸狂喜……
“涵儿,别拒绝我的亲近,我是上官宸,是你未来的夫君。”
随着这声若有似无的呢喃,梓涵僵硬的身躯略显放松,在这一刻,紧绷的情绪也跟着放松,直到此时,梓涵才想起此次进宫的目的,咳了两声平稳自己跳动的心绪,强自按捺体内的动容,轻轻脱离上官宸宽阔的怀抱,抬首与其直视。
凤眸中一对闪闪发亮的黑瞳仁,照耀了上官宸忧虑的心,但那瞳仁,已然恢复了以往的冷静及淡漠。
上官宸见此,幽怨地嗔了梓涵一眼,梓涵扑哧一声忍不住地乐了,她何曾见过如此孩子气的上官宸,这样的上官宸让她好奇亦是好笑。
上官宸所幽怨之事,梓涵心中了悟,小脸上的笑意不觉淡了下来,她的性情使然,两世为人,对情之一字,不甚了解,亦不懂怎样去爱一个人。
待二人的情绪平稳下来,梓涵重拾一开始的话题:“皇上,臣女有事相求。”
“可是林大人之事?”
梓涵点点头,她不意外上官宸会知道她所要相求之事,他是一个帝王,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一个手握天齐存活的帝王。
“我一早便知你会为此进宫,那你可有猜到,我会答应你所提之事吗?”上官宸一脸的严肃,让人分不清他意为如何。
梓涵毫不犹豫的点头,见此,上官宸紧抿唇瓣,扬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眉眼紧缩,继而道:“为何如此肯定?难道你就不怕我会拒绝你吗?”
“不怕。”梓涵想也没想地答道。
“哦?”
上官宸挑起剑眉,一副颇为好奇的模样。他的好奇不是佯装出来的,而是心中所想便是如此,他倒想知道梓涵会如何作答。
“因为我是辛梓涵。”
上官宸听得此话,愣了半响,随即重又揽过梓涵,低沉的笑声自喉咙间溢出,感染了梓涵,亦跟着扬起唇角。
“哈哈……我的涵儿也有如此可爱的时候啊!我今日真真是,高兴啊!我很高兴涵儿,因为你能如此放松地与我说笑。”
是啊!只因为她是辛梓涵,只因为她是他心心念念了七年的辛梓涵,仅凭这一点,便足矣。
梓涵不做声,伸出颤颤巍巍地小手,犹豫地环上上官宸,用行动来表明她内心的情绪……
***
当日,乾清宫众人,人人自危,谨言慎行,唯恐一个不察,被从未发过如此大火气的上官宸,怒尾扫到,明年的今日便是他们的忌日。
据史册记载,天齐二年十月末,自登基自来,情绪一向自控有加的天齐帝,有史以来发过最大的一次怒火,而起因便是进宫为林大人求情的辛大小姐,也就是未来的皇后娘娘。
那日,皇宫中堪比狂风暴雨席卷而至一般,皇上的暴怒声,方圆十丈之内皆听的清晰,宫中众人皆唯唯诺诺,更有胆小者,躲藏了起来……
随后,辛大小姐便被皇上罚跪在乾清宫殿前,而辛大小姐则直挺挺地跪在地上,没有一句求饶。
后来,皇上心中甚是担忧辛大小姐,沉着俊脸,曾当着众人的面冷声询问辛大小姐:“你可知错?”
而辛大小姐是如此回应的:“回皇上的话,臣女没错。”
皇上听此大怒,一甩衣袖便甩门去了御书房,直到申时,皇上率先妥协了下来,传出第一道圣旨便是,收回林大人后代子孙不能入朝为官之旨意。
第二道圣旨则是,禁辛大小姐的足。
当日,辛大小姐被抬回了昌邑侯府,因由为,重伤初愈,不堪受寒,随即晕厥了过去……
***
林大人之案至此便落下了帷幕,而梓涵的大名在京都城中传播了开来,说起昌邑侯府的辛大小姐,无人不赞其有大家风范,端庄识礼,心胸宽广,举手投足间皆有一国之母的风范。
翌日,梓涵前往清雨苑与夜氏一起用过早膳后,重又提起出府之事,这一次,夜氏不再犹豫,允了下来。
此次出府异常顺利,梓涵衣着淡雅平常,只携梦璐一人随侍在侧,刘汉驾车,一行三人如普通老百姓般,普通到绝不会与未来的国母两相比较。
待到至城西之时,因前面胡同有点窄,不得不下车步行前往,梦璐为梓涵小脸上遮上纱巾,随即便搀扶着梓涵下了马车。
梓涵抬首打量了一番四周,见路上人烟稀少,不由地心生好奇,旋而向刘汉问道:“为何如此冷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