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阿金
作者:
荆棘之歌 更新:2023-04-17 14:27 字数:2117
阿金语气讥诮,眼神中却带着悲凉和沧桑,目光再转向身后墨绿色的铁门时,便隐隐带出刻骨的仇恨来。
然而,再看将他死死拢在怀中的,那个男孩颤抖的身躯时,又不由软了下来。
此时此刻,他的情绪也慢慢平静下来,何青也能稍微适应了些。只要这灵参幻化的形体不再情绪动荡,她也基本不会再受什么影响。
这样强的药力,如果显露出来,恐怕全世界都要垂涎万分。
再看陆邵丹和于丹丹,两人看着眼前抱在一起的娃娃,目光中满浓浓的惋惜。
想想啊,人活100年都这样难了,这灵参经历了数千年,不知多少次朝代更迭,还能坚强的活下来,并生出灵智,幻化形体,简直是太不一般了。
可如今却被那样直接挖了出来,心里又岂能不恨呢?那支灵参于丹丹是见过的,许多根须都被暴力弄断了,可见采摘它的人半点也不珍惜。想来也并不是为了吊命或者什么,纯粹只是图财罢了。
人有欲望,他们也不敢说自己在野外见了宝贝就肯定不挖,但是既然想要靠它得点钱财,最起码动作要珍惜一点吧。
这年头,哪怕在地里挖棵菜呢,也要小心翼翼地将根刨出来。哪有这样子对待一颗人参,不管不顾就生拉硬拽的。
——想钱想疯了吧。
眼前的孩子实在太可怜,让她们两人的想法,也不由先入为主,微微跑偏了。
何青将目光移到身后那个墨绿的铁门上,突然开口问道:“挖你出来的,就是里边这对夫妻吧?”
阿金一愣,目光复杂地瞥了一眼铁门,又默默点了点头。
拢着他的张明明已经哭的没那么惨了,但听到这句话,却把胳膊越发收紧了一点。
于丹丹和陆邵丹虽然刚才心中就隐约有些猜测,可是阿金和张明明关系这么好,他们也不太敢去往这方面想。此刻见阿金点头,不由一愣。
“可,可你是灵参啊!传说中是可以漫山遍野跑来跑去的啊,怎么会这么轻易就……”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想起了那根奇怪的红线。
阿金当然会跑,他藏起来谁都找不到呢。只可惜,碰上了张明明。
张明明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
他刚生下来,父母就又回到了大城市的电子厂里,接着上班了。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他一丝一毫为人父母的关怀与陪伴。
他们没什么文凭,靠着电子厂里日复一日繁重的计件工作,再加上节衣缩食,每个月也能挣个一万多。
厂里有宿舍,按理说这一万多块钱,养一个山村里的孩子是绝对绰绰有余的。那样的话,尽管张明明的得到的父母爱有些缺失,但最起码,衣食温饱是不愁的。
但他的父母不这样想。
张明明出生的时候,恰巧他妈妈有机会升任一条流水线的小组长,偏偏挺着大肚子,只能与之失之交臂。
临到生产,又不得不请假回家。
私人企业,假期是非常苛刻的,她请了一个月的假,是根本连薪水都没有的。因此回老家生了孩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将他扔给了张广发的老母亲,他的老母亲住在大山下的山村里,全村只有两户孤寡老人,连只狗都没有。
老太太已经年近七十了,儿女常年不在身边,她自己一个人过活,早在十年前,就有些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但对于张广发来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人家嘛,上年纪了,糊涂些很正常,只要会吃饭,晓的睡觉穿衣服就行了。
于是,张明明这个被父母厌恶的孩子,就被扔给了老年痴呆的奶奶。
他生下来时体格不错,因此饥一顿饱一顿的,逮到什么吃什么。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居然也能顽强地生存下来。
待到稍大一点时,老人家的痴呆症就越发的厉害了。通常是吃一口忘一口,生火做饭都迷迷糊糊的,没有人教,张明明直到三岁还只会在地上爬。期间,他的父母在他两岁那年回来过一次,但发现这个儿子连叫人都不会,只会脏兮兮的在地上爬,于是心中断定他是傻子,越发失望了。
决心这个傻儿子就这么养着吧,等到他们攒够一大笔钱,再生一个有出息的,好好培养。
奶奶年纪越发的大,痴呆也越发的严重,经常会走出去一两天都回不来。张明明在家饿得很了,就慢慢的从院子后头爬到山上去。
他那时浑身污垢,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只有膝盖上,因为常年贴地磨出的两团模糊不清的痂格外结实,身材更是干瘦无比。
没有人教他,他什么都不懂,仗着身材瘦小,下意识的,就拣那些狭窄又低矮的灌木丛或者坑洞钻。他向一只穿山甲一样,一路在林中穿梭,很快就爬到了更深处的山坳坳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正跟五彩斑斓大野鸡一起玩的阿金。
彼时,阿金也才化形没多少年,长年累月在这大山里,听一些云雀飞鸟,野鸡走兽讲些外头的故事,日子也十分惬意。
他浑身上下白白嫩嫩,穿着绿叶子裹着的大衣服,浑身只露出胖乎乎的白嫩脚丫子,自己如同藕节一般的手臂。一双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格外不俗。
这荒僻的大山,连底下的山村里也只剩下一两户人家,不知多少年都没有人进来了。
阿金陡然见到这比他还野人的野人出现,最开始也是十分警惕的。
等到发现张明明是个连话都不太会说,只会傻傻的笑,和呆呆的坐,以及抓到东西就往嘴里填的傻孩子时,他也就开始逗起他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听说人都有名字的。”
“啊……咿呀!”
阿金难得见到一个活人,他小孩子心性,才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呢,只自顾自的介绍道:“我叫阿金,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听?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因为我的皮肤,就像地底深埋的黄金一样,金灿灿的,又特别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