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节
作者:相思洗红豆      更新:2023-04-12 15:52      字数:2816
  力量3,依旧是扶鸡之力!
  智慧6,分析能力不错,有一些独立思考能力。
  敏捷7,恭喜你,你可以解锁很多高难度的姿势。
  意志1,不要打我!
  耐力2,老爷,奴家真的是受不了了!
  ……
  潜力值,无
  备注,可以在做花瓶之余,红袖添香,素手弄茶!
  孙默刚想补充几句,展现下自己的眼力,结果郑清方就开口了。
  “孙默,我看你刚搬进这里,还没有侍女,她们两个,就送给你了。”
  郑清方根本没有考校孙默的意思,是他想多了。
  “啊?”
  孙默傻眼。
  顾秀珣其实猜到了一些,但还是不确定,毕竟这两个女孩,太漂亮了,要是在青楼楚馆那种地方,即便不是花魁头牌,也能坐上小头牌的位子,每天恩客如云。
  这种级别的女孩,就算是在家里,那也是家主才有资格享用的,或者是当做重要的礼物,来换取大利益。
  顾秀珣小时候,家里很穷,如果不是母亲实在不舍得,从牙人把她抢了回来,那她现在应该也是在某个富豪地主家的宅子里,过着残羹冷炙,谨小慎微的日子。
  “快拒绝吧!”
  夏荷祈祷着,不过她知道这不可能,以自己的姿色,哪个男人不想要?如果不尽快离开,今晚绝对就会失身了。
  冬荷则是好奇的打量着孙默,想听听他的答案,她觉得,这种男人,应该不是俗人。
  “你是老师,平日里很忙,时间也很宝贵,总不能被洗衣做饭这些琐事耽误了时间,交给她们去做吧!”
  郑清方喝茶。
  当然,潜台词他没说,你想睡她们,排遣压力和寂寞,也是可以的,不过以孙默这种相貌,怕是也不缺女人。
  青楼楚馆的小娘们,最喜欢孙默这种年少多精……呃,是多情还帅气的男人了。
  “对了,孙默,青楼楚馆那种地方,去玩玩可以,但是不要沉迷,而且也不要为那些妓女一掷千金,不管她们说什么,最后都是为了榨干你的钱包。”
  郑清方面色严肃的告诫。
  “郑叔,我活了二十年,还没去过那种地方呢!”
  孙默赶紧澄清,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这里还有三个女人。
  冬荷的眉头一皱,立刻瞟向了孙默的下身,他不会有问题吧?
  夏荷的嘴角,溢出了一抹嘲弄的笑容,这个年纪的男人,没去过青楼,要么是怂包,要么是穷鬼,要么就是石更不起来的废物。
  顾秀珣一愣,跟着就有些忍俊不禁了,孙默,你解释的样子,很有趣呀,不过跟着,她便有些佩服了。
  孙默这自制力,好可怕!
  要知道,在中土九州,和历史上一样,女孩结发及笄,也就是十五岁,就可以嫁人了。
  男人同样,如果是富家子弟,在这个年纪,青楼都要去吐了,不说识鲍无数,但是上双,肯定是有的!
  第307章 孙默,你竟然是名画师?
  这年月,达官贵人和文人骚客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找几个名妓头牌作陪,然后吟诗作对,附庸风雅。
  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逼格。
  孙默虽然不是九州土著,但是他理解这种风气,这就像去星巴克喝咖啡,要是不拍个照发朋友圈,我岂不是白花这么多钱了?
  “郑叔,心意我领了,人,你带回去吧!”
  孙默拒绝,很干脆。
  “孙默,我没有恶意的!”
  郑清方听出孙默有点小不开心,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明所以,难不成是因为孙默喜欢男人?
  郑清方压根就想不到是孙默不喜欢这种把人当礼物的行为,因为这太正常不过了。
  “我明白的。”
  孙默赶紧挤出了一个笑脸,是自己矫情了。
  要知道在宋朝,那位鼎鼎大名写出了千古名篇《赤壁赋》的苏轼老爷,可是有把怀孕小妾送人的经历。
  在那个年代,这就不叫事!
  郑老爷子送自己精心调教了十年的奴婢,那是看得起自己。
  “好吧,不过以后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告诉我!”
  郑清方说完,挥了挥手:“你们去外边等吧!”
  夏荷如蒙大赦,总算躲过去这一关了,她施礼后,立刻往出走,深怕慢一步,孙默会改变注意似的。
  冬荷却是眉头一皱,咬了咬牙后,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爷,请恕奴婢斗胆,冬荷想要留下来,照顾孙老师起居。”
  刚走出客厅的夏荷脚步一僵,看向了冬荷,这女人疯了吧?有郑家的侍妾不做,跑来这里做仆人?
  说实话,只要是嫡系子弟,不管谁睡了自己,自己都能混个侍妾位置,或许过的不算好,但是绝对不用像个贱仆一样,被人使唤。
  “放肆!”
  郑清方呵斥,他只是看着冬荷,但是数十年朝堂斗争的经历,早让他练就了一下火眼金睛,只是一眼,他就猜到了冬荷的想法。
  这个女人想用孙默做跳板,恢复自由身!
  孙默很温柔,也很善良,他因为白鸟道人,前前后后得到了至少二百万两,可是他现在过的生活,依旧简朴。
  稍微有些钱的家庭,谁不给儿子配个侍女呀,可是孙默自己赚了钱,都没买!
  可以想象,冬荷到了孙默这里,做做日常打扫就行,也没什么苦力活儿给她干,要是孙默带着学生去黑暗大陆历练,两、三个月不会回来,那冬荷算是大放假了。
  如果冬荷够阴险,还可以利用孙默的名声,逼迫他放弃卖身契,毕竟身为名师,和仆人闹出了矛盾,丢人的是名师。
  冬荷吓了一跳,赶紧磕头如捣蒜。
  砰!砰!砰!
  冬荷的脑袋一边砸着地板,一边求饶。
  “老爷,我错了,我不敢了!”
  冬荷怕了,对于郑清方这种人来说,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没用,触怒了他,就要受到惩罚。
  “别磕了。”
  孙默的眉头皱的很深,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仆役卑微的样子。
  是的,这些签了卖身契的仆役,比平民还不如,就是一个物件,说句难听的,家主打死了她们,随便找个偷盗的借口,去衙门报备一下,屁事都没有。
  孙默这一句话,让冬荷更慌了,也更用力了。
  “别磕了,没听到吗?”
  郑清方很不爽,你这个样子,不仅显示我御下无方,也让孙默觉得我为人刻薄。
  本来是一件好事,没想到弄成这样。
  孙默在郑清方心中,地位很重,所以郑老爷才会这么在乎自己的形象,千万不要让孙默厌恶了自己。
  冬荷趴在地上,像一只受到惊吓的鹌鹑。
  “孙师,你就留下她吧!”
  一直旁观的顾秀珣,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这个女孩回去,将来很可能还会送给别的男人,与其那样,不如留在孙默身边吧。
  至少孙默是个好人,不会虐待她。
  “不,不敢,我何德何能,怎么配留在孙老师身边?”
  冬荷声音慌张。
  “好了,别废话了,起来,我带去你包扎一下!”
  孙默吩咐。
  冬荷没有郑清方的命令,根本不敢起身。
  “孙师的话,就是我的话,你要听!”
  郑清方呵斥。
  “奴婢记下了!”
  冬荷起身,孙默就看到她脑袋磕破了,流着满脸的血。
  “郑叔,你说得对,我这里的确需要一个人打扫卫生,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孙默心软了。
  这个女孩,毕竟是贡献过好感度的,自己能拉,就拉一把吧!
  孙默的家里,常备药物和绷带,他带着冬荷去了书房,帮她包扎。
  看着孙默近在咫尺的脸颊,冬荷突然觉得,刚才的冒险,是值得的。
  要是换成其他男人,谁在乎你呀?
  “疼吗?”
  孙默这话一出口,冬荷的泪水再也止不住,溢出眼眶,划破脸颊,啪塔啪塔的掉在了地上。
  已经多少年了,没有人这么关心过自己了。
  叮!
  来自冬荷的好感度+100,友善(15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