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作者:
吴漾 更新:2023-04-10 17:43 字数:4590
他略费力地抬起眼睑,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吓到你了?”
牙关被我咬得有些酸又有些颤,试了好几次,才勉强说出完整的话来:“你方才说上辈子……是不是喝醉了,在说胡话?”
姜初照并未回答我,只是忽然凑过来,手掌撑在我身后那方车壁上。
他低头看我的模样,像是即将要死去的狼:眼底是鲜红的,唇角是颤动的,但整个躯壳却出奇地镇定,目光里也充满了平和冷静——但就是能叫人感觉到隐藏在他体内的蛮力,就是能叫人胆战心慌,尽管知道他不太好,但我未必能胜。
就这样在对视中,绝望地等待他最后的反扑。
“现在还是太后吗?”他眼睫极慢地动了一下,眼睛却离我更近了一些,手掌渐渐挪至我耳侧,“你抖什么?”
“已经不是了,”紧贴车壁的后背上已经渗出了很多虚汗,我慌张地摇头,压低声音解释给他听,“昨日回乔家,我写好了三封认罪书,承认自己无能无德,担不起太后重任。这三封认罪书,一封已送往先帝陵寝,一封让父亲大人转交给陛下,还有一封已让大哥在今夜送往礼部。今夜或许明日,就可昭告天下,太后已废。”
墨玉一样的瞳仁往下动了动,目光也随之落在我鼻尖。
我仓惶不堪,但还是紧紧攥住裙边,继续道:“而且已经把先帝给的后印和诏书放在了凤颐宫主殿,在宫里得到的东西都放在了箱子里。大祁的礼法我已认真读过,这样的做法是合乎规矩的。所以,自今夜起,我已经不是太后了,不能再继续呆在宫里。所以……你不能强行带我回去。”
话音方落,原本抵在车上的手倏忽之间捂上我脑后,我二人本就离得不远,这个动作直接将我按进了他雪白的脸上。
“姜初照,你——”
话并没有说出来,嫣红柔软的唇就牢牢地压在我唇侧,我错愕之时下意识张口惊呼,他便顺势撬开了我的牙关,紧接着,一片湿凉就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撞向另一片。
我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外面下的明明是淅沥沥的小雨,我却听到了惊天骇浪和轰天巨响。
等待无边的震撼从脑海中褪去,下一秒,酸涩和委屈就跋山涉水入我怀来。
耳后的手指悉数探入我发中,唇上的力道一次次加重,他低垂着的眸子近在咫尺,连其上舒长分明还染上水光的睫毛,都叫我看得清晰。
不知过了多久,他中途短暂地离开半寸以喘息,却又在下一秒,用更凛冽的姿态,侵入我的唇齿。
我约莫推了他一下,但不晓得手指触上他胸膛时,为何会不受控制地蜷起来,揪上了他衣袍上一块布料。
有眼泪从贴近的脸颊上落下来,不知是来谁的眼睛。
我也是在上辈子经历过无数情.事的人,某些场面甚至连画本和书册都不可描摹难以形状,但此刻却在衣衫完整之中,体会到了在上辈子最荒唐时都没有产生的愧怍,也体会到了比不可形容还要不可形容的酸涩。
他还是未停下来。唇齿像是要碾过无数碎石和枯枝,激烈不休,攻城略地。
片刻后,他离开半寸,轻咬了几下我的耳尖,嘶哑道——
“终于不是太后了。”
“我早就想亲你了。”
这两句话惹得情绪四下纷扬,最后汇聚往一处涌上我心口,惹得心脏砰砰直跳,这声音落在寂静的空间中,叫我生出好几次,即将离世的恐慌。
有水泽从两处落下来,一道没于我前襟,一道滑落我后颈。
“你本该,是我的皇后的,”他回到我眼前,抵着我的额头,哽了声音,委屈万分地跟我说,“我跑得够快了,马都跑死了好几匹,你却告诉我,你嫁给了我父皇。”
我不晓得如何解释,他便又低下头来,以微烫的唇,描摹我唇的形状。
漫长的纠缠和厮磨过去,口中被辛辣的酒气充斥。我不适地舔了舔微微刺痛的唇,舌尖便沾染上苦涩难闻的药味。
很尴尬也很愁苦:蒙汗药原来是这种难以忽视的味道,放在酒里一尝就尝出来了。
他俯身,拎起一盏灯放进我手里,然后靠回软枕上,眸子已不似最初那般红,但唇却像是沾了血,在雪白肤色的映衬下,显得妖异魅惑,让人不敢多看。
“你为何还没有睡着?”我抠着琉璃灯的灯身,心中的困惑不敢大声讲出来,便小声嗫嚅着,“半包其实也挺多了呀……”
他极其缓慢地抬手,用拇指触了触我的唇角,却又在刹那间,无力地垂下去。这动作惹他低声轻笑:“你也知道挺多了啊。”
“那你怎么还好好的,还能来宫门口等着抓我。”我收着下颌,小心翼翼地往他那边瞧。
他还在笑,只是眉心向上蹙着,瞳仁前浮出厚厚一层水雾,像雨后青山一样好看:“我并不好,是硬撑着过来,但也快要撑不住了。”
“苏得意呢?”
“他就在马车后。”
“那他能送你回成安殿。”
“嗯。”
酸涩涌入我喉咙,离别的话想说也说不出来,原本很想说句对不起的,最后却听到他先开口了。
“不用说对不起了,”他后仰着望向车顶繁复华丽的纹绣,整个人像是抽筋剥骨了一般无所支撑,“这次离开,能照顾好自己吗?能好好地,活下去吗?”
我眼睫扑簌了几下,早已盈满眼眶的水就这样掉下来。
他亦是如此,彤彤光影中,两道水痕没入双鬓。
“能。”
“那就走吧。留在宫里虽然很好,但我却总做梦,梦到你要走。”
公子停顿片刻,终于合上眸子,露出浅笑:“我很满意。这次我没来迟,能亲自送你。”
*
走到狮子巷,已经到了子时。
二哥鲤鱼打挺般起身,跳下车来接过我手中的伞,慌张道:“我还以为你被姜初照拦下,不能出来了,”他忽然顿住,似乎看到了什么,凑近我的脸仔细观赏,“你今夜吃什么了?嘴唇怎么红成这样?”
我尴尬又失落地别过脸去,看着雨幕之下的两辆马车,忧愁了会儿:“买两辆马车多费钱啊,而且右边这辆还如此宽敞如此豪华。何况我还不会架车,现学的话还挺麻烦的。”
“不麻烦呀!”
右边那辆马车内突然传来再熟悉不过的甜软嗓音,还带着得逞后的骄傲和狡黠。
我这厢还处在惊诧之中,下一秒,就见又白又嫩的手指撩开车帘,柳目梨涡和清新笑脸在我眼前出现——
她兴高采烈摩拳擦掌,“行走大祁怎么能缺贴身丫头和武林高手呢,”说着就把马车内一身夜行衣还抱着长剑的俊俏公子推出来,“果儿替姜公子雇了季向星,他可厉害了,水上跑步和上墙爬屋他都行!”
俊俏公子眨了眨眼,悄悄戳了戳果儿的手背,纠正道:“是凌波微步和飞檐走壁。”
我:“……我身上带的银子可能雇不了季大侠。”
果儿跳下马车把整个车帘掀开,金灿灿、银闪闪以及五颜六色的珠光穿越雾茫茫的夜,悉数落在我眼睛里。
“果儿有哇,可以花果儿的。”
我和二哥的下巴都快掉了,虽然隔着还有好几步,但我已然嗅到了富婆身上散发的浓烈芬芳。
却见这姑娘眉眼弯弯,笑出两排小白牙来,回到车上拍了拍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这一箱是多宝姐姐给的,说是太后这些年的分红。”
二哥却还是盯着那更大的一堆,用胳膊肘拐了我一下:“……父亲大人这一辈子也没赚过这么多吧。”
我苍茫道:“……或许加上上辈子也没有这么多。”
作者有话要说: ——
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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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官话
二哥不太明白我为何会选择先到东海。
毕竟过去的这些年里,我没有一次跟他嚷嚷过要来这儿。
他靠在马车上,饮着桃花酒酿,任马儿悠悠逛逛:“以为你会去西疆的,当初大外甥领兵去打仗,你整日里跟爹爹斗智斗勇想跑到西疆去的样子,二哥至今记忆犹新。”
“我猜他也会觉得我要去西疆,如此一来,他万一反悔了,可能会一路奔向西,抓我回去,”说到此处,我瞪了二哥一眼,“能不能别再叫大外甥了,我都不是太后了。”
二哥眉梢飞扬,费力憋笑道:“是啊,不是太后了,等他也不是皇帝了,你俩就可以成亲了。”
自二里外吹来的海风,把我整张脸都吹皱。我看了二哥半晌,本打算凶他两句,最后想了会儿,便凄迷道:“姜初照说,我本该是他的皇后的。他还说,上辈子我也把箱子整理好,放在了那里。”
二哥瞬间精神,眸子亮得很惊人,唇角也扯到天灵盖上:“他也诈尸了哇?”
我撑住下巴,看马蹄踩过沙滩后留下均匀整齐的小坑,犯愁道:“但是,上辈子明明好好的他怎么会死呢。”
二哥却不顾这些,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这我就要劝你劝了,他为何会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辈子他跟你一样,又回来了。你先前一直担忧着自己是个异类,还总是想东想西,觉得这辈子是个梦,但你瞧,阿照同你是一样的。即便是做梦,也有他同你一起,所以,你并不孤单。”
即便是做梦,也有他同你一起,所以,你并不孤单。
二哥好像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总是能用三言两语,把封闭在幽暗泥沼里的我拎出来,让我重见天日,让我重归欢愉。
不远处另一辆马车早已停下,年轻的姑娘和俊俏的公子已经到达海岸,各自脱掉鞋袜后,就见小公子蹲下来为姑娘系起裙角,然后揪着她的衣袖,带她往青蓝的海面奔跑。
场面太过美丽,让我不由艳羡,于是伸出腿去:“你要不要也帮我把裙边系起来?”
二哥嗤笑一声,望向大海:“我才不要抢姜初照的活呢。”
我:“……”
*
在海边蔚海城呆了一整个夏日,逛遍了景色各异的海滩,吃遍了大大小小的馆子,迎着晨昏潮汐踩白浪,再去码头买几斤鱼虾回住的地方。
夜晚在客栈顶楼露天的台子上,浸在舒凉的晚风中,喝新鲜麦芽酿的酒,吃果儿送到我嘴边已经剥好了的甜丝丝的虾肉,看烛火中嫉妒得眼睛发绿的小星公子,再和二哥相视而笑,趁他二人不注意,我俩从顶楼撤离,给两个人谈情说爱腾出地方。
也结识了许多有特色的人,比如这家客栈的李掌柜,比如对面卖海鲜干货的马老板,比如码头附近专门缝西洋纱帽的刘夫人,又比如她斜对面那个喜欢用贝壳和珍珠做漂亮首饰的张小哥。
张小哥是这些人里最有意思的,而且是个话痨,每次我拎着鱼虾从他门前路过,他都要喊住我把昨天到今天码头发生的新鲜事讲给我听,且不是白让我听的,听完后他总是送些款式简单的小手镯给我,这时候,刘夫人爽朗的笑声总是能从帽子铺里传过来。
二哥说海边的秋季很凉很冷,怕我身体刚有好转又被海风刺激到再染上寒症,便决定八月十六日我生辰那天就启程去中原。
八月十五天降小雨,清早吃过饭后回客栈二楼睡了个回笼觉,再下楼时已是中午,李掌柜说二哥他们仨出去采购特产了。我无事可做,便撑伞去码头闲逛,准备在离开前最后一次看看这时而平阔安宁,时而骇浪惊涛的东海。
路过刘夫人的店时,再一次看了看里面的帽子,先前我不太喜欢这样的款式,觉得太大太夸张,戴在头上跟斗笠一样。但后来却越看越喜欢,尤其是海天放晴之时,顶着这样一个帽子,就不会被毒辣的日光晒到。而且,它还比荷叶挺阔,比斗笠漂亮。
这次买了一个最新的秋季戴的款式,帽檐比夏季的窄小许多,帽子上有两朵灰毛绒球,很像姜初照曾随信附送来的那个两朵。只是帽子下面缝了金丝黑线的薄纱,这叫我不是很喜欢,它挡住了我大半张脸,还挡住了我的视线。
但刘夫人说这是这薄纱才是帽子的亮点,所以不愿意给我拆掉。我有点气,抬手摸了摸帽子上的小绒球,鼓起腮肉跟刘夫人说:“这绒球才是亮点啊。”
因为薄纱遮挡眼睛,叫我不太适应,所以出门没走两步呢就被两个家仆打扮的人给撞到了,他们匆忙撂下两句抱歉,就去继续往前跑,像是在追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