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喊我回家结婚 第45节
作者:慕妩      更新:2023-04-09 02:48      字数:3926
  老友不仅仅因为这一件事提醒他,也是让他在接下来的教学中,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她已经结婚了。”
  朋友:“就这样你都没忘记呢,不还眼巴巴地看着。”
  “哎,也是我,谈了那样一个女朋友后,就觉得世界上好女孩实在太少了,这姑娘你是没处过,城里小康家庭出生的小女孩,性格活泼开朗,人也长得漂亮,确实招人疼。”
  “说得再好,那也不是你的,你没瞧见她老公?那气质就不像普通家庭,你说一个好好的小姑娘,为什么那么早,还在上大学就结婚,不就是想赶紧钓住金龟婿?”
  “不准你这么说她。”
  孙有成喝了点酒,话也变多了。
  ......
  周六的校门口,是牛鬼蛇神都跑了出来,除了像汪晓雯这种已经成家的,或者本地学生会回家以外,大多数研究生还是在校的。
  周六学业没那么繁重,她们会出来逛逛。
  方帆和陶华其实早就发现了汪晓雯,坐在对面的面馆时不时注意那边的动静。正好她们吃完的时候,方帆和陶华也准备回去了,却奇怪有两个男人为什么站在后面盯着他们的背影望。
  走近了才知道,原来其中一个就是汪晓雯大学时的绯闻老师。
  上次的仇她还记着,想到什么,准备上去搭讪孙有成,却及时被陶华给拉住:“方帆,不要意气用事,你想想你上这个大学多么不容易,如果到时候面临退学的困境,后悔就来不及了。”
  方帆惊愕地回过头。
  现在,这个学校里也就陶华师姐还真心对她了,都说她茶,说她会挑拨是非,方帆也认。
  原来觉得陶师姐仍旧一如既往那么真诚跟她相处,是因为自己在她身上还算费功夫,现在才发现,陶师姐不是傻,只是什么都不说。
  那一刻的冲动过去,方帆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你都知道是我在挑拨离间了?”
  “嗯。”陶师姐笑了笑,“其实也是我心态没有摆正,我本身就不太喜欢汪晓雯,人好像都是这么阴暗,见不得好的东西,在我们为了学习,为了生存,整天灰头土脸的时候,运气,漂亮,让人羡慕的婚姻她都得到了。所以既然那么多人站在她那一边,也不缺我一个。”
  就在昨天,她才往家里寄了自己勤工俭学赚来的五千块钱,父亲身体又有些不舒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
  小地方用不了多少钱,但是也只能治个皮毛,给挂挂水而已。
  然而刚寄没多久,就在她为自己感觉到骄傲自傲,可以为家里减轻负担的时候,正准备进实验室。
  听到张妍和汪晓雯的对话。
  “晓雯,你买婚戒啦?”
  “嗯,年后要办婚礼,婚纱都试了,不过最终的还没敲定下来。”
  “给我看看,啊,是我喜欢的牌子,大小也正好,不大不小,其实我不太喜欢什么鸽子蛋钻戒,太老土了。”
  张妍笑着回,之后又感叹,“恭喜你啦,可以穿上婚纱了,女孩子真是梦寐以求这天呢,我以后希望我老公能跟我一起举行草坪婚礼,许多许多的鲜花,只要几个至亲朋友过来就行。”
  汪晓雯似乎也在期待。
  “对了,你买的多少钱?”
  张妍多问了一句。
  汪晓雯报了一个数字,她又惊叹,“嫁个有钱的老公真好,这么贵的戒指眼睛眨都不眨一眼,所以说你还读什么研啊,去当富太太不就得了。”
  汪晓雯笑着回:“你这个想法要不得......”
  第四十八章 电话
  陶华从没有想过可以抵上自己两三年的生活费竟然就买了一个戒指。
  那种巨大的落差感让她产生了一种名叫嫉妒的情绪, 进实验室时,谁都没理,还莫名瞪了她们两个一眼, 觉得聒噪。
  所以说,她与方帆为伍可不就是抱着同样的心态,只是方帆摆在了明面上,而她知道自己的今天来之不易, 不敢轻举妄动而已。
  “咱们既然都是有心过来学习的, 还是别生事端的好。”
  方帆深思熟虑后, 点点头。
  “奖学金的事情就当一个教训, 影响也不大。”
  两个人慢悠悠往校门口走去, 快走到孙有成身边的时候,方帆突然冒出了一句:“汪晓雯前段时间是不是身体不好, 我看她老是不去办公室......”
  一旁的孙有成听到“汪晓雯”三个字立马就回过了头, 捏紧了拳头, 朋友见他这样,叹了口气:“你真是越活越回头了, 有必要这样嘛,人家都已经结婚了,难道你去抢亲, 还是去当小三?”
  就是当男小三,也得看人家姑娘愿不愿意。
  或许是分手这件事情给孙有成造成了一定的打击,很久都没有缓过来,周一开始进入工作状态, 竟然忘记了早上三四节有两堂课。不巧的是,院长还从走廊经过,发现了不对劲, 问明了情况,立马打电话就找到了孙有成本人,语重心长道:“小孙啊,你是农村出来的,我一直都瞧你挺老实本分,工作也兢兢业业,最近怎么跟丢了魂似的。”
  或许是风言风语他也听说了一些,咳嗽道:“如果是谈恋爱的问题,我可以帮你介绍介绍,那些不靠谱的人就不要去想了。”
  “不用,不用。”
  孙有成吓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赶紧拿着教材进教室,开始上课。
  因为这个小插曲,他更加郁闷了,晚上又去了t大,拉着老友喝酒。快到期末,其实事情比较多,被这么来回折腾,朋友也觉得不耐烦,索性抢过他的手机:“这样,我请你这位女同学过来坐坐,开导开导你,省得你天天浑浑噩噩。”
  “不需要。”
  孙有成抢过了手机,变的激动起来。
  他们以为汪晓雯这个时候一定是在学校,毕竟今天是周一。
  其实,一忙完了实验室里的事,她就回了家。
  快放假了,婚礼就定在年后,有些比如请客的事情需要双方父母去完成。汪母不是本地人,家里的亲戚几乎都在隔壁市。
  每年逢年过节的时候,偶尔都会回去几趟,结婚这么重要的大事,怎么可能通过电话草草了结?
  她想带汪晓雯回去住半个月,顺便通知那些重要的亲戚来参加婚礼。
  这就意味着汪晓雯和秦昇要分开整整十五天的时间。
  自打结婚以来,他们还没这么久不在一起过,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一周还会回来一次,甚至有时工作日也偷偷跑出学校。
  盘腿坐在家里沙发旁的地毯上,咬着香蕉,汪母在电话那头跟她详细嘱托,“你把年前的时间给我腾出来,不许乱跑。”
  “我能跑哪儿去呀。”舒服地往后躺了躺,“老师说不定还不给我们假呢,留在学校做实验。”
  “这老师怎么这么不近人情,结婚这么重要的大事,一生中也就这么一回,耽误不了他几次。”
  “好了好了,我知道啦,回头跟他请请假。”
  说完就挂了电话,还有正经事要做。去试的那家婚纱店通知她,伴娘服到了,汪晓雯打算让夏薇做她的伴娘,给她发消息,问什么时候一起去试一试。
  同样在读研究生的夏薇也很苦逼,这周是不可能了,约在了下周周一。同时知道她要回老家十五天,多了句嘴:“那秦昇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汪晓雯不明白。
  难道秦昇还离了她就活不了了?不瞒说今天的晚饭都是他做的,虽然都很简单。可能是留学的时候做得多了,给汪晓雯弄了一个蒜香奶油柠檬虾,又做了份意式千层肉酱面。
  手艺比她都好。
  如果真要说谁离不开谁,估计是她自己离不开秦昇吧,被照顾得连有些家务活都不会做了。当年没结婚的时候,即使汪父再宠自己闺女,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还是让她干的。
  “谁跟你说这个了。”
  夏薇隔着手机,即便是知道对方看不见,仍旧翻了个白眼,心想着此刻某人一定吃饱喝足在那边刷微信呢,说不定就连上楼都是秦大帅哥抱她上去的,照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年,汪晓雯就得成肥猪了。
  “我是说你走了,谁来给秦昇解决生.理问题?”
  汪晓雯气红了脸:“夏薇,你胡说什么呢?”
  “不会吧。”扑哧笑了出来,“你们才结婚不到两年,一个星期一次的频率都达不到了?”
  “我呸,满脑子的黄色废料。”
  “我为你好,你说我搞黄色。”她摇了摇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也罢,你不听我劝,回头有的苦你吃。”
  汪晓雯因为这样的回复,陷入了沉思。真是这样嘛,作为已婚的妻子都会担心自己离家太久,从而出现婚姻危机?
  上了网,登上自己的id,发了条帖子。
  下面立马就有人回:楼主年纪还小吧,那不用担心,连七年之痒都还没过呢,有新鲜感怕什么?
  又有网友:谁说不用怕,这也要看对方优不优秀,我一个表姐,人长得蛮漂亮的,学历也高,在某985当大学老师,就是是个木头美人。找了一个金融专业的老公,对方那是帅气又多金,简直就是男才女貌。结果你知道怎么着了,结婚还没有一年,暑期她放假回了老家一个月,再回来就有小妖精上门了,你不知道那小妖精有多骚,把他老公迷的是团团转。对了,楼主老公是做什么的,要是工科出身还好,毕竟这一行女人少。
  汪晓雯:不瞒你说,也是搞金融的。
  ......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秦昇总说她让他很头疼,那这么说四舍五入也算是小妖精了吧,谁家贤妻良母让人头疼的?只有外面的小妖精才会让人头疼。
  自言自语,叽里咕噜,从书房出来的秦昇看到这一幕,直接指了指手表,倚在墙上,开口提醒:“汪晓雯,该睡觉了。”
  她回过神,将何女士说的事情,一字不漏地又复述了一遍。
  秦昇没说什么,走过去俯身关了电视机。
  见状,汪晓雯非常生气:“你怎么什么表示都没有!”“你想要我有什么表示?”
  汪晓雯理所当然:“说你很爱很爱我,离不开我这种话。”
  秦昇:“......”
  扶着她的腰,轻而易举就提起了人,跨坐在自己腿上。汪晓雯怕冷,这个天家里就开了地暖,因此她只穿了件长t,堪堪遮住屁股,露出纤细修长的双腿。
  秦昇像老父亲般嘱咐道:“老家天气冷,回家多穿一点,别只顾着跟小孩玩,回头再掉进水沟里。”
  汪晓雯:“......”
  她真有这么笨吗?
  只不过,在此刻,在现在,这不是重点,又问道:“我要想你了怎么办?”
  汪晓雯从来没说过这么起一身鸡皮疙瘩酸溜溜的话,但一想到即将分离的半个月,什么都不想管了,她要做小妖精,书里说,过来人说,只有妖精才能迷惑人心,才能让人日夜思念。
  搂着她的腰,秦昇眼镜下一双斯文的眼眸染上一丝无奈,叹息着开口:“我一有时间,就开车过去看你。”
  “真的?”
  “嗯。”
  “说话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