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作者:momocha      更新:2023-04-04 09:13      字数:5484
  闲下来了,叶夭就有时间琢磨一些新品了。炒粉虽好,做多了也无聊。而笋丁小笼太讲究食材的时令,等到了五月份,随城周边的春笋口感就开始变韧,就可以从菜单上撤下来了。
  唔,这个时令菜单倒是可以时时的出新,至于现在......
  她把目光转向厨房里放着的葱油酱和刚揉好的小笼包面皮上,顿时想到,可以做葱油拌面嘛。葱油是现成的,做炒粉的时候本来就需要,面条也只需要每天揉面的时候多揉一些就好,十分的方便。天气渐渐开始热了起来,不如做成凉拌葱油面,更爽口。
  说干就干。
  葱油拌面的关键是面条、酱汁和葱油。叶夭虽然不常做手工面条,但不代表她不会,实际上她做的面条以前在私房菜馆的客人中获誉颇多。她用鸭蛋来揉面,全程不加一滴水,揉面时候的手法更是行云流水,杜望在旁边看着都有点愣神。
  “你注意看,以后揉面的活儿也交给你了。”
  “嗯嗯。”杜望赶紧点头。
  叶夭是南方人(妖),虽然也追求面条的柔韧,却不会像北方面食那么的筋道,会更加的爽滑一些,粗细适中匀称。如果说北方吃面条更主要的是吃面条本身的麦子的浓香和口感,那南方吃面条会更注重调味。看着简单的葱油拌面,对于酱汁的搭配反而更讲究,叶夭的诀窍是加一点白糖以及白芝麻酱,再配上自己熬制的葱油,香味浓郁到杜望在旁边偷偷的吞口水。
  做好后,叶夭盛了一碗递给他:“尝尝。”
  如果是凉拌的葱油面,大多数的做法会选择把面条煮熟后过凉水再拌酱汁,操作简单快捷,但很容易损失面条本身的口感。还有一种做法则是拌好酱汁之后天然放凉,保持面条本身的风味,但却很耗时间,对于需要大量出品的夜宵摊来说肯定不行。
  她想了想,拿一个小盆子,在底部贴了一张清凉符,面条做好之后端到盆子里放个几秒钟,就可以瞬间降温,吃到嘴巴里甚至还有几分凉意,浓郁和清爽两种截然相反的风味在这儿显得如何和谐。
  “好好吃。”杜望吃得眼泪汪汪。
  比狗粮好吃多了,也比他在培训班食堂里吃的要好吃多了。
  同样吃得眼泪汪汪的还有赶过来的黎诗。
  “不好意思。”她拿了张纸巾擤了一下鼻子,眼睛有点发红,觉得自己有点失态。
  “没事没事,”田元浩慌忙摆手,小心翼翼的问:“你没事吧?”
  是,他承认这家的葱油拌面真的真的很好吃,但也不至于要吃到流泪吧?
  “我只是有点想家而已,”黎诗语气带点惆怅:“我以前吃早餐就爱点一份葱油拌面一份小馄饨或者豆浆。”
  她是魔都人,父母其实都希望她大学在魔都上,安安稳稳的毕业然后嫁给一个本地人,幸福平静过一生。偏偏她高考的时候志愿填了随城的北山大学,因为她喜欢的专业,北山大学排名全国top1。从此之后每年只能回两次,遇上做项目时间紧张,可能一年都只能回一次。
  “真好吃啊,感觉比我在魔都吃过的都要更好吃。”黎诗又夹了一筷子。
  她没告诉田元浩的是,她还想起了她前些年过世的外婆。外婆做的葱油拌面曾经是黎诗的最爱,小时候每次去外婆家,都会听到那句“囡囡来了,外婆给你做葱油拌面吃啊。”,可惜现在听不到了。她已经忘记了外婆做的葱油拌面是什么味道,但吃到这一份的时候,却仿佛有魔力一般,把内心深处珍藏着的记忆给挖了出来。
  别人吃的,可能只是美味,黎诗吃下去的,却是思念与乡愁。
  真想外婆啊......
  “谢谢你,田元浩。”她郑重的向田元浩道谢,“我很喜欢,下次我请你吃饭。”
  一般田元浩请黎诗吃饭,她当场都会和他aa转账,这次却主动要请自己吃饭。田元浩再直男,也大概能明白这其中的不同,高兴疯了,迅速的点头。
  “嗯,我们到时候再来吃这家。”
  他要是成功追上了女神,就给老板包个大红包!
  这一桌吃得温情脉脉,另外一桌上的人却吃得不怎么开心。
  柯志成是一个随城本地美食公众号的新晋编辑。叶夭的夜宵摊在网上小火了之后,赶来的除了想一饱口腹之欲的普通食客之外,还有像他这样的美食编辑。只是当主编把这个任务分配给柯志成之后,他并不是太开心。要知道,从入职以来,他探店的对象都是正儿八经甚至是高大上的餐厅,夜宵摊?未免太上不了台面了吧!
  怀着这样的心情,柯志成第一天从城市的另一头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地铁来到青阳巷,结果,叶夭没出摊。
  他快要气炸了,回去想要劝说主编放弃这个选题,没想到主编却让他第二天继续来蹲守。领工资的拗不过发工资的,柯志成只能乖乖的来。
  这次,叶夭营业了。
  带着满腹牢骚,柯志成挑剔着眼前看到的一切——
  招牌就叫夜宵摊,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字都没有,真是太简陋了;
  这样的小摊子,肯定不干净,就算是表面干净,背地里还不知道用什么地沟里捞上来的油呢;
  卖那么贵?真敢喊,这不是赤裸裸的抢钱是什么?
  这么多人排队?国人就是没什么见识,从众心理严重,就跟八百年没吃过好东西似的。
  他想了想,挤到队伍的最前头,还没开口就被杜望给打断:“请到后面排队,不可以插队哦。”
  柯志成赶紧开口:“老板,我是‘随城食探’的美食编辑,我在微博上看到你们的夜宵摊,想采访一下你们。”
  一般他这样自我介绍后,餐厅们都会对他大开绿灯,不仅会立刻安排他的座位,还会让老板或者是主厨出来和他聊一会儿。吃完饭后,大部分都会给他免单——批下来的经费就入了他自己的口袋,甚至有的小餐厅还会奉上一笔车马费,这是他的重要收入来源。
  他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等着对方给自己安排座位,没想到杜望只是眨眨眼,依然是那句话:“请到后面排队哦,不能插队的。”
  柯志成:“......如果探店满意的话,你们的夜宵摊会出现在‘随城食探’的公众号上。”这人没听懂自己的话吗?
  杜望:“排队!”
  这位先生怎么回事?不知道插队是很没有素质的事情吗?说了还不听!小狗妖有点气鼓鼓的想到,还有,美食公众号是什么?
  柯志成没想到对方不按常理出牌,也被搞得有点下不来台,尤其是眼前这个金发小男生,看着软萌,但对着他时竟然觉得有一股隐隐的压力。他暗哼一声,脸色青一阵红一阵的走回到队伍的末尾。
  走是不敢走的,主编还等着稿子呢。
  “发生了什么?”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叶夭正在给一桌老顾客买单,顺便聊了几句。回到摊子上时就随口问了一句。杜望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
  “干得好。”她夸奖了他一句。
  叶夭和刚开智不久的杜望不同,她当然知道美食公众号是什么意思,不过却也没放在心上,而不管是什么人,到了她的地盘就需要好好遵守她的规矩。
  等轮到柯志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他把菜单上的菜品都点了个遍,反正是公司报销。不过,看来这次是不要想有什么灰色收入了。
  吃完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家夜宵摊火起来是有她的道理的,每一道菜品都非常的家常,满大街都是的东西,但也就是这样才更能对比出这一家的出类拔萃,让人入口难忘。
  不过,就算是再好吃,也别想让他在稿子里说什么好话!他恨恨的想。
  叶夭自然不知道有一位顾客正吃着自己的东西还在想着这些弯弯绕绕,即使知道,她也不会在意,她要红,要赢来顾客,从来不靠外部的宣传——她对自己厨艺有着无比信心。
  她正在看自己的手机,唐祁风在隔了一天后回了消息:
  “好啊。”
  过了五分钟,他又回了一句:“可以带一个人来吗?”
  第15章 杂烩头碗(1)
  唐祁风带来的人是他的外婆。
  叶夭有点惊呆,开始胡思乱想,是,她承认自己有点垂涎于唐祁风的美色,但也从没想过认识几天后就直接见家长呀。现在的年轻人们都这么直接?
  唐祁风直接打了个电话给她,讲明原因。
  他的外婆,年事已高,已经失去了味觉好几年,无药可医——这本质上只是身体不可避免的进入到全面衰老期后的一种外在呈现,它降低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但并不影响寿命,因此家人也没有太过焦灼。直到今年,外婆得病了,生命之烛越来越孱弱,眼看将不久于人世。这时候,她忽然很想吃她早些年吃到过的一道很钟爱的菜,但尝遍了城里的菜馆,依然尝不出味道。唐祁风在夜宵摊上尝过了叶夭的手艺后,想替他外婆再试一试。
  “不知道叶小姐接不接私宴?”既然带了人来,又毫不客气的点了菜,他自然不会让她白白的出力。他将外婆的情况告诉她。
  叶夭倒是无所谓:“多了一个人而已,没关系的,照旧还是我请客。不过我不保证她在我这儿能够心想事成。”
  因为灵水珠的关系,概率上说这个可能性高达99%,但她却不能在此刻就把话说满。
  “这个自然,我明白。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两人约好了时间,就在几天后的晚上。
  彼时已是五月初,玉兰花已经凋零在枝头,绣球开始崭露头角。拜充盈着灵气的水土所赐,和别的地方还只是星星点点的花球不同,叶宅后花园里的绣球开得格外的热闹和嚣张,蓝紫和粉白的球状花朵挤在一起郁郁葱葱,足有一人高的花丛宣告着无尽夏盛放序幕的开始。
  下午两点开始,刚起床随便吃了点午餐的叶夭就在厨房里忙活,厨房的大窗户正对着后花园,美不胜收。
  唐祁风外婆想吃的那道菜说简单也不简单,说普通却也不普通。它就叫做“杂烩头碗”,也有人直接就叫他“头碗菜”,顾名思义,它是一道大杂烩菜式,然后,它是一道酒席菜,还是头碗菜。在随城,无论是市区还是乡下,大大小小的酒席里,都少不了这碗菜的身影,而且一定是酒席上第一道开席的大菜。
  叶夭对这道菜很熟悉,因为它也是当时叶家珍玉楼的当家招牌菜之一。只不过,在珍玉楼它不叫“杂烩头碗”,而叫做“富贵满堂”,同样也是珍玉楼宴席菜的头碗。
  她的养父叶仕理在教她学厨的时候曾经和她说起过这道菜的由来,其实是因为以前战乱连天,物质匮乏,有一户人家在做酒席的时候为了凑数,将厨房里剩下的材料一锅烩成了汤羹,没想到厨师功底了得,而丰富的材料也赋予了这道菜浓郁厚重的口感,端上桌后非常的受欢迎,也渐渐的流传开来,后来甚至成了随城人酒席的开席硬菜。
  “这道菜好吃的奥妙就在于它是一道大杂烩,我们家的‘富贵满堂’,本质上是一样的。”她的养父叶仕理这样说过。
  “那为什么我们家的要叫做富贵满堂?”当时还不太懂人间事的叶夭这样问。
  他哈哈大笑,“当然是为了能够卖上价钱呀。”
  叶仕理这话算是半开玩笑,叶家酒楼的头碗,比起民间酒席上的头碗,用料更加的金贵,多了干贝、鲍鱼这样的贵重食材,自然价格昂贵。
  虽然这道菜是因为贫穷而生,但发展到后来却极为讲究做法。它的汤底需要用高汤来吊鲜味儿,再加上所用的食材极多,而每一种食材都需要单独处理,才能最后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而不会显得杂乱无章。
  自从开始售卖笋丁鲜肉小笼后,高汤在叶夭的厨房里随时都备着,倒不难,但处理食材却是需要她亲力亲为的,就算她有术法外挂,也颇为花时间。
  选用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腿肉剁成泥,揉成丸子,一份油炸,焦香扑鼻,一份蒸熟,清香萦绕;蛋肉卷也要现做,做好后蒸熟切片,还有肚片需要煮软后再拿料酒煸炒去腥;而另一边,杜望已经在叶夭的指导下把干贝、小鲍鱼、墨鱼、笋片、冬菇、腐竹和木耳已经泡发上,白嫩嫩的鹌鹑蛋也已经剥好,就等着底汤熬好后再下锅。
  耐心的等待是这道菜的秘诀之一。小火慢炖,慢慢的,慢慢的,等到汤汁把海鲜以及肉类的香味一点一点的给熬制出来,就可以把素菜依次放下去。吸收了汤汁的素菜开始放下了身段,口感变得柔软,也增添了清爽。
  “好香啊。”
  杜望是狗妖,对于气味尤为敏感。灶上炖煮着的砂锅还没有揭开盖子,他的鼻子就已经被香味给来回冲刷,吞咽了无数口水。他决定待会儿一定要多吃几碗!
  叶夭轻轻一笑,透过升腾起来的淡淡白气,眼中有着回忆——那时候她刚化形为人,被养母捡回家,在叶家第一次吃到人间的食物,惊为天人。而比起后来吃多了开始挑嘴儿,一开始她最爱的就是这种香味霸道直接、味道浓郁的菜。可这道菜毕竟是宴席菜,在叶家酒楼每天都有,但在叶家厨房却也不常见。她初生懵懂,不知人情世故,没有这道菜就不碰筷子,直来直往,丝毫没有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养父和养母并不以为忤,每天都让仆人去酒楼取来给她,直到她吃腻,着实吃了好一阵子。
  人在怀念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等她醒过来时,唐祁风带着他外婆已经到了。
  唐祁风的外婆坐着轮椅,身材枯瘦,脸上已经满是皱纹,但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素净的手绣旗袍,戴着一对绿汪汪的翡翠耳坠。她还给叶夭带了一份精致的小礼物。
  是个体面讲究的老太太!只是很可惜,叶夭一眼就看出来,她的身上活力开始渐渐的散去,寿命即将耗尽。这种自然老去并且快到尽头的情况,即使是超凡力量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老太太十分和蔼,有点嗔怪的看了唐祁风一眼,“我这外孙吧,看着脸冷,但其实孝顺得很。这次实在是打扰你了,小叶。”
  唐祁风虽然依然是张扑克脸,但眼神却温和了许多。
  叶夭自然是笑靥如花,“不打扰不打扰,本来就是我要请唐队吃饭,唐队上次可以说是救了我一命,就只请顿饭吃我都觉得寒碜。”
  如果不是她,而是一个普通女孩子,那唐祁风那晚的所作所为真可以称得上是救命之恩了。
  她顿了顿,一句“奶奶”实在是没好意思喊出口。
  心虚......
  菜还没有完全做好,叶夭让杜望来陪客人——对外,她介绍杜望是自己的表弟——自己又回到了厨房。杜望性格软萌又乖巧,老太太问什么他答什么,配上黑亮的眼睛,十分的讨老人家喜欢。唐祁风在一旁倒是没怎么说话,先是出于职业习惯将四周环境用眼神查探了一番,然后就拿出手机准备工作,被老太太一个眼风扫过来。
  唐祁风一脸茫然:“?”
  “小风,还不快去帮帮小叶。”老太太暗道自己这个外孙实在是不上道,也不知道在自己死之前能不能看到他摆脱单身。
  唐祁风倒不知道外婆存着这样的心思,他点点头,暗道是自己考虑不周,虽然是来做客但的确是不应该让女孩子一个人忙来忙去,听话的去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