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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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不在家 更新:2023-04-04 07:56 字数:4399
冬麦自然看出来了,虽然知道没什么,却有些酸酸的:“我是不是很娇气,是不是能吃苦耐劳?”
沈烈看她这么说,笑了,却没说话,只是揉了揉她的头发。
然而冬麦却忍不住想撒娇,她趴在他怀里,故意问:“说啊,我吃苦耐劳吗,我能干大方吗?”
沈烈便抱住她在怀里:“一点也不吃苦耐劳,一点也不能干大方。”
冬麦听这话,差点气死了,抬手就要拧他:“你夸别人不夸我!”
沈烈抱着她笑,他越笑,冬麦越气,都要气死了。
最后沈烈终于低头亲她的额,又在她耳边说:“笨死了,那是夸外人的话,你干嘛和外人比。”
冬麦听着这个,心里才舒畅,不过还是道:“那你也得夸我,不然我不高兴,我就要生气!”
沈烈却不笑了,他抱着她说:“可是我不想夸你吃苦耐劳,好好的,为什么要让你吃苦耐劳。”
冬麦不懂:“为什么?”
沈烈:“我们是夫妻,吃苦耐劳的事我来做就好了,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那不是挺好的?”
她太吃苦耐劳,他也会心疼。
不过她愿意开餐馆,他也支持,毕竟人有自己想干的事,并且愿意为之努力,这样活着才有意思。
他低头亲了亲她脸颊,在她耳边低声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这么努力,就是想让你过好日子,随心所欲,你也不用学人家,不用和人家比。”
她今天明显心里不好受,过来乍看到自己身边有旗鼓相当的,多少有些泛酸,其实她并不懂,她哪里用和别人比。
别说她确实很吃苦耐劳大方能干,别说人人都夸她长得好看,就算她没有这些,她也是自己心爱的妻子,和别人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烈说的话,冬麦开始没听懂,后来明白了,想了想,抬头问他:“可是如果人家比我优秀很多呢?”
沈烈挑眉,笑望着她,反问:“我是没见过优秀的女人吗?”
冬麦脸上便有些红了,她咬唇:“好了,当我没说!”
沈烈却起身,收拾了她刚吃过的烧鸡,拿剩下的麦乳精水给她喝了,又洗了杯子,给她重新倒了水伺候她喝。
冬麦软趴趴地坐在床头,看他无声地伺候自己,心里那滋味自然不一样。
原来所有的不愉快全都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满足。
沈烈却在这个时候,突然抬头:“对了,晚上人家彭同志的丈夫可能把彭同志孩子送过来,估计到时候一起吃个饭。”
冬麦一愣,之后便有些恼了。
没错,她刚才心情不好,她看到自己丈夫身边有优秀的女人,难免就有些小酸,但其实他只要解释清楚,说人家已经结婚了,自己不就啥都不想了。
结果呢,他就是不说,竟然让自己小小地吃了莫名其妙的一点酸!
她软软地瞪他一眼:“你早不说!”
她是有些小心眼好吧,可自己狼狈地过来,人家落落大方,又听到丈夫夸人家能干,任凭谁能特舒服?
他却故意不说!
沈烈却一脸无辜:“说什么?”
冬麦恼了,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的,她愤愤地指着他:“你欺负我!”
沈烈闷笑出声:“对,我就是故意的。”
这下子冬麦可真是生气了,她看到旁边的枕头,一把抓起来,向他扔过去:“你这人太坏了,你就知道欺负我,你心眼太坏了!”
谁知道她这里刚扔出去,就听到外面的声音响起:“沈老弟,咱们的机器——”
那人话说到一半,枕头“砰”地一下子落地,那人也就愣住了。
冬麦一怔,之后尴尬得脖子都红了,恨不得当场爬起来回松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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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沈烈过去调试机器,临走前倒是哄了她一番,逗她笑,然而她笑不出来,只觉得自己好丢人。
沈烈:“没事,你是我妻子,你丢人我也跟着丢人,怕什么?”
冬麦推他,软声埋怨:“走开走开,我不想理你了,都怪你!”
沈烈看她这样像一只闹脾气的小猫,便笑:“怪我,不怪你。”
沈烈走了后,冬麦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又喝了口水,身上感觉好多了,刚才的尴尬,也觉得仿佛没什么大事。
都这样了,只能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了,反正别人也不会主动提起。
休息了一会后,她便出门走走,这个厂子是紧挨着一条小河建的,院子里杂草丛生,角落里还堆放着一些废弃的木材,木材底部因为太过潮湿,已经长出了木耳。
厂子里零星几处房子,从布局看,前面应该是厂房,后面这一排低矮的瓦房应该是宿舍,冬麦也没什么事,就随便走走,看到木耳,竟然长得还不错,便随手摘了一些。
摘了好一把的时候,就见彭天铭过来了,看到她便笑了。
她手里提着一个皮带,里面鼓鼓囊囊的。
冬麦忙打了招呼,彭天铭问了年纪,她比沈烈大一岁,便让冬麦直接叫自己彭姐就是了。
彭天铭便将袋子给她:“我看你过来得急,估计也没带什么衣服,这里靠着河,晚上潮,费衣服,这两件我买了后也没穿过,你不嫌弃的话,先穿着试试?”
冬麦自然不好意思要,不过彭天铭还是将衣服塞给她了:“不要和我客气,我不少衣服呢,根本穿不着,你如果穿上正好,你就穿。”
冬麦看她这样,只好接受了:“那我回头洗干净了给你。”
彭天铭又问她休息得怎么样了:“看着倒是精神了。”
冬麦笑了:“是,现在好多了。”
两个人说着话,便也进屋了,彭天铭切了西瓜给她吃,看到她将木耳放在一边,笑着说:“我听沈烈说,你做饭特别好吃,这木耳是长得不错,不过我们都不会做饭,就只能扔这里白糟蹋了。”
冬麦:“你们是操心调试机器,这是大事,正经事,我没那本事,也就闲得没事瞎看看。”
说了几句,冬麦对彭天铭印象倒是不错,看得出,这个人爽朗大方,也是一个干事的人,沈烈倒是夸得不错。
说话还算投缘,便提起来机器调试的事,彭天铭说:“我在天津专门进修过,本来以为自己学了不少东西,可是和沈烈合作了后,才发现他下的功夫真大,不是我进修学得那点干巴功夫能比得上的,许多东西还是得实际经验操练,这点我比他差远了。这次他不光是帮我们安装机器,还教了我们不少知识。所以我爹一直想着,如果可以,请他帮我们把关采购机器。”
这件事,他们之前提过了,不过冬麦估摸着,沈烈未必答应,毕竟挣钱的路子很多,沈烈自己也想尽快将自己家的梳绒机给转起来。
当下冬麦便道:“这主要是看他自己了,他这个人想法太多,也固执,一般人想劝,根本劝不住。”
彭天铭听到这话,看着冬麦,便噗嗤笑出声:“我本来打算走夫人外交路线,劝劝你,让你帮我和他说一下,兴许他就愿意了呢,敢情你这是一下子把路给堵死了啊!”
冬麦倒是意外,没想到她竟然直接这么说,也忍不住笑了,心里对她的好感增加了几分:“就算他忙自己的事,如果彭姐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就是一句话的事,彭姐随时叫他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在机器那一块大家觉得花费了不少笔墨认为有点水,其实这就是沈烈后来无往不利的基础,这种改造梳绒机,将来会和中外联合研制的自动梳绒机相媲美,会分梳出走向世界为国家创造外汇的产品。
这一点我也是结合了真实的产业发展史,包括唐山的试验,包括天津技术人员在这方面的贡献。
如果前面不花笔墨,后面所有的成就都太过一蹴而就金手指。
至于有读者偶尔会觉得沈烈是重生的,但其实,沈烈做的事情,我是参考了产业发展史以及多个人物创业史综合出来的。
有些过于杰出的人,比起同时代的的人,其表现确实就像是重生的,但你不能否认其真实。
第94章 表哥出现
到了傍晚快吃饭的时候,沈烈回来了,说事情差不多了,接下来也没什么了,明天带她出去逛逛,后天就能回家了,冬麦自然高兴,没想到这么顺利。
休息了一会,便说彭天铭的丈夫过来了,大家准备着出去吃饭,谁知道刚出了厂房,就听到那边传来争吵声。
好像是一个男的在和彭天铭吵吵,听那样子还挺激烈的。
冬麦愣了下,看向沈烈。
沈烈皱眉,对冬麦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
可冬麦哪等得住,她跟着沈烈一起过去,过去后,却见厂房门口,彭天铭正和一留了络腮胡子的男人争吵。
络腮胡子指着彭天铭的鼻子骂:“彭天铭,你说带闺女来就带闺女来,你说离婚就离婚,凭什么?我可给你说好了,离婚可以,你得给钱,你不给钱,你别想我放手!闺女是你生的,可那是我的种,是我老冯家的种,凭什么说给你就给你!你以为你算什么玩意儿?你这是翅膀硬了,连老子的话都不听了?”
彭天铭冷笑:“你要钱,开个数,开完了,咱马上办离婚手续,孩子归我,改姓,放心,我他妈绝对不找你要抚养费!”
络腮胡子气急败坏:“臭娘们,你还硬气了,不就是看着你爹起来了,你敢和我较劲了?”
彭天铭:“对,就是我爹起来了我硬气了怎么了?你敢打我,我找兄弟揍死你,你敢和我抢闺女,我让你陵城混不下去,你敢不离婚,我把你阉了你信不信?”
络腮胡子咬牙切齿:“你敢,你谋杀亲夫,你看我这就去告你!”
彭天铭:“你去告,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等着你去告!”
络腮胡子听了,扑上去就要去打彭天铭。
彭天铭抬起手来,也去打络腮胡子。
旁边人看这两个人吵着,彭天铭也是底气十足,哪里想到她还需要帮手这一茬,眼看着他们要打起来,才想起来,彭天铭是个女人,只怕是要吃亏,这才冲过去。
沈烈和几个男的过去,把络腮胡子拉开的时候,彭天铭已经挨了一巴掌,不过络腮胡子也不好受,他还想打彭天铭,被沈烈使一个暗劲,直接把胳膊给脱臼了,疼得吱哇乱叫,在那里骂骂咧咧。
络腮胡子看着沈烈几个,最后目光落在沈烈身上:“你小子算什么东西,我们这还没离婚呢,两口子的事,男人打自己媳妇,你管得着吗?”
沈烈笑看着他:“她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你即将离婚的媳妇,管你是谁,这么打人就是不行。”
络腮胡子捂着胳膊,咬牙:“你,你算什么东西,你和她啥关系?她还没离婚呢就找男人?”
沈烈眸光陡然变冷:“你再说一句试试?”
络腮胡子便有些怕了,他确实不敢招惹沈烈,沈烈那身形,一看就是练家子,恨得往旁边吐了一口:“我呸,你小子以为我怕你,我今天不给你计较,早晚有一天我让你后悔,你等着,你等着——”
说着,劲儿劲儿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虚张声势地回头指着沈烈的鼻子:“你小子给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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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子走了,大家看彭天铭脸上都肿起来了,感觉也别出去吃了,随便买点啥就是了,可谁知道彭天铭却喊着道:“走,出去吃,我请客,今天我们机器安装好了,这是取得了初步胜利,必须庆祝!”
大家听着这话,都觉得她情绪不对劲,忙说不用,可彭天铭非要去,没法,大家也都只好跟着去了。
去的是一家本地菜馆,点了一桌子的菜,还开了两瓶酒,酒是茅台,那自然是好东西,本地最贵的酒了,比他们平时买的西凤酒还要好。
彭天铭很豪爽地拎起来酒瓶子,给每个人都满上:“我敬你们,喝!”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还带着一个巴掌印。
冬麦从旁看着,就有些心疼。
她很豪爽很无所谓的样子,但终究是女人,说不在意,其实心里还是在意的吧,况且听话里意思,那个络腮胡子还要赖着不离婚,还想和她争夺女儿抚养权。
她自己也曾经遇到过不幸的婚姻,努力地挣扎,走出来了,现在嫁给沈烈,日子过得好了,看着彭天铭明明那么率真能干的女人,却遇到这种事,心里终究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