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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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不在家 更新:2023-04-04 07:55 字数:4164
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
给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着桶出去,打算打水,谁知道刚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的是孙红霞,孙红霞端着簸箕,出门倒垃圾。
她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早上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媳妇走出来。
不过才半年的功夫,别人家的媳妇成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个,成了别家媳妇,甚至连肚子都仿佛要起来了。
沈烈淡淡地扫过孙红霞的肚子,看着是有些挺。
他的唇嘲讽地动了动,之后便径自挑着扁担去提水了。
孙红霞却站在那里默了好一会,不知怎么回事,她有些心酸。
她终究没能坐着轿车风光进林家门,坐的是牛车,这让她总觉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新婚洞房夜,林荣棠沉默而疏远,他说你怀着孩子,我不能碰你,免得伤了你,之后连衣服都没脱,就睡在另一个被窝。
这倒是让孙红霞松了口气,她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怎么让自己流产,她甚至还是处女之身,这些都需要想办法瞒过林荣棠。
她其实是瞄上了冬麦,冬麦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麦在一起的时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适不过了,所有的人一定会以为冬麦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机会。
而现在,抱着这么多心思,她看到了沈烈。
她注意到了沈烈目光扫过自己肚子,以及他唇边勾起的那抹嘲讽。
她默了一会,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难受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却怀上了,所以泛酸了?
孙红霞轻叹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情沈烈。
你娶谁不好,非要娶一个不能生的冬麦,一辈子没个孩子,像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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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做好饭,冬麦才迷糊着醒来,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应该起来,我做饭就行。”
沈烈挑眉笑着说:“做饭这种事,我们可以轮着来,虽然你做饭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时间长也就腻了,吃我做的饭,就当忆苦思甜好了。”
冬麦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其实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这个人和林荣棠不一样,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样,他的许多想法,冬麦听都没听说过,但是他说出来后,冬麦便恍然,原来是这样,没错,他是对的。
比如他告诉自己,人是没有二手的,这就让冬麦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麦吃着饭的时候,心里想着,她应该感激沈烈,不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还因为他会教会自己许多东西,这些,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她又想起霍志诚来。
她有两个嫂子,戴向红和霍志诚,她觉得戴向红是个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铁饭碗,但是戴向红大体来说,应该是和自己身边的是一类人,而霍志诚不同,霍志诚凌厉直接,锋芒毕露,像一把刀。
可冬麦在沈烈身上,却感觉到了和霍志诚类似的气息,只不过相比于霍志诚,沈烈更包容温润罢了。
她心里想着这个,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时候,话都不多。
沈烈感觉到了:“哑巴了?”
冬麦抿唇,笑着没说话,却用手扯了扯他的衬衫:“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沈烈:“什么挺好的?”
冬麦心情愉快,极目远望,这个时候麦苗已经过膝盖了,绿色的麦浪成片,有些已经开始抽穗了。
她笑着说:“没什么。”
沈烈:“?”
他怎么觉得,她好像意有所指?
冬麦笑说:“好了,不要问了,马上就到公社了,严肃点。”
沈烈只好不问了。
不过他想着,晚上他怎么也要逼问一番,到时候饶不了她。
第69章 寿宴
猛骑了几下车子,便到了公社,按照之前说的地址,过去了王书记家,他家里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子里摆设很好,有沙发空调还有冰箱,王书记媳妇陈亚从冰箱里拿出来香槟给他们喝,冬麦推辞不过,尝了一口,甜丝丝的,就是有些凉。
陈亚和他们聊了聊,王书记的弟弟王元庆过来了,说是也跟着冬麦去采购,沈烈也就跟着去。
自从上次后,冬麦也有些经验了,杀过去菜市场,买肉买鱼买蔬菜,专挑新鲜的,还价的时候大刀大刀地砍,弄得那些卖鱼卖肉的大老爷子都叫苦不迭。
冬麦:“这次给便宜,下次我要买,还找你,你看我每次买,量都大,总不至于让老板你吃亏。”
那摊贩老板一想也是,上次已经见过了,虽然这个小姑娘眼力好太挑,但确实两次跟着来买的量都大,给便宜也是应该的。
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看到这情景,都有些惊讶,陈亚忍不住对沈烈说:“看不出来,你媳妇还挺厉害的。”
乍看,好像是一个羞涩内向的小姑娘,不像是结婚过的,一般这种都腼腆,谁知道讨价还价这么敢。
沈烈笑着说:“我媳妇主要是眼力好,她看得多了,懂这个,知道最低能多钱。”
他其实也不太懂,随口夸夸媳妇而已,反正多夸夸自己媳妇总没坏处。
不过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却连连点头:“多亏了冬麦,我们这次买食材,估计能省不少钱,那就回头麻烦冬麦再帮我们找几个帮工的,勤快点的就行,钱给不多,一天估计能给三四块钱。”
沈烈听了,自然应着:“行,让她帮找就行,我们村好几个能干的,都勤快。”
买好了食材后,陈亚找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拉着,拉到了公社南边一处小院里,那是王老爷子的住处,院子不算很大,不过摆六七张桌子不成问题,院子角落还有葡萄藤架,冬麦琢磨着,还可以在葡萄藤下摆两桌,那样看着好看,听说有些身份的人都讲究雅致。
王老爷子年纪大了,头发胡子全白,弯着腰拄着拐杖,看着比七十岁的年龄还要老,不过却很慈爱。
他乍看到冬麦有些意外,说没想到她这么年轻,问了冬麦做菜的事,很感兴趣,说以前吃过冬麦爷爷做的菜:“那都是老早以前了,现在你爷爷不在了,我也老了。”
冬麦没见过自己爷爷,倒是好奇,王老爷子便和她讲了讲,说冬麦爷爷走南闯北的,做菜好吃。
冬麦听出来了,其实王老爷子和自己爷爷也不是多熟,就是吃过几次菜,但人年纪大了,特别是经过了那十年,许多以前的老朋友都很少见到了,这个时候,一些和过去相关的人和事,都让老人家格外留恋和挂念。
与其说是怀念那菜,倒不如说是怀念年轻时候,怀念那些逝去了便不会回来的岁月。
冬麦和王老爷子说了自己制定的菜谱,王老爷子自然很满意,不过他也说,年纪大了,其实牙口都不好了,嚼不动了,现在就是吃个热闹,吃个心情。
冬麦又和陈亚王庆元说起,打了几桶井水来,放在厨房里蓄着,把该泡的都泡上了,为第二天做了准备,这才离开。
临走前,王老爷子拄着拐杖,站在葡萄架下,颤巍巍的手指着葡萄藤说:“你看我这葡萄已经开始结果子了,等葡萄熟了,你们小两口过来,我给你们剪葡萄吃。”
离开了王老爷子家,冬麦陪着沈烈过去了信用社,本来是不抱希望,不过进去后,信贷主任却告诉沈烈,他的贷款已经提前批下来了。
沈烈自然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当下赶紧填单子办手续,忙活了半天。
最后信贷主任告诉他说:“回家等着吧,估计有两三天,钱就能打你卡里,到时候你再过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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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骑着车子回家时,心情自然很好。
沈烈边骑着车子,边和冬麦说起自己的规划,他说他和陵城的谁谁聊过,知道现在的大政策,总体方向是要羊绒自由经营合法化,只不过上面在研究细则,还说现在如果能下来贷款,他马上买梳棉机,买了梳棉机改造梳绒机,一方面可以倒腾梳绒机,另一方面,安装好了后,进货,自己也可以弄一些下脚料来梳,没准也能挣到钱。
沈烈:“当然现在也有风险,上面对羊绒生产的政策还不是很明确,不过我是听人说,目前陵城政府也在研究怎么搞活经济,富民强县,梳绒市场的开放,应该也就是早几天晚几天的事,而且你看,王书记那里对这件事也很上心,他也在想着办法重新盘活社办。”
冬麦听着有些激动:“那咱们尽快干啊,等干好了,挣了钱,你出钱帮我开餐馆!”
沈烈:“好。出钱给你开餐馆,再给你买金项链。”
冬麦噗嗤笑了:“等你发了财,我还要买金镯子呢!”
沈烈一本正经:“再给你打一个金碗金锅,什么都要金的!再打一个金炕好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笑得不行了,忍不住扯他后腰:“你就瞎逗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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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回到村里,便听喇叭里村支书喊,说是要开会,问了问却是要讲小麦灌溉的事。
沈烈参军那些年,家里的地都是给让给村里人种,之前因为娶孙红霞,和人家说过,种了那一年后,他就得收回来了,毕竟娶了媳妇他也想正经过日子,家里的地得种着,这样不至于短了粮食。
现在沈烈的两块地,其中一块还种着麦子,夏天麦子收了就能回来,还有一块已经回来了,沈烈打算种豆子玉米什么的,或者插种一些其它的杂粮,不至于说吃什么都要买。
当下沈烈放下自行车,带了冬麦,过去开会。
乍走到人堆里的时候,冬麦犹豫了下。
沈烈注意到了,便道:“你如果不愿意,那就回头再说。”
毕竟她之前也开过这种会,那时候是林荣棠的媳妇,她可能心里还是别扭。
而这次开会,看起来全村都去,林荣棠两口子和王秀菊也在,到时候别又揪扯出什么话来。
冬麦想了想,却道:“我怕什么,我光明正大,他林荣棠但凡敢说一句,我当场抖搂他的事,谁怕谁!”
沈烈赞扬:“这就对了。”
他喜欢她软绵绵的温顺单纯,也喜欢她眉间张扬着的胆气,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泼,她是认准了目标就绝不回头的人。
于是两个人回家放下车子,喝了口水,便过去了村东头开会的场地上。
他们过去的时候,不少人已经到了,根本没多少空位。
沈烈想给冬麦找块石头坐下,根本没有,这时候胡满仓凑过来,就是之前要让冬麦点烟的那个,他看到沈烈和冬麦,连忙叫了烈哥烈嫂,之后便递上来一个板凳:“让烈嫂坐这个,不然站着听怪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