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作者:
林桑榆 更新:2023-04-03 04:04 字数:4477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
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重新将视线定在不远处的男子身上,似自我安慰又似感叹,幽幽道:“唉,算了,谁叫他那时候穷。”
那时候,是真穷。
一起逃到西藏,坐火车,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她以往兼职翻译赚来的,支付学费生活费后所剩无几。所幸两人都履历光鲜,应聘到同所学校教小孩说汉英文。
他呢,以往大手脚惯了,对钱根本没概念,看见漂亮的异族事物就想买来收藏,以至每到月底,工资未到账前,两人都要度过一个吃糠咽菜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连买肥皂都成为需要斤斤计较的事情,最后干脆用当地生长的白玉草代替肥皂来洗衣裳。
“反正成分差不多。”她讲。
但,也曾有过好时光。
当地大型文化节,他带她穿过熙攘拥挤的宏伟宫殿,抵达人烟罕至的小巷,循着巷子找酒香。
酒老板是个本土老人,因缘际会与他成为忘年交,遂在假日里送出一坛好酒。久旱逢甘霖的男女,为了这坛好酒大打出手,最后不小心砸了坛子,院里霎时香气扑鼻。
男子怕给老人添麻烦,纡尊降贵收拾现场,无意间被碎片划伤。她蹲在石檐上方,看他微微蹙眉的模样,明明酒没入口,却恍惚在青天白日下醉了,眼泪猝不及防淌下。
程改改以为,自己情绪的波动,他未曾发现。回程路上,才知那人心如明镜。
后来,路过宫殿,他忽然在吵嚷的人群里停住脚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纸,往她怀里一塞。定睛一看,是张保险单。被保人是他,受益人,却赫赫写着她的名。
那人当时的表情,像捧了整个宇宙奉上,他扬扬食指上的小伤口说:“流点儿血怕什么。就算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下半辈子怎么过活。要么,我人回来。要么,钱回来。要么,人带着钱一起回来。”
丝毫不考虑保险公司多么心塞,却成功博得她妍眉一展。
“那你活着就是台印钞机,死了也是堆人民币?这笔生意挺划算的,我要投资。”
语毕,主动用额头,去套他手中的格桑花环。
当日,不远处的经殿里有诵声传来,香雾气息隐隐。他和平凡世人一起,在山脚磕长头。听说,只要心诚意赤,就能修得来世再相遇。
高山反射的雪光,照拂着男子安静匍匐的模样,仿佛朝夕间,便可一起两鬓苍苍。
没料,在这年滨城最冷一天,他竟亲口向别的女孩,问出了同样的话语。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
待回忆被现实摧毁,程改改知,自这刻起,她必须努力学会的事,是将所有陈旧的光阴,埋葬。
第1章 掌心痣
我的掌心有颗痣。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地。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然而……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即便编辑给我寄的是炸药,我也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数遗忘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于是,我以此借口回复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编辑大概怕我破罐破摔,在截稿日期前拿不出东西,遂控制住给我寄刀片的冲动,瞬间换脸,“那宝宝先刷个微博,放松一下吧。”
2011年,微博公众平台刚刚发热,而我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一些文字,也获得了几个小粉丝。
但大多时候,我的微博只是摆设,每当有人留言问为什么不更新状态,我就在心里默默回答:没办法,我得保持你们心中神秘莫测的仙女形象。因为我怕一开口,会成为逗逼,这样就不美好了,身为偶像,怎么可以没有包袱?
可尽管我武装得固若金汤,仍不能排除身边总有奸臣想害朕,刘大壮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刘大壮,原名刘维。男,二十二岁。智商……长相……成绩……好吧,只有身高能稍微拿得出手。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刘大壮的梦想职业是编程师。他钟爱古龙的《边城浪子》,所以励志要成为编程浪子。可惜,他迄今没有成为编程师,连当个浪子都费劲。于是,他脑子里成日都想着要怎么报复功成名就才华横溢秀外慧中柳弱花娇……的我。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买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excuse-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围脖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盛杉。
有些人的名字,是拉开回忆的手阀,令原本意兴阑珊要去梦里找灵感的我,顷刻坐回电脑桌前,抖着手,点开了截图。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虽然长得很像啦,但盛杉是谁?是风光无两的盛家小姐,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的傲娇千金,是每年都要去维多利亚秀的时尚女王,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审美杀手?”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隔着屏幕,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双黑溜溜的眼,好半晌才回他,“能查出照片的拍摄地在哪儿吗?”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诚然,光看外表,我宁愿相信世上有个与盛杉百分百相似的人,也不敢认同,那就是我一年多以来,心心念念想找到的姑娘。但是,拍摄照片的路人,还在围脖处配了文字。他说:搞笑,公交车上这个女孩被人调侃是天山童姥,她翻了个白眼回,“还不快给你姥姥让座?”完全的一姐气场。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让我陪你去吧。”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瞧着徐徐在冷空气里上升的霓虹,我的心莫名一沉,想起半年前的深夜,这个一米八的大男孩,哭倒在我膝头,“对不起改改,如果当初我没有意气用事……就不会造成今日局面。”
我笑他傻,“今日局面,哪里是你一人之力就能促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可我知,他对过往一切,心存愧疚,正亟待寻找解脱的出口。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刘大壮紧张的面色总算消弭,出了血还没心没肺的样子。
“没问题,头等舱。”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一上飞机,他就装模作样,拿出厚厚一本古典诗词集开始看。
“我爸讲了,未来我必须继承家业,这是我作为暴发户的儿子应该付出的代价,所以我只能放弃编程师的梦想。”
当暴发户的儿子,真是好委屈他啊。
“不过,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应该学你,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否则人生太没趣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待我熏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如果没记错,《钗头凤》描写的是陆游一生的爱情悲剧。
他与妻子两情相悦,母亲却逼着他休妻,甚至以《礼记》为背书:“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陆游不想担上不孝的骂名,没办法,只好照做,这才有了那句名流千古的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你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被他家人喜欢……”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丫丫的,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滚!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们该怎样找到她?”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
他去买水,留我在湿冷的南方空气里排队等出租。显然,这不是个好决定,傍晚的航班人多手杂,而我始终沉浸在与盛杉即将重逢的喜悦与忐忑里,注意力不集中。
“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我悲愤回。
半晌,刘大壮郁郁寡欢地将农夫山泉递给我,语气幽幽,“程改改,你变了。”我呼吸一窒,他紧接着道:“以前你骂人都很粗俗的,现在还学会拐弯儿了,还用上了这么复杂的词!”
不都说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很早以前,我成日和没文化的刘大壮呆在一起,用词当然粗鄙。直到后来,有个被岁月带来的男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为我念深奥难懂的书信,陪我演戏,帮我教训从小就五大三粗的刘大壮,还在离开的时候,送我一截能指引方向的迷谷。
光影交接间,他曾信誓旦旦对我说,“你要等,等将来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我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他,那么,我没有期待。
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vip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
幸亏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排队在我前方的人错拉了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来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艾玛,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见杆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两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