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容华差点把自己气到当场去世
作者:
半妖云墨 更新:2023-03-28 20:00 字数:2133
“……”果真是性子阴晴不定,桀骜不驯,有病。
男人不都喜欢左拥右抱?她作为一个妻子,做到了如此宽宏大度的份上,换着别人,自家老婆允许他出去找三儿,还不吃醋,不给他闹心,如此明事理,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女人,是个正常男人都因该会把她当场给拱起来吧?
安锦的想法奇异,丝毫不觉的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荒缪,如若是个正常男人听到这话,只怕会被气得吐血三升,登入极乐净土,安锦得到的所有婚姻方面的教育,只沦陷于她父亲,安家的家庭背景,注定了她家的不安宁,男人就像头狼,占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她的母亲就是被那坟墓的婚姻和那薄情的男人给活活逼死的。
几岁的时候,她看着他把他外面的情妇带回别墅,当着那俩人的面直接吐了出来。
恶心透顶了。
所以安锦恨他,前所未有,父女俩的关系几乎冰冻成三尺寒霜,他们活在同一个世界,却仿佛已经死了。
想起那个男人,安锦就是满脸冷漠,眼里的火焰几乎要了出来,她所有的阴暗面,一触碰到安睿翼,几乎全倾倒了出来。
那怕他在乎她母亲一分,她母亲也不会抑郁到跳楼自杀,被他逼到退无可退的地步!
像大多数富豪家庭,男的在外面有了三,女的被一步一步的被三给熬死,不得善终。
安锦菲薄的嘴唇死死的抿着,她想得通透,上辈子她嫁给容华三年的时间,都还是个处,他娶她回来把她放在这别墅里,整整三年都没有碰她,要么是他不行,可刚才那模样,也不像不行的,想来,他因当是不喜她的。
这样失败的婚姻,没比她父母的好到那里去,她厌烦透顶,也不想管那个男人,她现在甚至对他一无所知。
最好是容华能别管她,俩人各玩儿各的。
这是她最希望的一件事情,但她知道,目前是不可能实现的。
想着那动不动就跑,动不动就发怒的男人,她仰头看着天花板,更是一脸的生无可念。
得了,也不知怎么的,又得罪了这性子阴晴不定的男人。
男人的心海底心!
想搞定容华,简直比登天还难,如果可以,她情愿去登天……
安锦幽幽一叹,感觉日子实在有些艰难,退一万步来讲,大不了她就过着悠闲自在的隐居生活,不用出去处理那些让她烦心的人和事,关在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可不就是相当于隐居了?
夏日的微风混合着一丝清甜涌入她的唇,她浑身松懈的躺在床上,脸上的柔弱褪去,娇嫩的脸上只剩一片漠然,脑海中一帧帧画面滤过,她仿佛人间看客,没有一丝触动,第一次将自己两辈子的事情理了一遍,现在躺在这里却是前所未有的宁静。
而另外一处,灯光昏暗五光四射,斑驳的五彩灯光凌乱的打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仿佛要将人的耳膜给震碎,年轻鲜嫩的男女尽情的扭动着那鲜活的躯体,释放着人类最原始的一面。
灯光萎靡,隐藏的暧昧若隐若现,他们伴随着音乐声疯狂的尖叫,他们噬无忌惮的扭动着自己年轻的身体,相互的碰触,成年人的压力在这疯狂的挥尽,只于那身体晃动过后的舒爽。
蹦最野的迪,熬最晚的夜,喝最烈的酒,敷最贵的面膜,周而复始……
唯独一人鹤立鸡群。
昏暗的灯光聚拢而来,男人的眉毛像墨一般深刻,眉宇间有着刀劈斧削的锐气,精致的五官却笼罩着浓浓的戾气,一副生人勿近的趋势,眼角一点朱砂痣顷刻在白皙的玉面上,凤尾眉梢微红,带着几分看不透的妖冶和邪气。
那人长了张漂亮的脸蛋,气质矜贵高雅,很吸引人,自他进来,男人女人的目光都落到了他身上,穿着一身修长质地精良的西装,慵懒而又不失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
更让人引人注目的是,他是坐在轮椅上的,周围以他为中心,围了一群目光凶煞的保镖。
太邪了……
这样的相貌原本是妖治俊美,但偏偏他目光狠如豺狼,阴鸷可怖,逆光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男人脸上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
一副生人勿近,退避三尺的模样!
容华冷冷的坐在那里,面上一片漠然,心中却是怒火滔天,他在那死女人那里受的腌臜气,全蜷缩着滚到了这里!
坐在这嘈杂的酒吧,心理顿时越想越气,凭什么他受她的气,要他自个出来消化?
这么一想着,心里顿时炸裂了,他就像只被惹毛的猫,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整张脸阴沉的可怕。
又像只自尊心极强极其玻璃心的飞鼠,宠物界玻璃心王者,自尊心强到生气可以自己气死自己,甚至可以把自己气到直接当场去世。
如果主人不去接住飞来的飞鼠,它会非常的生气,甚至很久不理你,还有很多飞鼠甚至就这样直接把自己气死了。
它可以把自己淹死……
滑翔的时候把自己撞死……
不吃饭把自己饿死……
在笼子里把自己憋死……
没有他做不到的,只有他想不到的……
没有足够的陪伴和足够的温柔,根本无法养活这只自尊心极强的动物。
容华就像那只飞鼠,体内的洪荒之力让他看着又矛盾又娇矜,像只难养得宠物,不顺着他的心来,他就能把自己给活活的气死。
这样别扭的男人,是需要人细心的去哄的。
哄不好,后果很严重的。
要不然,安锦也不会被他一关……就是三年……
砸了他,又不来哄他,还对他恶语相向,活该关着她!
玩得好的发小,都知道容华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他只要心情不爽,就爱往酒吧跑,来酒吧逮人,那是十足十的准,百分百能逮到他。
明明那双腿什么也做不了,可他就极端的想往这里跑,他享受那种大脑缺氧,音乐嘈杂声坏绕的感觉,他享受那种在极度的疯狂之下得来的安宁。
安锦最后得归于,就是这个男人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