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第9节
作者:
炉中雪 更新:2023-03-22 11:32 字数:4614
说完盯着我看了半晌,单手握拳置于嘴边,眼里都是戏谑的笑意。
我摸摸头发,顿时气急,一肘子撞在他胸口,进了洗手间。
然后听到背后传来他的笑声,“别啊,挺好看的,跟鸡毛掸子似的,真的!”
吃饭之前大家纷纷把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小曼姐送了一对精美的耳坠,在闪烁的灯火下泛着幽绿的光,十足的贵气。
陈阿姨口中直说着破费了,但是人人都看得出,她对这个礼物实在是喜欢得紧。
一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礼物实在是有些寒酸。
“阿姨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从小到大,不知让您操了多少心呢!”小曼姐得体得笑笑,声音温柔似水,与窗外的雨声对比分明,相得益彰。
陈阿姨愈发笑得会心了,“小曼这次回来发展,不走了吧?”
“嗯,”小曼姐点点头,对我们笑笑,“这不根都在这里么?当然还得回来慢慢成长发芽。外面好是好,到底不是家。”
“那敢情好。”陈阿姨拍拍小曼姐的手,笑容愈发慈爱可掬,“说到家,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早点把事办了,那才真正叫有家……”
“妈,”林溪看看小曼姐,突然打断陈阿姨的话,一双桃花眼里光华流转,如古潭幽井,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嘴角的笑意极尽温暖,丝毫没有以往轻佻邪佞的模样,“儿子也给您备了大礼,你就不想看看?”
小曼姐低眉浅笑,我分明看到她的脸颊,在林溪那一眼扫过去时,霎时红云密布。
再看看林溪那迫不及待解围救困的样子,突然间,我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以为他们吵架了呢?小曼姐这次回来,应该就是为着林溪而来的吧!只是中学时候太小,所以要藏着掖着不让叔叔阿姨知道,可是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又是为何这样遮遮掩掩?
“一一,你的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林溪把话转到我这儿时,我正沉溺于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然忘了反应。
“这孩子,怎么还急着要礼物的!”陈阿姨嗔了林溪一声,对我慈爱地笑笑,“我们一一就算没准备礼物也没什么,能让林溪这小子花费心思来亲手给阿姨做个相册,就已经是阿姨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林溪笑了,“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一为了这个礼物可是准备了好多天呢,你不想收也不能不让人家送呀,不然一一得多伤心,你说是吧,一一?”
我只好点头将礼物奉上,“礼轻情意重,只希望阿姨别嫌弃。”
“这孩子,阿姨怎么会嫌弃呢!”陈阿姨笑着从我手中把那素雅的钱包拿在手里,柔和的笑容突然间便有些夸张,“呀!一一,这是你自己做的呀!瞧这支剑兰,绣的真好。花了不少时间吧!真是难为你了。”
“阿姨喜欢的话,赶明儿我再给您绣一束。”看着陈阿姨抚摸着那束剑兰花,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欣喜。我冲阿姨笑笑,俨然一副行家的样子,得意得不得了。
然后林溪的笑声就撞到了我的耳朵里。
碍于大家都在,我不好意思冲他发作,只好偷偷瞪了他一眼,然后安安分分地吃饭。
一时觥筹交错,其乐融融。
饭后我看到林溪和小曼姐在阳台上站着,姿态随意悠然,不知在说些什么。窗外的夜色很浓,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分外温馨,又分外凄凉。
这就是我与小曼姐的区别,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言辞得当,举止得体,从来没舍得捉弄小曼姐过。而我,不是被捉弄,就是被嫌弃。
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那个笨笨的小丫头,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程一一。
可我明明,已经二十三岁了。
我想,我要加紧我的相亲计划了。
☆、第13章 一不小心撞上你
其实我早知道他们已经在一起,早知道他们可能永远都会在一起,可是永远那么远,我偶尔会恶毒地想,在这个通往永远的过程中,也许会生什么变故。可是现下看来,这个永远便是永远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故了。
以前苏晴曾不止一次取笑过我,说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林哥哥,两小无猜,从无嫌隙。
可是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我有一个林哥哥,从小为我保驾护航,免我孤苦,免我忧虑。可是,我还有一个林哥哥,从小,就打心底里瞧不起我。
“小魔女,你就不会小心点,不是昨天磕着了,就是今天拌着了,你脚底下是抹了油吗?”
“啧啧,小一一,你确定你剪的是素心兰,不是霸王花?”
“程二呀程二,你什么时候能学学小曼,有点女孩子的样子,怎么整天没头没脑、傻里傻气的。”
“笨蛋,这个题都不懂吗?你是没动脑子还是压根没脑子啊。”
“小丫头,你再这样下去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
“嗯,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如此种种,皆是出自林溪之口。
有人说,我脸皮太厚,百毒不侵。
其实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能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呢?不过是装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自卑罢了。
虽然,林溪也曾经这样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伴——“这是我妹妹,以后要是看到谁在学校欺负她了,一定得替她欺负回来。”
又这样向我的同伴扬言,“我妹妹比你们年龄小,你们可得让着她点。要是谁敢欺负她的话,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然而纵是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少受人欺负。
毕竟,论起杀伤力来,外人的百般羞辱,也抵不上他的一句玩笑话。
总之我的林哥哥,并不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电视里的青梅竹马,就算最后没能修成正果,至少也是彼此相爱的。而我们,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还有一千八百个日夜。我们既不相爱,又不可能在一起。
林溪与小曼姐,那才是青梅竹马,妙偶天成,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一个是刚刚进修回来的建筑设计师。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窈窕可人。一个向来对对方赞美不已,一个自小便已把芳心暗许。
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差,只缺个合适的时机,天气晴朗,五行顺畅,宜家宜室宜嫁娶。
只是从此以后,我便真的是一个人了。
我把自己的周末安排得满满的,每天匆匆忙忙去赶相亲场。我甚至给自己注册了珍爱网。
然而,却是姜太公钓鱼,一个不上。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去花店买了一束勿忘我,悬在有风的阳台上。
日子,依然平静无波。
林溪的公司好像最近正在搞什么项目,每日都要加班到很晚。我只是偶尔在靠着窗台折纸的时候,会看到他开车回来,然后熄火,从车里出来。夜色很浓,更深露重,每次看到他从车里迈出脚来,隐隐约约,都能看到另一边那个绰约的身影,那是小曼姐。
我想,也许,这便叫双宿双飞了吧。
真好。
星期天在公园里跑步的时候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在地,车主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瞪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一脸的不知所措。
我突然便想起来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得意洋洋,横冲直撞,一边跟人赛车一边唱歌,还时不时地回头冲林溪扮鬼脸。那日我唱的什么歌来着,好像是黑猫警长?
想起那个时候嘚瑟的样子,我不禁“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然后我就听到那小女孩怯生生的声音,“姐姐,你没事吧?”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左胳膊肘蹭破了一块皮,不是很严重,但也渗出许多血来。我轻轻抬抬手臂,小心地呼了呼气,站起身来。
“放心,我没事儿。”我冲小女孩笑笑,示意她把自行车扶起。
谁知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俨然一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样子。
难道我们年龄差距太大有代沟,她看不懂我的意思?无奈,我只好自己动手帮她把自行车扶起来。
“你没事儿吧?”我打量她,除了衣服上被蹭上了机油外,好像并没有受伤的样子。
“啊?没事儿。”她像是刚刚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扯扯自己的衣角,继而神色紧张地向身后张望。
然后我便看到一个男人匆匆忙忙地赶来,剑眉微蹙,一脸的紧张与严肃。
“宁宁,你又闯祸了?!”然后目光转向我,幽深的眸子里满满的都是歉意,“真是对不起,她刚学会骑自行车,掌控不大好,你没事吧?”
我分明看到那个唤作“宁宁”的小女孩身子往后缩了缩。
于是我笑了,“没事儿,小孩子嘛,活泼一点好。”说着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脸色已缓和许多。
“不过,”我笑容微敛,故意加重了语气道,“爱玩没什么,调皮也没什么,只是像这样危险的事情还是得注意。幸亏撞的是我,没出什么事儿来。要不然……”
我看到那小女孩儿脸都绿了,不禁又笑了出来,这女孩儿,刚才还木讷得像个人偶,现在这表情丰富的,简直能当调色板。
“要不然像我小时候那样,一下子撞到大石头上,把腿都给摔断了,可有的苦吃了。”
小女孩的表情愈发的有意思了。
我笑了笑,转身要走。
身后温润的声音便适时响起,“程小姐要是不忙的话,不如我们去医院上点药?你的手臂还是得赶紧处理一下的。”
医院倒是不必,只不过,我回过头来,微微蹙起眉头,“你怎么知道我姓程?”
晨光熹微,天边朝云密布,他就站在那蓝天红霞之下,眉目深远,笑容温暖。之前一直关注着唤作“宁宁”的小女孩,没有注意到他,现下不过回眸一瞧,竟然突然有些惊艳之感。他不像我的第一个相亲对象那样“肤白貌美”,也不像林溪那样魅惑苍生,可是就那样在太阳初升的地方站着,没来由地就让人觉得,好看,如画一般的好看。
我不自然地撇过脸来,就听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我叫徐阳,也是晨华学校毕业的,大你两届。”
事情发展的结果就是,在他不甚坚持的坚持下,我跟着他到附近的一个小药房拿了一些消炎药。
只是不知道药房什么时候开始有了那么多的规矩,买个药竟然还要留下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
其实我的警惕心向来很高,尤其是牵扯到像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之类的个人信息,更是谨小慎微、小心翼翼,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透露出一个字来。
大概是看到了我脸上的狐疑,营业员贴心地向我解释,“您不要多想,是这样的,我们药房最近正在完善我们的服务,您今天买的药虽然都是些非处方药,但是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差异,同样的药可能会有不同的效果。我们留下您的信息只是为了将您所购买的药品进行统计分析并存档,万一以后您再来光顾我们药房,我们也好为您选择更加适合您的药品。”
我一听,说得还挺有理,可是我想来想去都想不通这跟家庭住址有什么关系。
“程小姐行事谨慎,这是好事。不过,像这种关系到身体健康的事,还是按照人家说的来比较好,你觉得呢?”徐阳的声音依旧不疾不徐,却听得我方寸大乱。我突然便觉得,自己像是一条蛇,被人一把抓住了七寸。
生命诚可贵,生命无价宝,若为生命故,万事皆可抛。
于是我乖乖地留下了联系方式,然后与徐阳分手,回家。
不想在楼下竟然看到了林溪。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我挑眉,“还是刚加班回来?”
“回来取个文件,待会儿就走。”林溪揉揉眉头,一脸疲惫的样子,忽而向我凑近了两步,皱眉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一怔,慌忙把手臂往背后藏了藏,然后冲他笑笑,“刚刚出去跑步的时候,被一个小女孩撞了一下。没事儿没事儿。”
我就知道林溪势必要把我数落一顿,就如小时候那样,我被狗咬了,他说,“你要是不踢它它会咬你吗?”我膝盖摔破了,他说,“你要是走路安分一点会摔倒吗?”就连我发烧了,他也会说是我的错——“你要是听叔叔阿姨的话,好好吃饭、好好穿衣服,睡觉的时候安分一点,会发烧吗?”
果然他开口便没有好话,“都这么大了还冒冒失失的,还没事儿,非要把腿给摔断了才叫有事吗?”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小声嘟囔。
“你哪次是故意的了?”林溪眄我一眼,又道,“反正再摔着腿了我可背不了你了。”
“谁让你背了。”我嘟囔着,不由想起小学的时候骑自行车摔断了腿,一直都是林溪背我上下楼的。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那个骂我、数落我最后还是安稳地背着我的少年,马上就要与别人结婚,然后搬出去,丢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