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者:烟半根      更新:2023-03-16 13:58      字数:4967
  麦芽发出来这天一大早, 吴婶就带着几个大妈大婶们来帮忙了。熬糖稀是个费时间的活, 从早到晚,得用去一天的时间。
  用的是厨房的土灶, 掌握火候是一大关键,程诺没做过, 自然不会。吴婶也不让她动手,她就拿了相机,用三脚架支在灶边,拍视频。
  程诺以为熬糖稀只要用到麦芽, 做的时候才知道,还要加上红薯。红薯也是吴婶带来的自家种的。先把红薯洗干净切成大块,放在锅里煮,熟透了,拿锅铲搅碎,加水,最后将麦芽铺在上面,盖上锅盖,四周用毛巾围严实了,小火慢慢煮上两三个小时。
  这期间没什么事,程诺搬了个小桌子放在后院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拿了之前买的瓜子,泡了茶,请吴婶和大妈们坐着聊天。
  宗朗见自己暂时帮不上忙,便打了招呼,去大棚那边看看。
  他走后,吴婶他们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宗朗小时候。
  “那可真是个捣蛋头子!”有一个大妈说道。“一班萝卜头,他最小,反倒成了带头的。我记得有一年快过年的时候,村里头进了贼,专偷鸡鸭。那小子带着几个人,天不亮就在渡口守着,愣是把那贼给等到了。也不打他,把他藏在衣裳里的鸡鸭掏出来了,扒了棉袄吹江风,把那贼给冻的呀,哭爹喊娘的,最后还给送派出所去了。”
  这一说,就牵起了头,又说了好多宗朗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吴婶家跟宗朗家住得近,知道得也最多,连他小时候尿床的往事都抖出来了。
  程诺听了直笑,脑海里生动地想象出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子形象。
  说笑了一番,等锅里的麦芽煮好了,吴婶用锅铲沿着锅边搅动,看着差不多了,将锅里的渣滓捞了起来,滤下水分。接下来,才是真正的熬糖稀。
  用小火慢慢的熬,时不时地搅动一下,防止锅底干结。满满一大锅水分,到最后只能熬到小半锅的糖稀。这个过程用的时间更久,从上午,要一直熬到晚上。所以吴婶交了程诺怎么掌握火候后,就和大妈们先回去了。做炒米糖,要等到明天。
  宗朗从大棚回来时,又给程诺带回了一筐草莓。之前的草莓她全做成了草莓酱,只留了一小筐,早都吃完了。
  程诺洗了一盘,搬个凳子坐在灶边,一边看着锅里的糖稀,一边吃草莓。吃到后来突发奇想,拿筷子穿着草莓,在糖稀锅里转一圈,晾凉了,就是冰糖葫芦。
  高兴地拿着草莓糖葫芦去找宗朗,他正在逗小狼。这些相处天下来,小狼终于肯和他亲近了。程诺拿着糖葫芦喂他吃了一个,问:“甜吗?”
  “甜。”
  程诺骄傲地笑,“我熬得糖哦。”
  宗朗大概是吃了糖葫芦甜了嘴,张口就道:“你熬的不是糖,是蜜。”
  把日子熬成了蜜,每天都咕嘟地冒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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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程诺起了个大早,拿着相机,去田野里走了一圈。
  荷叶洲的早晨,安静详宁。远处隐隐传来货轮的汽笛声,村子里鸡鸣犬吠,早起的人,在田间地头转悠。很多人家还用着土灶,能看见炊烟袅袅。
  田间小路结了霜,踩上去,咯吱响。程诺拿着相机,拍下这幅乡间晨景,不由想起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文章里的桃花源,只是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她何其有幸,来到了真正的桃花源。
  回到房子后,宗朗已经做好了早饭,刚吃完,吴婶等人就过来了。他们各自已经在家熬好了糖稀,今天带过来,一起做糖。
  做炒米糖,除了糖稀,还要用到糯米。浸泡、蒸熟再晒干,程诺前几天就已经准备好了。厨房太小,怕转不开。所以做米糖时,仍是用前院里,之前蒸年糕时砌的临时土灶。
  大锅洗干净了,升了火。用粗盐炒干糯米。听吴婶说,以前都是用一种特别的砂子炒制,现在都没人用了,一时也寻不到,所以用粗粒盐代替。
  火烧得旺旺得,铁锅里冒了青烟,粗盐炒到变了色,将晒干的糯米饭放进去,快速翻炒。糯米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立刻将糯米和粗盐一起盛起来,放在一个细筛子里,将盐粒都筛下去。
  做炒米糖的另一主料,便准备好了。
  等所有米都炒完,把昨天熬的糖稀倒进锅里,改为小火。将炒制好的糯米、花生、黑芝麻一起,倒进锅里搅拌,真到所有材料都和糖稀融合在一起,再起锅,放进干净的木盆里。
  接下来又是力气活,由宗朗来做。用木锤敲打盆里的糖块。木锤也很特别,像是放大版的公章,下面是圆柱形,上面有手柄。拿锤子沿盆边一点一点敲打,直到糖块变得结实平整,把木盆倒扣在桌上,取出糖块。
  吴婶和两个大妈,各自拿着磨得锋利的菜刀,利索地将糖块切成细长条,再切成一厘米左右的厚片。费时费力的炒米糖,才算做好。
  程诺捏了一块吃,糖还是热的。麦芽熬的糖没有那么甜,淡淡的,杂着花生芝麻的香味,咬一口,嘎崩脆。
  程诺拿个盘子装了些,请大家都尝尝味。没看见宗朗,去后院找,见他要打电话,就没过去。
  宗朗的电话是顾远江打来的,告诉了他一件十分意外的事——林以安要来了。
  大学时,顾远江和林以安是上下铺,关系很好。所以林以安一直知道,顾远江的老家在皖省。他从程诺的微博中知道了荷叶洲,查了地址,才想起顾远江的老家在这里,所以给顾远江打了电话。
  顾远江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本是想告诉程诺。但心里对程诺存着一份同情,他私以为,林以安不该找过来,打扰程诺的生活。所以转而将电话打给了宗朗。
  宗朗挂了电话后,点了支烟,看向正在前院忙着拍照的程诺。心里默默慰问了林以安的祖宗十八代。
  一支烟抽完,他踩灭烟蹄,哼笑一声。来了也好,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他要代程诺,出一口恶气,彻底与过去做一个了结。
  但这些,都不能让程诺知道。她的心,再经不起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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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几天,都是暖阳高照。
  做完了炒米糖,程诺又按照计划,陆续做了石磨豆腐,米粉粑粑,蒸发糕等。每天都是一院子人,大叔大妈们聊天说笑,好不热闹。连白老太太听说了,都让白源爸爸扶着,来洲上凑了天热闹。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说她好多年都没见过这样的热闹了。
  程诺每天忙得像只蜜蜂,却一点也不觉得累。白天拍视频,晚上剪辑。认真做每一顿饭,照顾家里的小家伙们,得空的时候,就晒晒太阳,刷刷评论。日子如流水一样,平静而恬淡。
  宗朗这几天一直在家里陪着程诺,哪也没去。替她打下手,干些体力活。直到顾远江再次给他打来电话,他才找了个借口,和程诺说店里有些事,去了市区。
  到了市区,直奔一家咖啡店,那里是林以安约顾远江见面的地方。
  宗朗到的时候,顾远江已经在了,坐在临窗的位置。宗朗看见他对面,坐着一个斯文清秀的人男人,大概就是林以安。
  他进去,顾远江见他来,站起来介绍。
  其实不用介绍,林以安早在程诺的微博里,认识了这张脸。他很意外,不明白顾远江怎么会认识程诺的现任,还把他叫了过来。
  顾远江介绍宗朗时,说是很好的朋友。而介绍林以安时,说是以前的同学。亲疏远近,立见分明。
  宗朗坐下,任林以安在他脸上打量。
  他也打量林以安,其实长得还可以,只是过于瘦弱,白白净净,看着也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貌,可干的事,却不是人事。
  顾远江找了个借口,说还有事。对林以安道:“老同学,其实我是不赞同你来找程诺的。我之前见过她,她现在过得很幸福,你不应该再来打扰他。不过这毕竟是你和程诺的事,我一个外人不好插足,所以叫宗朗来了。有什么话,你们慢慢聊,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宗朗对顾远江点点头,表示对他的谢意和肯定。等顾远江走后,他坐到林以安的对面,拿了支烟,没有点,习惯性地在手指间捏搓着。靠在沙发背上,微挑着眉,看向对面不安的林以安,低低地开口。
  “最好不要说什么你后悔了,想复合之类的话。”
  “那样你会死得很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  朗哥不是吃素的。。。
  第53章 第 53 章
  林以安的眼里闪过一丝痛苦, “你误会了。我来这里,没有其它想法,只是想要再见一见她, 亲眼看见她过得好, 我也就放心了。”
  宗朗不屑地嘁了一声,“你有什么立场对她放心?你是她什么人?你什么也不是。”
  林以安垂下头, 半天没有说话。
  宗朗不想和他浪费时间, “我明白地告诉你,我不会让你见到程诺, 也绝不会允许你再打扰她。希望你识趣一点,不要找不痛快。”
  说完了, 他起身准备离开,林以安却突然抬头,迎向他的目光。
  “我知道我伤程诺太深,我不奢求她能原谅我。可我必需要见她, 这是我和她的事, 你也没有立场阻拦。”
  宗朗被他这话气得笑出来,两手撑在桌上, 弯腰俯视他。森森冷笑:“只要你敢去找她,那我就会让你知道, 我到底有没有立场阻拦你。”
  说完,他不急不徐地掏出手机,打开照相机,咔嚓一声, 拍下了林以安的正脸。然后在林以安一脸莫名的表情下,离开。
  林以安看着宗朗离开的背影,直到看着他离开咖啡馆,脸上慢慢露出痛苦的表情。
  他何曾想过,有这么一天,会有另一个男人告诉他,不准再见程诺。
  自丁嘉的事发生以来,一直像道无形的绳索一样缠着他的歉疚和悔恨,在这一刻,达到顶点。紧紧地攥住他的心脏,让他不能呼吸。
  他是后悔的,从一开始,就后悔。自从他醉酒,把丁嘉当成了程诺那晚开始,他就知道,程诺终将会离开他。
  八年的相处,让他了解程诺的性格。他知道,程诺是不会原谅他的,无论他怎么惭悔,她都不可能原谅。而父母对孩子的渴盼,是他身上背负的一座大山。所以他自私地、悔恨地、懦弱地,放弃了程诺。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事情撞破后,丁嘉也离开了,带着他的孩子,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丁嘉,也是痛苦的吧。
  从一开始,他和丁嘉就是一个错误。他们共同伤害了最信赖他们的人。他深知罪不可恕,不可原谅。
  都说人在做,天在看。离婚后,家里父母终日唉声叹气,母亲甚至因为找不到孩子病倒,让他不得安稳,导致工作上出了差错,被解雇。
  他现在的下场,是咎由自取,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活在悔恨和痛苦中。
  直到在微博看见了程诺。她似乎已经走出了他所带来的伤害,重新找到了幸福。一直以来的悔恨,变成利刃,夜夜割在他身上。
  可是后悔,已经无用。他现在,只想找到孩子 ,至少孩子是无辜的。他不敢想,丁嘉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要怎么生活。
  他想,如果 ,如果程诺肯原谅丁嘉,或许,丁嘉会带着孩子回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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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朗离开咖啡馆后,直接回了荷叶洲。到家的时候,程诺正在院子里晒被单。
  他发现,程诺很喜欢蓝色。床上用品,都是淡淡的粉蓝色。那蓝色让人很舒服,像天空的颜色。
  程诺的影子,映在被单上。他悄悄地走过去,想要吓一吓她。被单却突然被掀起来,程诺大叫着往他面前一跳。
  “吓到你了没有!”
  宗朗失笑,“吓死我了。”
  程诺开心地笑,阳光在她发顶晕出灿烂的光圈,能看清她飞扬的发丝。眼里纯净地,只有他的影子。
  他忍不住伸手揉她头发,“走吧,吴伯家今天杀猪,带你去吃杀猪汤。”
  这事吴伯一早就来告诉她了,请她过去凑热闹,吃杀猪汤。但是杀猪的场面太血腥,她不敢去。估计现在这时候都已经收拾完了,于是高兴地跑回屋去拿了相机,由他牵着,一块往吴伯家去。
  现在洲上养猪的人家也很少了。以前养猪是为了卖钱,现在都是为了自己家吃。因为自家养的猪肉,比市场的肉要新鲜,味道也更好。
  程诺到的时候,吴伯家一院子人,已经在准备煮杀猪汤。猪肝猪腰猪肺和大骨头,都收拾干净了,再割上一大块瘦肉细细剁碎,在土锅灶里,熬了满满一大锅杀猪汤,招待前来帮忙的人。
  杀年猪,也是过年风俗中很重要的一件事。程诺拿着相机,四处拍,把做杀猪汤的过程都拍了下来。她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杀猪汤,那种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的味道,一直留在她记忆里。
  杀猪汤出锅的时候,程诺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热热的汤汁滚下喉咙,她脑袋里只有一个字:鲜!
  太鲜美了,浓稠的汤面上漂着一层薄薄的油汁,撒了葱花,鲜香四溢,味美无比!
  程诺将自己的碗摆在桌上,找好角度,精心拍了张照片,打算晚上回去就发上微博,馋馋她的粉丝们。
  宗朗凑过来,手里也捧着个碗。“现成的模特你不用,来,拍我。”
  他往桌边一坐,也不刻意看镜头,拿起筷子就大口吃。程诺不停地按下快门,啪啪拍了好多张。
  这天晚上,她发的照片,就有好多张宗朗不顾形象,大口吃喝的照片。原以为会损坏一点他的形象,结果底下评论一溜都是:馋、馋、馋……
  做为女神的男人,宗朗的微博也已经沦陷。原因无它,只因他每次评论都前排,且一定会带图。所发的照片,都是他平时随手用手机拍的。有程诺吃饭的样子,在摇椅上睡着的样子,和小狼玩耍的样子……
  每一张照片,都是他眼里,最美好的程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