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作者:椿嘉月      更新:2023-03-16 07:25      字数:6109
  小贩有些失望,不过程冬至递过去了饭盒:“劳烦你把生馄饨给我装两份,紫菜啥的也放一些,别给汤水在里头。”小贩立即眉开眼笑地照办了,做得很熟练,看来不止一个人这么要求过。
  阿则问:“是给爸和阿姨带的?”
  “嗯!”
  吃过馄饨后,程冬至肚子里有了食,又想尽可能地多尝几份好吃的,便认认真真地从头到尾把摊子都逛了一遍,细心地看着摊子上吃食的成色,摊主的指甲和袖口,以及旁边吃的人脸上的表情,多方品评,精心搭配计算,最终决定了顺序,拉着阿则从街道口开始吃起——
  先吃了用竹篾片儿串起来的烤鸡杂碎,然后吃了蘸有浓郁酱料的油粑儿,带着点糖霜味儿的蒸饼,点着黑豆眼睛的糖兔,最后收尾的是辣椒炒年糕,完美!
  比起把自己撑到走不动路的程冬至,阿则吃得不多,也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主要是吃她吃不下去的东西。程冬至吸取了刚刚的教训,尽量不让阿则和自己共用勺子,也不让他吃自己碰过的剩的,都是挑完整的留给他。阿则本人倒是没在意这个点,始终很淡定,给他啥吃啥。
  本来程冬至也不是那种很讲究这些的人,对方要是宋二马他们她也没这么大的反应,可不知道为啥,是阿则的话就心里头别扭。
  她也是后知后觉的这个时候才意识到,阿则早已经是个大人了啊。有些事是该开始注意起来了,无论感情再好,毕竟是俩成年男女了……
  第215章
  俩人回去的时候, 那些客人已经走了。阿姨正在拖地,邵叔叔则在厨房里哗啦啦洗着碗盘, 安静下来的小楼再也没了白天时的热闹与浮躁, 程冬至感觉舒服多了。
  “回来啦!阿则带你去哪儿逛了呀?”阿姨一边拖地一边关切地问道:“晚上吃了啥?肚子还饿不饿?我给你们留了吃的, 待会儿给你们热一热!”
  程冬至连忙给阿则邀功:“不用了不用了,肚子都快撑坏啦!阿则今天给我买了老些东西,还带我去吃了道口那边的小吃街,估计明儿早上都吃不下早饭了。对了阿姨, 这是我给你和叔叔带的馄饨, 没放汤的, 你们俩时候想吃了就煮了吃, 这馄饨可好吃了!”说着把饭盒递给了阿姨。
  阿姨欢喜地接过:“哎呀, 咋就这么巧, 今儿下午我还和你叔说想吃他家的小馄饨呢,你这就给带回来了!你这孩子, 真是知道惦记人……”
  程冬至嘻嘻地笑了。
  接下来的几天照旧是宾客满门,大多都比较好对付, 少数不太好对付的阿则都帮忙对付了,所以程冬至的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心, 不知不觉间便到了初四。
  她很愿意再住一些时候, 可是厂子那边再不去露个面就太说不过去了, 难得有一个清闲又靠谱的岗位,程冬至暂时还不想被炒鱿鱼,便和邵叔叔阿姨他们告辞, 说是要回去了。
  阿姨很舍不得,可她也知道不能妨碍程冬至的工作,便只好拼命地给她装各种自己做的小菜和腌腊制品,瓶瓶罐罐包包袋袋的,就连程冬至最喜欢吃的焖猪头肉也拿辣酱裹好了放饭盒里,眼下这个天儿就是天然冰箱,像这样一处理能吃好久。这操心程度,不比后世家长给去远方城市读大学的儿女准备行李少。
  阿则开车送程冬至回去,刚到宿舍楼底下停车的时候,程冬至在挎包里摸了好半天,终于摸出一个粉色的盒子,递给了阿则。
  阿则有些意外:“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啦?”程冬至很期待他打开盒子后的表情。
  阿则解开盒子上的缎带,打开了盒盖,发现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银质男式手表。
  光从外表看似乎很简洁低调,可仔细观察就知道这只表相当了不得,做工精细宛如艺术品,指针乍看不显眼,可用的却是此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电镀技术和珍稀材料贵金属,十二个记时点赫然是天然紫钻,背后的雕纹细腻生动,单看这个雕工就值不少钱。这些,都只是眼睛看得到的好处,表的内部还有更多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令人惊赞之处。
  阿则有些意外:“这是……”
  “英女王加冕纪念珠宝表,其他款的数量太多了没啥升值空间,这个款的全球一共也就一千块不到,你好好留着,以后说不定值大钱呢。对了,可别对外头说这是啥来头,就说是进口表,不然会招惹来麻烦。”
  “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个?”
  程冬至压低声音:“是南平那边的一个朋友给的。”
  其实就是季二这个老滑头,叫康大力带过来给她换酒喝的。老头子也有走眼的时候,这个表现在不算特别值钱,可后来不知道咋的价格一路飙升,差不多值两套海边别墅,程冬至便欣然地捡了这个漏。系统给的水晶价她不是很满意,反正她现在也不怎么急缺水晶了,便干脆留下来,打算以后给自己的女儿做陪嫁啥的。要不是阿则送她那么珍贵的钻石项链,她也没想到会在这个情况下送人。
  这个表是建国后发行的,不过那个时候对季二他们这种人的监管还不是很严格,允许他们收国外的包裹啥的。季二在欧洲那边有些老朋友,这块表就是那些朋友替他买来把玩儿的,发行价对其他人来说算很大一笔钱,季二来说不算啥,买着玩儿呗。类似这样的钟表玩物季二有很多,他再怎么精也算不到几十年后的走向,算到也没多大意义——谁知道那个时候他还在不在呢!
  阿则笑了,问程冬至:“姐,你知道送男人手表是什么意思吗?”
  “啥意思?”
  “现在结婚大都是三转一响,手表是其中一转,单独送的话有定情的意思。”
  程冬至大窘,脸都红透了:“也不一定只有这个意思?我,我之前也送了宋二马他们手表……一人一块呢!难不成我和他们都订婚了?要是你觉得不合适,我就先拿回来,换个其他礼物给你?”出了这样的糗,她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本来还得意地想要感动阿则一把的,没想到弄巧成拙闹了这么大的笑话!她咋就没想到三转一响这个事儿呢?
  阿则拒绝:“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刚刚是开玩笑,朋友之间也可以送这个。”
  程冬至回过味来:“行啊你小子,又逗我!”
  阿则笑:“姐着急害羞的样子很少见,挺有趣的。”
  “你这孩子学坏了!”程冬至作势锤了他一下,不过不重,尴尬的情绪在打打闹闹中总算散开了。
  次日,程冬至起了个大早来到食堂,才要排队抢今日特供的年节好菜,忽然一个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回过头,顿时愣了:居然是办公室里从来不主动找人说话的小郑!
  小郑也是有名字的,全名郑小雨。这个温柔缱绻的名字受到了胡会计和秦姐一致的吐槽——什么小雨,明明就是大雪,大冰雹子!天天板着脸和人欠她几百块钱似的!同事了这么久,就没和她说过几句私人生活上的话,多拒人于千里之外呀。
  “咋了?”程冬至愣愣的。
  “我从家里带了些下饭酱过来,还有烙的白面饼,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和我一块儿吃早饭。”
  程冬至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她没听错?!
  漂亮女孩儿的邀请是大部分人无法拒绝的,何况对方还是那样高贵冷艳的形象,开口主动邀请她共进早餐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脸面,程冬至便含羞答应了。
  郑小雨没说谎,她带了厚厚一叠白面烙饼来,还有几个精致的玻璃罐,里头装着肉酱,青椒糊,豆酱等物。除了这些她还打了两份玉米粥和一份今日特供菜,这一顿早餐显然丰富得有些过分了。
  许多人都往她们这一桌看,轻声议论纷纷却不敢靠近打听。
  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呀?厂花居然和小厂花坐一块儿吃饭了!俩人不是死对头吗?
  其实程冬至和郑小雨并没有什么过节,就是很普通的同事关系。死对头的猜测是其他人乱传出来的,他们推理的逻辑也很理直气壮——这王冬枝来之前,郑小雨稳坐厂花之位,来了这么个新对手“小厂花”,是个人都会心里都较劲儿?
  程冬至现在的年龄比郑小雨还要大一点,之所以叫她小厂花是有个先来后到和略逊一筹的意思,而且她外表看着也显小,不说没人知道她是52年的。之所以略逊一筹,倒不是她脸不如郑小雨好看,主要是平时打扮太随便了,没有郑小雨那么多花样,况且身材也太干平了些,像个没长开的小姑娘,不像郑小雨那样前凸后翘的,青春又大方,很富有“健康美”。这个时候可没有性感这一词儿,谁要是说这个词眼,那就是大流氓!
  凭良心说,白面饼烙得不错,酱就不咋样了,油太少盐太多。不过下粥还是挺不错的,够劲儿!
  程冬至吃得很香,郑小雨却像是有心事一样,有些心不在焉的,好几次欲言又止。
  程冬至看出来了她的踌躇,却没有揭破,淡定地继续吃喝自己的。反正有求于人的不是她,对方要说就说,不说她何必求着人家说呢?
  眼看着程冬至碗里的玉米粥快要见底了,郑小雨终于下定了决心,主动鼓起勇气问:“那什么,你谈对象了吗?”
  程冬至差点被玉米粥呛到,抹了抹嘴:“没有啊。”
  怎么连她也问这种问题?这个世界怎么了?
  郑小雨眼睛一亮:“真的吗?”
  “我骗你干啥……”
  “其实……我这人挺好的,就是看着不好接触……我平时喜欢看书和种花,家里就我一个独女,我爸在市委里上班,我妈是妇联那边的干事……”郑小雨吞吞吐吐,说了一堆奇怪的话,全都是自我介绍,而且还是相亲那种。
  程冬至惊呆了,这是要干啥,和她搞基吗?
  “你和我说这些干嘛?”程冬至忐忑不已。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解一下我,然后咱俩熟悉熟悉,做个朋友。”
  “郑同志啊,你别吓我了,有啥事你就直说,这好好儿的干嘛忽然要和我做朋友啊,都认识这么久了才提这一茬,我心里头直打鼓啊。”
  郑小雨脸红了,咬牙道:“其实,我想和你做朋友,是想认识你的一个朋友。”
  “哪个朋友?叫啥?”
  说出口后,郑小雨也不扭捏了,索性大方一气儿劝说了:“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昨天看到他开车送你回来,眼睛和他对了那么一下后,一宿没睡着觉。本来我想着他要是你对象的话,这话就不说了,既然你们不是对象,那我应该还有机会的?”
  第216章
  不知为何, 听完郑小雨的话后,程冬至第一反应是心里头有点不舒服。
  可她面上没显出来,而是很自然地答应了:“好啊, 有空我问问他。”
  郑小雨羞赧地点点头,有些等不及似的:“什么时候有空?”
  程冬至有些腹诽,可嘴上还是敷衍了对方:“不用急, 很快的。”
  她想先走一步, 可这郑小雨似乎打定主意和她交朋友一样,竟然也匆匆地卷了剩下的烙饼和酱随她一道起身了,连粥都来不及喝。程冬至无奈, 只好坐下来,指着碗对她说:“你赶紧把粥喝了, 我等你就是了,别浪费。”
  郑小雨答应了。俩人一起“亲密”地出了食堂, 这情景落在其他人眼里又是一阵议论。
  厂子里向来是藏不住事的, 秦姐和胡会计很快就得到了消息, 趁着郑小雨去厂委那边参加会议的时候,俩人迫不及待地跑到程冬至身边来问她:“今天早上是怎么一回事?听说你和那小郑坐一块儿了!”
  程冬至本来不想说, 禁不住俩位热情的大姐一再盘问, 想想以后迟早也藏不住, 就说了。
  秦姐还没说什么,胡会计先冷笑起来了:“我就说她是假清高,平常板着个脸,这是没遇着露笑脸的人呐!你那朋友我见过几次的, 苗子那是一等一的好,开着那样的车家里条件肯定也不差,不就可在人家心上了吗?你刚来的时候不拿你当个东西,遇着好男人就急吼吼地来和你交朋友了,亏她也说得出口,真不害臊!”
  秦姐也赞成胡会计的意见,不过话说得没胡会计那样尖锐:“小王,你不要和小郑那样的人缠,你人老实,她心眼子多,你弄不过她。她这人就是用得着你的时候就巴结你恭维你,用不着你的时候就甩冷脸子看,最是势利不过了。等她交上你那个朋友,指不定还要怎么在那人面前调坏儿疏远你们呢,她做得出来。”
  胡会计意犹未尽地接嘴了几句:“你那朋友,给谁介绍都不要给她介绍!平时仗着自己是副厂长的侄女谁也看不上,要是叫她交上那样一个朋友,以后怕是要翘着鼻子走路咯!”
  程冬至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虽然不是很喜欢郑小雨这种有事求人无事无人的态度,可程冬至心底还是隐隐有些感慨郑小雨的主动勇敢,虽说这个年代口号喊的是男女平等,可真要有大姑娘主动追求人,还是有很多私下的闲话要说的,更何况是像她这种条件好的。并且,凭良心讲,郑小雨家条件在文楚市算是很不错了,所以不存在什么有心高攀,大概是同层次的青年更容易入她的眼。现在鼓励自由恋爱,阿则又没个对象,男未娶女未嫁的,她这行为没啥大错儿。唯一错就错在不能未卜先知提前讨好她这个大姑子,一开始就把架子端得高高儿的,可谁又能想到这种事呢!
  程冬至一边抄写着手里的表格,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神,很有些苦恼。
  阿则真是太受欢迎了,不过是送了她几次,就把她厂子里厂花的魂儿给勾跑了。再想想初一来拜年的那波小妖精,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着的许许多多她不知道的莺莺燕燕,程冬至就想长叹一声:自个儿养的白菜长大了,太招猪拱啦!真是要操碎心了。
  悒悒不乐地下班回到房里后,程冬至连晚饭都没心思做,直接合衣躺在了床上,胡乱盖了块毯子。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十分漫长而逼真的梦:
  郑小雨在她的介绍下和阿则成了朋友,俩人年龄相宜,家境相当,三观相近,还门当户对,顺理成章地从朋友变成了对象,一脚踢开她这个碍事的电灯泡,最终甜蜜地结婚了。阿则结了婚后一切以媳妇为先,天天围着媳妇转,不但再也不关心她这个姐了,还在媳妇的教唆下和她拉开距离,越来越冷漠。
  这也就算了,那郑小雨还开始清算起以前的旧账来,不知道打哪拿出一打账单,上面写的全是某年某月某日阿则给她花了多少钱啥的,要她连本带息地全部还回来。利滚利,数额吓死个人啊!程冬至手里的钱不够,只能到处去挪用,东家借一点西家借一点,动作慢一点还要被郑小雨高声在外头数落:没见过这样当姐的,又不是亲的,天天就知道占我男人的便宜!真够不要脸的!
  程冬至从来没有丢过这样的脸,气得想要回嘴,没想到一使劲儿人居然醒了,还从床上坐起身来了。
  醒来后,她恍惚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方才的只是个梦,长长地松了口气。
  可即便如此,心里头还是一万分的不得劲儿,却又没个合适的人说,只能起床用冷水洗了洗脸,胡乱下了一碗面条当做晚饭吃了。
  大概是因为梦境的缘故,程冬至看郑小雨哪哪都不顺眼,可她知道对方是无辜的,梦境又不是现实,便只能把自己的不顺眼强行藏在心底,面上依旧笑眯眯地对她。
  郑小雨并不知道程冬至的内心活动,一改之前的高冷和拒人于千里之外,总是没事找事,没话找话和程冬至套亲近。程冬至应付了两天后实在维持不住脸上的假笑了,去采购办领了个买劳保用品的小任务,脚底抹油遛人了。
  这次的任务是买五百双棉靴和五百只双耳棉帽,放以前程冬至是不屑于接这样的任务的,觉得有些杀鸡用牛刀,可这次为了避开郑小雨那双热切的眼睛,她毫不犹豫地接了,能躲几天清净是几天清净。
  棉靴和棉帽这种东西就那么几个固定样子,基本上全国通用的制式,就是比较难买,去商店碰个一两双还行,几百双不知道要跑多少路,断多少条腿。程冬至先是去最近的商店里买了一双棉鞋和一个棉帽,驾轻就熟地放进系统里采集样本,各自复制了五百份丢在卡车车厢里。任务大功告成,剩下的钱票和时间都归她了!
  把车停在一个可靠的地方后,程冬至实在是无聊,先去电影院又看了一遍《大战敌特岛》,然后逛了逛文化宫去里面和几个不认识的孩子打了一下午的乒乓球,出来时天半黑不黑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就在她思索该去哪儿填饱肚子时,忽然闻到街上一个饭馆子里飘出来的香味,心思一动,决定去之前阿则带她去的那个小吃街。
  好在文化宫离道口不远,走一会儿也就到了,赶到时刚好天儿全黑了,小摊儿也都摆出来了。
  程冬至果断地买了一份馄饨,就在她学其他人找了个角落蹲下来准备开吃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几个略微耳熟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