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者:姬泱      更新:2023-03-16 02:57      字数:4275
  他手边有很多资料,听见我说话,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又盯着他目前那个专门订制的拥有三个屏幕的手提计算机,“max告诉我你没有签署那些文件,为什么?”
  “我不是你的秘书,不是你让我签字我就必须要签字。”
  啪!
  他把计算机的屏幕合上,面色上似是已经疲惫至极,抬起手指,揉揉了眉心。
  “勋先生,我知道你有话想要对我说,那么就直接对我说出来,这样逃避,不像你。”
  “那天,……在长岛的那天,我误会你与lance。”说到这里,他才抬眼直视我的眼睛,“我问了他那天的事情,他告诉我他只是在那里遇到你,而你一直都是自己在图书馆看书。”
  原来,勋暮生还是没有把实话全部说出,不过,适当的隐瞒的确是一种better的选择。
  我,“所以,……”
  “对不起。”勋世奉,“我不应该那样对待你。”
  我把手中的水晶瓶子放在一旁,走到他面前,“亲爱的,我接受你的道歉。”
  “签字。”
  “不,我不接受那些股权让渡文件,如果,你知道自己做错了,就请用我想要的方式弥补。”
  勋世奉看着我,我伸出左手,握住他的左手,“请我吃一顿冰激凌吧。”
  “只是这样?”
  “嗯。”我点头,“那天我说的那句话,不是气话,也不是挑衅,更不是故意安抚你而说的谎话,那是真话。arthur,我们不是男女朋友,我们是夫妻。在谈恋爱的时候可以凸显完美,隐藏不好的事情,但是做夫妻不成。生活中就是有很多好,也有不好的事情,我喜欢你,就是接受你的全部,包括你的黑暗的部分,还有负面的情绪。”
  我的手指被他狠狠的攥住。
  我们的手指扣在一起,两个人的无名指上都戴着黄金婚戒,也紧紧的扣在一起。
  第127章
  我抱着他,在温暖的床上醒来。
  这样的感觉有些让人恍惚,就像是几年前,我第一次在他的房间和他的床上的过夜一样。
  那个清晨也是这样。
  我把他的睡颜揽在肩膀上,看着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黄金色的光芒一丝一丝的驱散了黑暗,然后落在我们的身上。
  他的皮肤还是那种浓墨重彩的苍白,眼睛下是淡淡的灰,嗯,应该让他多睡一会儿。
  不过,现在几点了……我侧脸看了一下放在床头柜上的表:——呜,快8点啦!我9点就有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的课!绝对,绝对不能迟到!
  我把他向旁边轻轻推了一下,然后自己从床上一跃而起,像一只真正的陀螺的一样,嗷呜的一下子就冲进浴室,用最短的时候冲澡、刷牙、洗脸,随后拿着大浴巾保住湿漉漉的长发,裹着浴袍冲出来,来不及化妆就跳进衣帽间开始穿衣服,并且拿着风筒吹头发。
  勋世奉也醒了,他今天似乎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不用去办公室,于是他就很悠闲的躺靠在床头,看着我好像打仗一般,为了避免迟到而争分夺秒。
  “alice,你为什么不穿一条像样的裙子?”
  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我的穿着指手画脚。
  “darling,这些裙子属于勋先生的审美范畴,穿在身上不是适合出席上东区的brunch,就是适合在你的豪宅里面摇晃着香槟杯,哦,要是在搭配上红底鞋就更加完美!完全跑不动,只有袅袅婷婷的在酒会上亭亭玉立,实在不适合乘坐地铁去上课。”
  我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套上牛仔裤和白衬衣。
  最近纽约开始降温,前几天下雨,今天就下雪,我还把ugg的棉鞋穿好,然后在勋先生十分不赞同的眼神中,裹上了一件硕大的burberry家双排扣学生样式大衣,哦,脖子上还有一个格子的羊绒围巾,是斯图亚特红。
  这样的场景异常罕见!
  我们已经维持并且存在了两年多的婚姻中,哦,如果再加上我们刚开始交往和同居的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在一起已经快4年了。这些年中,大多数的情况是我醒过来,他已经去办公室了,只有我面对空荡荡的大床,和床头他留下的一把鲜红色的玫瑰。我们几乎没有像今天这样,我要赶时间,而他悠闲的靠在床边看着我忙碌,微微弯起来的嘴角,显示对我个人品味的挑三拣四。
  我扑到床前,与他狠狠吻别,这才抓起来我的书包像贼一样跑了出去。
  大厅中站着早已经穿戴严正的max大叔。
  然后,我就听见他拖着尾音的声音,——“少夫人,不着急,今天大雪,整个纽约交通异常困难,根据刚才学校admiment群发的邮件,您的课程被推迟到上午10点,我想您有充足的时间坐下来喝一杯热热的奶茶外加享用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跑到入户电梯门口,又折返了回来。
  随后,max大叔为我拉开了椅子,我把书包放在一旁,双手抱起盛着热奶茶的瓷杯子,小心的喝了一口,身体顿时暖和了过来。
  今天的早餐是煎饼、蓝莓、白色的奶油堆,外加甜蜜的枫糖浆。
  我喝一口奶茶,吃一口煎饼,再喝一口奶茶,再吃一口煎饼。
  max大叔忍了大约10分钟,实在忍不住,就对我说,“少夫人,您打算这样出门吗?”
  我在明晃晃的纯银茶壶上看了看自己的尊容:——头发疯乱,素颜,嗯,还有一些淡淡的黑眼圈,可能是昨晚认真看书看的,……
  “那个,大叔,您能帮帮我吗?”
  “可以。”
  max大叔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把梳子,一根橡皮筋,开始给我梳头发。
  我的头发又粗又长又厚,梳子梳上去,唰唰唰的。
  “少夫人,您的头发真好。但是,如果再不细心护养护养,黄石公园野外游荡的狼,也就像是您现在这个样子。”
  “我错了。以后我肯定努力。”
  “少夫人,我发现您有一种天赋。”
  “啥?”
  “您总可以轻而易举的让自己活的比较流离失所。”
  我,“……”
  max大叔嘴巴上对我不以为然,不过下手很温柔。
  等我喝完了奶茶,吃掉了煎饼之后,他把我的头发也梳理好了,是一个看起来很清纯但是其实操作起来很复杂的丸子头,丸子发髻旁边配上一朵毛呢料子的黑色山茶花,搭配我这套衣服,显得很有学生风,但是又很有时尚的感觉,毕竟那多山茶花中间的花蕊是明晃晃的黄金双c标志。
  当我坐在教室中的时候,整个building内的热气熏得人暖洋洋的。
  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腐朽,在这个地球上大多数人过冬取暖直接靠抖的时候,美帝国主义国土内所有building室内温度大多保持在70到75华氏度,大家在教室内穿的与夏天没有太多区别。
  “你叫什么名字?”我座位右边一位白人小帅哥问我。
  “alice。”
  “日本人?”
  我晕。
  我哪里长的像日本人?
  你才是日本人,你们全家都是日本人!
  “中国人。”
  “哦,我没有中国人的朋友,东方人面孔差不多,我分不清楚,对不起。”
  “呃,没关系。同学,你是……”
  “阿方索,我来自西海岸,加利福尼亚。”
  “哦,你好。”
  “alice,你的口音很特别,曾经在英国学习过吗?”
  “呃,我一直喜欢听bbc的国际新闻。”
  “哦,那你很有语言天赋,不过,alice,你们东方人是不是不太在乎戒指的佩戴方式?”
  “呃,也还好吧,大约也知道戴在各个手指上表示是什么意思。”
  “我看你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素金戒指,你知道吗,在西方国家,这个手指上佩戴戒指意思就是你已经有婚约,已经订婚,甚至是结婚,这同你拥有一个男朋友表示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我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正要说,——我已经结婚了。
  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对阿方索,这个加州男孩说明白,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已经走进来。她站在教室前面的讲台上,顶上天花板的灯光白炽耀眼,照的lady margaret 如同伦敦西区歌剧中的女主角一般,美丽、辉煌而又有威仪。
  她,“今天是我们的第一课,有多少学生已经预习了我通过邮件发给你们的reading list ?”
  我们中间90%的人举手,只有拉拉杂杂的几个人没有表态,不过,这并不重要。
  “文学与艺术一样,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基石。也许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但是,如果没有文学,没有诗歌,人类就好像失去上帝之光的傀儡,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区别于其他灵长目动物最有灵魂特质。”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低头,看着自己ipad上已经被助教上载的花名册,点了一个名字,“alice,在我们这堂课选用的排序号第一的书本第37页提到了中国古典文学,请为大家解释一下,书本上所提到的中国唐代的诗人李白的诗篇。”
  我,“……”
  呃,好吧,谁让玛格丽特目前只认识我呢。
  整个教室的同学都顺着金斯顿教授的眼神看了看我这里,大家知道了我的长相之后,就似乎失去兴趣,保持了正常的姿势,等待我的回答。
  我翻开书本37页看了一下,这里其实只提到一句,在1300多年前的唐朝,那是中国诗篇发展的最辉煌的时代,而李白则是那个年代最强悍的代表人物。俗话说,人比人得死,货币获得仍,13个世纪之前,中国如此强大,在同一时代的欧洲似乎还在黑暗的长夜中漫无目的的摸索,而整个东亚国家,包括当时的亚细亚和阿拉伯国家都供奉中国为当时最强大的super power。
  我用英语说,“那是公元600多年,距离今天1300多年,唐朝是建立在南北朝几百年的乱世之后的强大的统一的王朝。
  李白是一位出生大商人家族的诗人,他一生游历过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给别的家族做过上门女婿,也遭到过皇帝的罢黜和流放。他同时也是一位很好的武林高手,每天佩戴长剑,酷爱美酒。
  但是的酿酒的技术还不成熟,没有蒸馏技术的支撑,制作出来的液体是甜蜜的低酒精度的米酒,所以喝很多不会马上醉,却会让人有很多作诗的灵感,可能是因为李白写的诗篇全部是喝茫了之后一蹴而就写成的,所以他的诗词都带着仙气,于是,在中国文学历史上,李白又被称为诗仙,他同另外一位名叫杜甫的诗人同世称雄,但是杜甫与他不一样,杜的诗词多写实,也比较沉重。”
  “李白最终的结局应该是喝酒喝醉了,掉到河水里面淹死了,但是,后人为了美化,就叙说了一个神话的结尾,李白喝多了美酒,去追月了,happy ending 。”
  玛格丽特,“alice,你最喜爱的李白的诗篇是哪一首?”
  我,“我不太会翻译,不过是一首有关美酒的诗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
  我的侃侃而谈,为我赢得了在金斯顿教授第一节课上一个5+的课堂成绩。
  好!
  我偷偷在心中为自己点赞。
  第二天,早上,我照例坐在餐桌上,max大叔继续给我梳头发。
  不过,今天勋先生似乎也可以晚一些到办公室,于是,在max大叔把我的鞭子梳理到一半的时候,他看着有些好奇,接手过去。
  “alice,如果我们以后有一个女儿,我也希望每天可以给她梳辫子。”
  我低头一直在吃饭,听他的声音才抬头。
  随后,我在明亮亮的白银茶壶上看了看自己,……呃,勋先生把max大叔已经梳理的不错的半成品的丸子头弄成了红烧狮子头。
  “darling,你有没有觉得,现在我的发型不太好看。”